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一男子利用微信向民警發送多條帶有辱罵、威脅警察性質的文字及語音,因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永康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八日。
9月5日下午,象珠派出所接到陳先生報警稱其遭到了電話恐嚇。民警前往現場核實後得知:陳先生於下午3時許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電話。男子在電話中連聲辱罵、恐嚇陳先生,並聲稱要殺他全家。
民警立即用自己的手機打通該陌生男子的號碼。然而在向其告知身份後,卻被男子迅速掛斷了。然而,該男子隨後添加了民警的微信,並接連發送多條辱罵、威脅的文字及語音,對民警進行人身攻擊。
在民警一再理性地提醒後,男子還發送了一大段的「說唱」式辱罵,甚至揚言「我給你三年的時間,讓你抓住我好不好?給你三年的時間,夠不夠!」
9月10日,民警通過偵查研判鎖定李某的真實身份並在東城街道李某家中將其抓獲,被抓後的李某對其辱罵、威脅警察的違法行為感到十分後悔,向民警鄭重道歉,並表示以後不會再做這樣的事情。
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任何言行都受到法律的約束,對威脅、辱罵民警、輔警,阻礙民警、輔警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嚴懲不貸。
(來源:永康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