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1-04-10 16:44 來源:
正音
最早傳入臺灣的是傳統京劇的前身一一次簧曲調(即西皮、二簧)。據《臺灣外紀》記載,在鄭芝龍管理臺灣前後到鄭成功收復臺灣之前,即17世紀前半期,皮簧曲調已從大陸傳入臺灣了。那時,臺灣通事何斌,從大陸請了戲班在自己家搭臺唱戲,演出皮簧曲調,從此揭開了這種戲劇在臺灣發展的序幕,並被臺灣人稱之為「正音」。連橫在《臺灣通史》中把「亂彈」稱為「正音」是不確切的,實際上,「正音」是指京劇,而「亂彈」在臺灣稱為大戲。
北管與北管戲
有人說大戲是從福建傳入的,也有人說它是從江蘇傳入的。最初在臺南演出時,人們稱它為「馬仔戲」,或「子弟班」。因為它大多是臨時搭臺演出的,特點是簡單而且有些「粗俗」,所以又被稱為「亂彈」。亂彈最早用於祭祀神靈,多在祭神和祭祖時演出。後來在演出中,亂彈因使用的弦琴不同而分化為西皮和福祿兩派,兩派合稱「北管」。北管節奏明快強烈,曲調高亢激越,是婚喪嫁娶、迎神祭典中最能渲染氣氛、振奮人心的一種民俗音樂。它使用的樂器主要有七音鑼、大小鼓、響盞、古琴、嗩吶、大管弦、二弦、三弦、京胡(吊規仔)、椰胡、蕭、箏、笛等,單從這些樂器便可以想像北管演奏時那種豪放、熱鬧的特點了。
由北管樂器伴奏演唱的戲劇叫「北管戲」。北管戲班多是由農村富家子弟組成的業餘戲班,故稱「子弟班」。北管戲的唱腔和道白使用的多是帶閩南腔的「官話」即(「湖廣話」),但為了達到逗笑的藝術效果,劇中的丑角一般使用臺灣方言(職業北管戲班對白使用正統閩南語)。
北管戲後分為「福祿」、「西皮」兩種。「福祿』屬於舊派,以秦腔為主,椰胡做主奏樂器,音調低沉渾厚,供奉「西奉王爺」。關於西奉王爺眾說紛法,有人說是唐玄宗,有人說是後唐莊宗。而兩者恰好都是中國歷史上最喜歡戲曲的皇帝。而「福祿』據說是因為椰胡的形狀像葫蘆,所以被臺民稱為「福祿」。
」西皮」屬於新派,以皮簧系統為主,京胡是主奏樂器,音調較高亢激越,供奉「田都元帥」。傳說田都元帥是唐朝樂工雷海青,他的母親不孕而育,故視其為不吉之物,把他丟棄在水田裡,幸虧有青蟹用泡沫餵養他,才使他存活下來。後來,田都元帥的神像,臉部都繪有一隻小青蟹,西皮派的藝人也忌食青蟹,以報答當初它們救助田都元帥的大恩。至於「西皮」,據說是臺民看到京胡的竹筒上裹著一層蛇皮,就稱這種戲曲為「蛇皮」,流傳久了,便訛為「西皮」了。
清初以來,北管戲在臺灣經久不衰,以至臺灣俗語說:「豬肉吃三層(即「五花肉」),看戲看亂彈」,可見臺民對北管戲的喜愛程度之深。臺灣光復之初,北管子弟班大量湧現,他們活躍在民間民俗活動的喜慶場合,或登臺表演,或擺場清唱,或遊行演奏戲曲,大大活躍了臺灣的民間戲曲舞臺,也豐富了人們的生活。
南管與南管戲
與北管相對,南管是流傳於閩南閩語區的一種民間樂曲,清初從泉州首先傳入鹿港,後在臺灣各地流行起來。南管曲調清雅委婉,樂曲優美動人,多數曲子節奏舒緩,演唱內容多取材於古代民間流傳的故事;伴奏樂器有南音琵琶、洞蕭、二弦、三弦,稱為「四管」,這四管是其他樂曲中少用的,但配起來音色古雅,保留著兩千年來中原古典音樂的特點。南管從中原地區傳人福建後,同當地民間音樂逐漸融合,形成了一種具有濃厚地方特色的音樂,在長期的發展中還吸收了崑曲、弋陽腔、佛曲和地方戲曲、民歌的營養,使其獨具特色。當年清乾隆皇帝60壽辰時,看了這種演出後,不禁拍手叫好,並賜為「御前清曲」,南管因此名聲大振。後在臺灣非常流行,至今仍是臺胞喜愛的戲曲之一,在演出時仍掛宮燈,懸彩傘,以紀念昔日的輝煌。
在南管的基礎上,又發展出一種「南管戲」,即在南管的伴奏下,以裝扮後上臺演唱的形式代替南管樂的單純演奏和清唱。戲曲清雅、表演細膩,為了劇情的需要,採用大吹、戲於鼓、叫鑼、響鼓等樂器作渲染。南管只唱文戲,演出戲目主要有《陳三五娘》、《孟姜女》、《王昭君》等數十種,多屬情愛勸世之類的題材,在臺灣民間已經流傳了約200多年。
歌仔戲
歌仔戲是臺灣地方戲,是一種鄉土氣息很濃、流行最廣、最具代表性的一種地方戲劇。它的原型是「錦歌」。錦歌是一種由一男一女對唱的民間說唱、清唱曲藝。早在南宋末年,因流傳於閩南錦江(今江東橋到海澄一帶)兩岸而得名。
錦歌獨具閩南歌曲風格,曲調柔和抒情,有著極其濃厚的鄉土氣息,為民眾所喜愛。到了明末清初,錦歌從閩南渡海傳入臺灣。那時東南沿海武裝集團的首領鄭芝龍,曾引福建沿海饑民數萬到臺灣墾殖。於是,大批閩南人來到臺灣,後來民族英雄鄭成功率領軍隊東渡,趕走荷蘭殖民者,他的軍隊的將士及其家屬也多是閩南人。到臺的閩南籍軍民,眷念家鄉,常在上山砍柴、下海捕魚或茶餘飯後,唱幾句錦歌調子,寄託其相思念祖之情。錦歌漸成在臺的閩南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東西,人們稱錦歌為「歌仔」,用來與在臺灣流行的大戲相區別。為了共同欣賞家鄉曲調,閩南人在臺灣設立歌仔館,作為清唱的場所,也叫「坐唱」。還有到寺廟和農民家裡演唱的,叫「走唱」。就這樣,錦歌(即歌仔)在臺灣各地逐漸盛行起來。
歌仔盛行區域,先在臺灣北部,後與其他歌曲、民謠匯成一種民間樂曲,在漁民和農民中流行開來,叫做「宜蘭歌仔」,主要在街頭表演。
經過200多年的發展,到清朝末年,歌仔的曲調吸收了閩南民間歌舞,如「採茶調」、「平鼓」等曲調的唱曲,糅合了臺灣民間的「七字四言」小曲,借鑑中國傳統戲劇的演出形式,逐漸形成一種以閩南語演唱的古裝歌唱劇即「歌仔戲」。
歌仔戲在發展初期,以一男一女的對唱為主,後發展為有「生、旦、醜、科、曲、白」的新戲。從內容上看,歌仔戲沒有脫離其母體一一錦歌,以日常生活為題材,以演唱民間故事為主,劇目大都來自中國歷史或民間故事,如《陳三五娘》、《劉秀復國》、《八仙過海》、《濟公傳》、《梁山伯與祝英臺》等,內容多強調忠孝結義,多沒有固定的劇本,由老演員傳授或演員自己揣摩而成。主要伴奏樂器有椰胡、大簡弦、京胡、嗩吶、單皮鼓、鑼、饒鈸等。在發展過程中,它吸收大陸傳入臺灣的京劇、南北管、潮州白字戲等舞臺藝術,終於形成一種獨特的戲劇。
按照表演形式,歌仔戲可分為「落地掃」、「野臺」、「內臺」等。不同類型的歌仔戲有不同的演出風格,深受人們的喜愛。歌仔戲在臺灣發展起來後,一直不忘祖家。1928年,臺灣「三樂軒」、「雙珠風」兩個戲班,回到同安縣的石美鄉(現屬龍海縣)及其附近演出。他們演出了《孟姜女》《梁山伯與祝英臺》等,其鄉音和曲調深深地感染著家鄉的觀眾,演出大獲成功。第二年,石美鄉人從臺灣請來歌仔戲的師傅,教練歌仔戲,在臺灣師傅的幫助下,石美鄉歌仔戲名角不斷湧現,演技大大提高,並很快在閩南地區流行開來。由於它在薌江流域流行,閩南地區又稱之為「夢劇」。
20至30年代是臺灣歌仔戲的黃金期,整個臺灣都有供其演出的戲院,職業戲班數以百計。「七·七」事變後,日本殖民者千方百計控制歌仔戲,毒化戲劇的內容,以達到其推行殖民統治的目的。他們強迫演員穿日本的和服演出,否則便會遭到禁演。但許多演員轉入地下偷偷演出,或將歌仔戲改頭換面,如演出時穿時裝,皇帝改稱「董事長」,宰相改稱「經理」,而動作、臺詞、唱腔則一律不改,使歌仔戲得以保存下來。臺灣光復後,歌仔戲復甦,50年代達到鼎盛期,演出時場場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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