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執法:美國黑人的第三座大山
美國有針對黑人選擇性執法的歷史傳統。廢除奴隸制度以後,美國接著就出臺了一個黑人歧視的法律吉姆·克勞法案(Jim Crow Laws),美國南部各州還出臺了各種針對黑人的歧視政策法律,學校、醫院、餐館、車廂、廁所等等社會性場所都隔離成白人和黑人區域……
在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中,沒有黑人的席位,莫須有罪名,做偽證等行為成為了對黑人的常態,每當一個黑人被審判「有罪」,就會被殘忍殺害,黑人成為白人洩憤的靶子。從1884~1941年間,共有4467人被白人至上的私刑謀殺,其中黑人有3300人。
選擇性執法是上世紀七十年代如火如荼的黑人人權運動以後,一個全國性、系統性壓制黑人的社會性、司法性「報復」的常用手段。
1971年時任美國總統尼克森開啟了「禁毒戰爭」(War on Drug),藉口禁毒給國內黑人領袖定罪。
上世紀八十開始,美國出現了少有的盈利性監獄制度,越來越多的美國人被塞進監獄,造成了至今美國超高的監禁率,美國黑人是給盈利監獄帶來暴利的主力軍。
據調查,五分之一的美國黑人會因為毒品法而被關監獄。美國黑人被關進監獄的比率是其他人種的13倍,而且針對黑人的刑罰力度也大於其它人種。
美國司法制度縱容,形成了黑人成為冤大頭和監獄牟利的局面。
美國庭審時間很長,很多人等不及就會選擇認罪辯訴協議(Plea Bargains),這是因為庭審時間長且定罪重,很多人就會選擇這種「交易」,也就是認罪。在美國94%的定罪會採取這種方式。黑人成了這種制度的犧牲品,無罪=有罪。
同時,這種方式,為警察故意抓黑人,抓錯人設置了法律保護通道。
2017年,一部美國紀錄片,記錄了一個發生在2010年的事情,一個美國男孩Kalief Browder因為涉嫌偷竊一個背包被關押在監獄裡。
男孩拒不認罪,而家人也沒有保釋金,一直被關押到2013年3月才庭審,由於沒有發現證據最後無罪釋放。
但是,這個男孩在監獄得了憂鬱症,無法面臨生活,最後在2015年還是自殺了。
在美國,黑人故意被抓人和被錯抓人已經司空見慣,至於抓進去了要出來,那就是那個黑人男孩的惡夢般的經歷了。
僅2015年,美國警察無故射殺手無寸鐵的黑人104人。美國黑人被警察射殺的比例比白人高2.5倍。
選擇性執法,已經像病毒一樣深入美國的機體,成為一種系統性行為,是美國黑人的第三個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