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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中學生的生活應該是以讀書為主,對於生活的陰暗面一無所知,只知道世界都是美好的。每天遨遊在知識的海洋裡,對未來更是滿懷期待。然而,有些學生因為跟錯團夥,便開始變壞,叛逆逃學,甚至做出一些違法的行為。
據悉,陝西西安的劉某有個女兒,今年15歲,正讀於中職學校。今年11月,女兒被誘騙做陪喝小姐,還說其他同學也有參與,差不多兩個小時可以賺300元左右。
未成年人女兒被誘導當陪唱
劉某和女兒多次視頻通話,發現女兒都在娛樂場所,說是為朋友慶生,但劉某察覺到異常。11月25日,劉某聯繫不上女兒,一整天都沒有接電話,劉某開始擔心便出門尋找,隨後女兒回家後坦白交代了,自己是去KTV陪客人唱歌,但是她沒陪喝酒。
女兒說,因為身邊很多同學都有去,同學趙某誘導她也去,她覺得好玩又好賺便答應。劉某翻查女兒手機看到有很多轉帳收入,金額為200元到1000元。劉某聯繫學校一起報警處理,學校調查後發現有8位學生也參與其中,基本不同宿舍不同班級。
這是一個組織,有社會青年帶頭組織者,負責與娛樂場所對接和向客人收錢,而同學介紹人負責在學校拉攏參與者即"KTV公主",陪唱基本是2小時300元,組織者抽100元,同學介紹人抽20元,剩下的歸少女們。陪喝酒的話價格相對高點,看客人的大氣程度。最終警方以組織未成年人有償服侍罪逮捕3位社會青年,將依法處置。
高材生走向吸毒道路停不下來
重慶的楊某是一位90後的女生,曾經就讀於985重點大學,一直都是成績優異的乖女孩。但在大二的時候,父母生意虧損上百萬,父母吵架而後離婚了。她也因此經常夜店買醉,偶然間吸了一口毒物品,之後便上癮。沒有經濟來源的她便靠做"陪喝酒小姐",來賺錢買毒物品。最終逃不過,楊某被警方以吸毒罪逮捕了。
十幾歲的年紀,心智和三觀尚未健全,通過女生自身的身材優勢換取報酬,或許是較為輕鬆的賺錢方式,但終究是在法律的紅線邊緣徘徊,這種行為不被允許。女生應該潔身自愛,靠才華和能力去贏得自己想要的東西,能夠抵住金錢的誘惑,不被不法分子利用。一起看看關於陪喝陪唱等的相關法律:
如果有從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為的,則不合法,可予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部分消息參考來源:安徽電視臺
作者/責編:劉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