信網12月7日訊 近日,由於青島輝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福德內科診所(以下簡稱「福德內科診所」)未按照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 ,根據該相關規定,城陽區衛生健康局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根據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公示,青島鵬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8月14日,註冊地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城陽街道聖富花苑2號網點。經營範圍包括健康管理服務;內科診所、中醫診所;推拿按摩服務;理療服務;保健食品銷售。
2020年11月25日,城陽區衛生健康局相關執法人員發現該診所沒有工作人員在分診臺處進行傳染病防治工作。信網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了解到: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並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以上規定,城陽區衛生健康局對其進行警告處罰。
對此,福德內科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11月25日,該診所有一位醫護人員休班,造成人員短缺,所以分診臺處未設立人員進行傳染病防治工作,相關部門下達處罰後該診所已做整改。信網記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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