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麼事「不關我事」
也沒有什麼事「不關你事」
美國副總統彭斯被12名眾議院共和黨人聯名提告,要求法庭授權彭斯(Mike Pence)在1月6日的國會聯席會議上篩選出合法選票進行計票。
12月27日,德州眾議院議員共和黨成員戈默特(Louie Gohmert)連同亞利桑那州共和黨主席瓦爾德(Kelli Ward)、亞利桑那州共和黨運行主任薩夫斯坦(Greg Safsten)等11名地區共和黨議員向德州聯邦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授權兼任參議院議長的現任副總統彭斯在1月6日的國會聯席會議上計票時、具有自行選擇有效選舉人團票進行計票的權力。
訴狀中寫道:「根據美國《第十二修正案》, 被告彭斯一個人擁有在出現兩組選舉人團選票的情況下,拒絕計讀任何一組選票的絕對管轄權或選擇計讀哪組選票的酌情選擇權」。
訴狀還敦促彭斯計讀由五大搖擺州的議會任命的、由共和黨人組成的選舉人團提交的選舉人團票,指出任何宣布拜登為選舉獲勝者的行動都是欺詐行為。
審理此案的法官是由川普總統任命的凱諾德( Jeremy Kernodle)法官。
這是圍繞2020美國大選對彭斯提出的第二次法律訴訟。
有評論認為,彭斯為虔誠的基督徒,其遵循憲法維護正義的可能性極大。彭斯22日在佛羅裡達州西棕櫚灘(West Palm Beach)出席「美國轉折點」組織的「大學生行動峰會」上發言表示將繼續戰鬥,直到每一個合法的投票被點算,直到每一張非法選票被剔除。
然而也有觀點認為,彭斯說的選票(every legal Vote)是指「普選票」,而非「選舉人團票」,這表明彭斯將篩選合法選票的責任放在了各州州務卿及相關官員身上,而不是自己。另一個佐證是,彭斯放棄了憲法賦予自己的權力,沒有在12月23日最後期限內要求爭議州重新提交由州議會認證的選舉人團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