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行offer的那一刻,我以為馬上就要走上人生巔峰,成為走路帶風的中環OL。
誰能想到,三個月一過,我差點背上了人生中第一筆數萬元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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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在港讀研期間,我一直希望有機會在香港公司實習,一方面想比較一下傳說中的香港OT文化和內地職場996,到底哪個更殘酷。
另外,我也很嚮往TVB裡面那種出入高級寫字樓,辦公室背靠維港,身邊同事個個都很靚仔,說話的時候粵語混著洋文,想想都覺得自己離都市麗人更近了一步呢。
於是,我在去年5月結課後,海投了很多香港的實習崗,經過hr和部門leader的兩輪面試,我拿到了一家中環投行的實習offer。
實習期間津貼不高,大概只夠每個月上下班的交通費,但我還是很興奮,因為工作地點是香港最高的甲級寫字樓之一,從頂層望下去可以盡覽維港全景。
在「中環返工鄙視鏈」中,雖然不是最top級寫字樓,但是絕對夠face。(想知道在中環甲級寫字樓工作是怎樣一種體驗,文末點個「在看」,我們下期接著聊)
然而,想像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中環的底層打工仔,尤其是像我這樣的實習生,並沒有表面看起來那麼光鮮,拿著不屬於中環的薪資,卻要承受中環的物價。
午餐和同事隨便去一家日式小麵館,一碗麵就要70港幣,還加收10%的服務費。(內心OS:吃碗麵到底是需要怎樣的服務🙄️)
說回工作,在「富麗堂皇」的寫字樓裡,我們公司辦公室的裝修可以說相當湊活,仔細看工位的桌角和會客室的沙發甚至出現了一點輕微的磨損,一個個一米半見方的格仔就是一個員工的工位,中環的崗位就是這樣,一個蘿蔔一個坑。
在中環職場精英耀眼的工作成績下,港校研究生所謂的「優越感」,根本啥都不是。
為了跟上大家的節奏,我不得不時常加班。雖然我覺得自己已經足夠努力,但和周圍同事還是有著明顯的差距。
犯錯也是不可避免的,有次我被叫到老闆的辦公室,leader黑著臉說,「你知不知道一個實習生,浪費了我這個senior15分鐘的時間,就為了給你改錯.」
後面leader說了什麼我都已經記憶模糊,只記得當時恨不得用腳趾扣個洞,鼻尖酸酸的,可還是要強忍著把淚憋了回去,因為職場中眼淚得到可能不是同情,而是輕視。
可即便如此,由於部門最近正在進行一個新項目,非常缺人手,在我來公司的兩周後,主管就口頭承諾我轉正,而且從那之後不止一次提起轉正的事情。
在這家公司實習期間,我的研究生老師也曾聯繫我,推薦我去一家招聘正式員工的公司面試,面試全程都很順利。但是想到之前主管已經再三承諾我可以轉正,同事們對我也很照顧,權衡之下我還是放棄了到手的offer。
誰知我後來悔到腸子都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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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就到了8月份,我之前租的房子馬上到期要趕緊搬屋。大家都知道香港租房是「一年死約,一年生約」,慎重起見,我在找房前,和主管再次確認了轉正的事宜。
同樣的,主管依舊是肯定的回答,甚至還給我推薦了可以選擇的樓盤。
在實習結束前的半個月,我搬進了一間公司附近的劏房,父母幫我交了兩個月的押金,搬家的時候我想著轉正之後就可以自己負擔每月6300港幣的房租。
但我沒能如願轉正。
八月底,眼看實習就要結束了,主管遲遲沒有和我談轉正後的待遇、職責等細節。我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不知從何時起,主管變得不太在意我的存在。
我還以為是自己最近失誤減少,終於得到了主管的信任,可以獨當一面了,然而公司新來的幾個實習生,讓我覺得事情好像不是那麼簡單。
很多次我都想找主管談一談,但每次話到嘴邊就又憋了回去,我害怕面對那個我不想面對的現實,我還沒想好要如何承擔後果,如果真的沒了這份工作,一個月6300的房租,我怎麼支付?
6300這可是爸媽加起來的工資,難道讓他們不吃不喝養我麼?如果找不到工作直接回內地,一走就是一年房租7.5萬的負債。
我真的不敢想這些。
渾渾噩噩到了實習期的最後一周,主管開會的時候,一位同事甩給我一個非常有挑戰性的工作,很明顯這不是我目前可以handle的,會上我一直期待主管或者其他同事跳出來幫我說句公道話,可是主管表示了默認,其他同事也都漠不關心。
會後只有一個男同事走過來看了看我手裡文件,嘆了口氣說「呢個唔容易嘅」,然後拍了拍我的肩膀走了。
因為這句話,我一直積壓的情緒終於爆發出來,我躲在中環甲級寫字樓的廁所痛快地哭了一場,真的很不容易啊。
哭完後,我把這個任務看做自己的終極挑戰,一方面是為了證明我有能力handle這份工,另一方面也為了不讓自己年紀輕輕沒車沒房就先有了欠款。那一周,我幾乎每天都是晚上十點才離開辦公室。
<某個加班回來的晚上,看著萬家燈火,覺得每個賺錢買樓養家的父母都很偉大>
終於到了周五,我給主管交了任務,也不得不鼓起勇氣談轉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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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現實就是現實,沒有童話故事裡的美好結局。儘管我用盡了自己所有的能力去做事,我還是被fire了。
主管給了我一個事先準備好的bonus和一封推薦信,說,你也知道公司最近新項目很忙,如果你有時間可以繼續過來。
我攥著利是說,我已經有其他安排了,先走了。
回到工位收拾東西,其實我這周已經陸續帶些東西回去了,以至於離開的時候沒有太過狼狽。收拾好東西以後一一和同事們道別,香港職場上離開一家公司傳統是要請同事們吃散水餅的,而我哪來得及準備,即便有時間我也不會準備的。
離開中環寫字樓的那刻,我終於鬆了口氣。
乘著夕陽無限好,我去了那家我一直想去但不敢去的高級餐廳,坐在街邊吃了個下午茶,好久沒有這麼放鬆了。
我看著眼前寫字樓樓頂聳起的塔尖,像極了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每個人的頭上。
事後回想發生的一切,很可能主管從一開始就沒有真的想讓我轉正,如此說不過是不希望我在5至8月這個找工作的黃金時間段分心,否則也不會不籤署任何有關轉正的書面文字,否則也不會有新的實習生出現。
事到如今一年過去了,幸好我很快又找到了一家公司正式入職,公司不在中環,也沒有奢華的寫字樓,卻能夠讓我有能力供得起每月6300的房費。
我早已從當時的憤怒絕望中解脫出來,實習結束沒有如約轉正,這件事歸根到底還是我自己太傻了。在事事講求商業原則的香港,沒有書面合約僅僅是口頭承諾,根本就沒有任何可信度。
吃一塹長一智,我不後悔參與了那場實習,那是我從校園到職場初啟蒙的地方,也因為在實習中的經驗,能夠讓我快速找到新的工作。
希望我的故事能對每位初出校園的學弟學妹敲響警鐘,任何沒有書面文件的口頭承諾都是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