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郭富城和方媛婚姻的問題一爆出來就是一個大瓜,接著又一大瓜被曝——天王嫂方媛爆出婚前協議,毫無疑問,肯定是財產分割和出軌有關,郭富城身價雄厚,幾十億的家產,要是到了分割財產可如何分法呢,方媛最終可以獲得多少財產,所以消息一發出不少吃瓜群眾以及不少熱議。
根據媒體透露,該協議包括婚前財產的分割,也就是婚前的財產方媛一分錢也不能得到。在婚姻裡,方媛得到郭富城大方對待,每個月的零花錢可是儘管花,但是一旦離婚則不會分到郭富城一半財產,那麼就意味將會被打回原形,怎麼回事呢?
因為郭富城在香港,跟俊香港婚姻法可不同於中國,他們類似於英國的財產分割,也就是說婚前婚後財產都是各自自由的,不存在共同擁有一回事,如果真的到離婚一步,或許天王會補償一些給方媛,但相對而言就被動許多,不知道在讀的女性讀者對於婚前協議怎麼看待呢?是贊同還是提出異議?
還記得在《遊龍戲鳳》裡,某公司主席在美好愛戀進行時,準備步入婚姻前,男方要求女方籤下協議,也就是婚前協議,我想很多人肯定會覺得好好的婚姻為什麼一定要籤協議呢,一旦提出來倆人就存在不信任的風險,婚姻多少也就變味了。這種關係似乎就被烙印上不純粹的字體。籤下協議就一定表示對雙方關係的懷疑嗎?就一定不純粹嘛?其實啊,這些觀點都只有自己親身經歷才能體會更新,怎麼看關鍵看自己。
原來啊,朋友在婚前跟她老公籤下協議,也就是倘若婚姻有問題導致離婚,現在居住的房子歸男方,沒有提到女方,婚後想到經濟不算富裕也有得住,就沒有想到再買房子,當時籤寫協議的,肯定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的婚姻有一天變味了。
當時想房子是老公自己婚前買的,不寫自己的名字也理所應當,朋友傻就傻在沒有為自己哪怕做丁點打算和留後路,婚後在家帶孩子幫忙看管老公家飯店,而飯店的經濟財務都是公公在管,生活就這樣過去,但是如果現在離婚,自己一分錢都拿不到,飯店是公公的,房子因為有了婚前協議而無法得到自己應有的。至今兩人還在糾纏和商討中。
活生生的例子勸告各位夥伴,倘若你一定說談錢傷感情,那麼我問你,不談錢你能夠給女方多少保障,如果我朋友提出自己加入飯店的股份,哪怕今後有什麼事也是理所應當得到自己該有,要是沒什麼事更好。
不談錢的婚姻是不現實的,無論你對婚姻多麼自信,請一定要大方談錢,這是對你倆婚姻最基本的尊重,主動跟你談錢的男人不一定就很負責,但不跟你談錢甚至你一談他就迴避不正面回應的一定不負責。當然啦,女方最好是獨立個體,能夠獨立賺錢,獨立思考,在跟男方談錢時就有自己理由,自己底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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