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羅志祥被曝醜聞,不少閨蜜,甚至很多年不怎麼聯繫的老同學都紛紛過來安穩我,她們不在乎羅志祥怎麼樣,卻都怕我崩潰。
我是羅志祥的不知名的小粉絲,喜歡了他十七年,跟瘋狂粉絲不同,我沒錢追星,只得心裡默默的喜歡。如今他出事,我很難過,我沒有脫粉,但是也談不上什麼原諒,他的所作所為不僅毀了周揚青的三觀,也讓我黯然神傷。
2003年,一首《狐狸精》讓我認識了羅志祥,從那之後,我成了一個小小的追星族:
為了聽他的歌,我攢下零花錢買磁帶;為了多看他一眼,中午飯都不吃,省下錢買他的海報;從初中到大學,宿舍柜子裡永遠都是羅志祥的海報;至今都拿他的生日當作密碼。
我曾被他那首《灰色空間》帶入憂傷,也從他的《猛男日記》找到快樂,高一時聽到《精武門》給自己打氣,我也伴著《一枝獨秀》的力量讓自己變得更美好,至今那首《戀愛達人》都是我腦海中最甜蜜的旋律……
當年的羅志祥,為了甩開「小豬」的身份,不但減肥成功,還成為「亞洲舞王」,是我自律的榜樣;他曾為阿姨治病,負債一千多萬,又用了將近二十年,換來如今的身價過億,是我奮鬥的榜樣。
從偶像劇的純情男主角,到電影裡那隻八爪魚,從各種複雜的唱跳,到綜藝擔當,他一直活躍在我成長的道路上。我看得到他的才華,也看得到他的努力,曾經躁動的青春,是他讓我心安。
我不是羅志祥的狂熱粉絲,但是他卻炙熱了我整個青春,這十七年,他成為我的精神偶像,引導我奔向美好。這一點,是縱使時代變遷,也無法改變的事實。
可是,前女友的一篇千字文將這一切都打碎了,從負債千萬到身價上億,他用了二十年,而失去這一切,只要一條千餘字的微博。
羅志祥失去這一切並不無辜,可是也沒有人絕對無辜,更不會有人全身而退。
我相信周揚青的難過,她的傷心我不能感同身受,我也相信她發文最大的願望是為更多女性發聲,但是要是說一點點報復心理都沒有,我絕對不會相信。
因為她比誰都知道自己這些文字的力量,每一個字都能將羅志祥打入萬劫不復的深淵。能做到如此,說明真的不愛了,但卻因為愛過,所以難免會互相傷害。
對於羅志祥的這個巨大的醜聞,我的心也被衝擊到幾近崩潰。自己足足愛了十七年的偶像,人設崩塌,就好像自己的青春是一場巨大的笑話。
其實,我們公司也有的人,人到中年不結婚,反而每天泡吧、逛跡夜店約妹子,不同的是,他不是公眾人物,不需要付出多麼慘重的代價。
但是羅志祥不同,他不僅僅是他自己,更是一個公眾人物,是偶像。他的職業跟身份地位,容不得他有半點瑕疵,更何況是這種劣行。
所以自出事後,他的事業就完了,曾經的光環都會消失,自己的努力也全都白費,還要承受巨大的輿論指責的壓力。我憤怒,我也心酸。
而我,也只能像他倆官宣的那樣,說一句:「羅志祥曾是我的偶像,這一點,我也不後悔!」 ,當作我做為他十七年的粉絲,為他做過最瘋狂的事情。
做為一個真愛粉,我不會忘記羅志祥帶給我的那些美好,也不願看到他如今備受譴責,但是也無法釋懷他的醜聞。所以我更希望他退出娛樂圈,做一個銷聲匿跡的普通人。
寫這篇文章前,我猶豫了很久,我怕我的哪句話不中聽,引來一大片罵聲,也擔心會不會我的某個觀點,讓人覺得我偏袒羅志祥,導致我好不容易積累的一千個粉絲紛紛脫粉。在內心鬥爭了許久,還是要抒發一下自己的感情。
因為從今以後,我的精神世界再也沒有偶像,我也人到中年,應該認清現實,這世界沒有絕對的美好,當然也一定不絕對都是邪惡。
羅志祥,我希望你退出娛樂圈,你崩塌的人設顯然已經無法禰補,莫不如就此離開這個圈子。因為離開才會讓一切變得簡單,讓一切有了重新被原諒的可能,也讓我們重新來過。
我希望等著你宣布退出娛樂圈那一刻,能跟你鄭重的說一聲「再見!」
抒發一下自己的內心想法,就想一吐為快,沒有偏袒更沒有指責誰,就是說出一個十七年粉絲的個人心聲,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