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市人保局等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持永久居留身份證外籍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的試行辦法》,6月5日印發。
《試行辦法》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天竺綜合保稅區及中德產業園、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大興機場片區及中日產業園等區域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試行期為3年。
《試行辦法》明確試點區域行政管理機構履行屬地責任,應當編制和公布本區域投資項目指引,做好政策承諾、項目指引等相關工作,可以在法定權限內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提供費用減免、用地指標保障、公共服務等便利化政策措施;對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按照內資企業依法平等對待,不得設置歧視性要求。外籍人才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在試點區域創辦科技型企業,與中國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創辦科技型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鼓勵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以自有智慧財產權、專有技術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創辦科技型企業。此外,外籍人才還可以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各項手續。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