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差兩秒就被火車撞上!」近日,欽州兩名10多歲的男孩為了拍攝視頻,竟然破壞鐵路柵欄進入高鐵線路,造成一列動車緊急停車並晚點30分鐘。在接受警方調查時,兩人稱當時列車距離他們非常近,還好他們及時跳出鐵軌,列車也及時停下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後續,兩名男孩被鐵路公安部門批評教育,並被行政拘留5天。
近年來,「玩命直播」的新聞時有爆出:被稱為「國內極限第一人」的吳某某2017年在攀爬長沙華遠國際中心時失手墜亡;某直播平臺上一男子經常直播吃生蛤蟆、蛇等未經處理的食材;甚至還有的主播直播「吃燈泡」……越來越多的「視頻秀」變成「玩命直播」,不斷挑戰著人們的感官底線。讓人不禁感慨:拍個視頻,為何如此賣命?
因為在部分拍客的心中,「玩命」代表著利益。這些與「罕見」「特別」等形容詞掛鈎的視頻,能夠滿足看客的好奇心,足夠吸引眼球,或許能給視頻帶來高點擊量。當前,主播主要依靠粉絲打賞、廣告和微商合作等方式賺錢,一方面高點擊率意味著高收入,另一方面也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他們的心理需求,讓其收穫受關注的情緒價值。因此,這部分拍客才會鋌而走險。
利益當前,光靠事後處罰不足以遏制住「玩命直播」的趨勢,平臺和有關部門需從日常著手,加強管理,防患未然。目前,我國已出臺《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對網絡直播平臺的行為規範和責任都進行明確,強調網絡表演經營單位要健全內容管理制度,配足內容審核人員,嚴格監督表演者表演行為。部分業內的企業負責人也曾共同制定網絡直播行業的自律公約,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網絡直播等管理規範。
但要讓平臺履行好自身的監管義務,除了行業自律,平臺也需要「被監管」。比如,如果用戶在進行違法違規直播時,平臺沒有起到提醒的義務,那麼平臺也應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方能推動整個網絡直播行業向合理、合法與健康的方向發展。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