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舉行過一次婚禮
© 沈容/文
沈容和李普
這個題目忒奇怪,婚禮哪有幾次的?我在文革受審查,就因為為什麼舉行「兩次婚禮」的問題說不清,查來查去,拖了很久,弄得我自己也糊塗起來。
在我們中國,歐風東漸之後,確曾有過兩次婚禮的事,一次西方宗教式的,一次中國宗法式的;或者一次新式的,一次舊式的。但這樣的事早已成為歷史,何況這在我,是個重大政治問題呢。說起來也有趣,請讓我慢慢道來。
我們是在1945年10月26日結婚的。到今年整整50年,今年的此日是我們的金婚紀念日。
我們在重慶新華日報結婚,婚禮簡單隆重,既十分正規又非常熱鬧。
那時李普在新華日報社工作,我在中央大學讀書。日本剛投降,我父親就隨錢大鈞到上海接收去了。錢大鈞當市長,我父親是他的親信,當了市政府的人事處長。他原先是國民黨軍委後勤部特別黨部書記長,掛了個少將頭銜。不久,我母親帶領全家去上海。我留在重慶,理由是學校還要上課。實際上我沒有上課,而是準備調到新華日報,並且同李普結婚。
這些我們都向組織匯報過。李普還喜孜孜地把這事告訴了周恩來,說:「鬍公,我要結婚了。」(李普說,那時對周鬍公,樂意說心裡話,什麼都敢說。一則自己年輕幼稚,二則周有這個長處,讓我們在他面前無拘無束)周說:「好啊,恭喜你,對方是誰呢?」這就說到了我和我的父親。周問我們打算怎麼辦,李普說結了婚再告訴他。周說:「這樣做不好。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女兒的大事,一定要先通知。而且,婚禮要辦得隆重、正式、合法。」他說要讓做父母的放心;國民黨宣傳共產黨共產共妻,對待像我這樣的家庭,就得讓他們無可挑剔。他的主意是三點:
第一,先寫信通知我家裡。
第二,在報上登結婚啟事,登大公報,將報紙寄回家。
第三,請沈老證婚。沈鈞儒老人是大律師。
這幾條都照辦了。10月26日那天,報社食堂各桌都加了菜,備了酒,飯後還舉行了舞會。第二天,我們在中蘇文化協會宴請證婚人沈鈞儒,由胡繩、吳全衡夫婦和中蘇文協負責人張展作陪。沈老是著名的大律師,在抗戰建國的政治舞臺上德高望重。結婚啟事中寫明了請他證婚,這就再「正式」再「合法」不過了。後來才知道,他還是我的本家前輩,我要叫他公公。在我們結婚這件事上,他幫了我們很大的忙,特別是幫了我父親很大的忙。
儘管我們的結婚正式又合法,但對我父親卻無疑是個晴天霹靂,而且很可能給他帶來危險。他是國民黨的一個不太小的官員,他的女兒竟是共產黨(一般人認為凡是新華日報的人當然都是共產黨員),並且還和一個共產黨員結了婚。這對他的前途影響太大了!因此他先不聲張,託了他的一位老朋友到新華日報找我,帶給我一件很時髦的海勃絨大衣,企圖勸說我回頭。這人曾在我家住過很長時間,和我也很熟。他對我說,他受我父親之託來看我,說父親最喜歡的是我,勸我慎重考慮,回家去;說我這個舉動,是給我父親的「一個沉重的打擊」,這幾個字他是用英文講的,他和父親是聖約翰的同學,英文水平很高。我告訴他,我不回家,人生走什麼道路是各人自己的選擇。他問我生活得怎樣,我說很好。他再無話可說,把大衣留下就走了。後來父親告訴我,他那位朋友的答覆是四個字:「無可挽回」。我確實給我父親出了一道很棘手的難題,有關我的事他只好暫時秘而不宣。為什麼又會有第二次婚禮的問題呢?這說來又話長了。
我在新華日報不久就調到重慶八路軍辦事處外事組當翻譯,之後又調到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中共代表團。1946年4月間,由於我已經懷孕,而新華日報要在上海出報,於是我又調到上海。那時李普作為新華日報的特派員,正在山東解放區採訪。開始,我住在上海外灘老西門新華日報租的房子裡。後來我病了,總編輯潘梓年叫我搬到他那裡去,我們都叫他潘老總。他租了一層公寓房,那裡有一個女工做飯,生活上有人照顧。我和潘老總每天在一起吃飯、聊天。有一天,他對我說:「你父親在市政府當人事處長,我們出報,這個關係將來可能有用,你能不能回去看看?」我說:「我現在不了解家裡的情況。」於是我們研究了如果回去會怎樣,結論是應該先回去看看,爭取和家庭搞好關係,情況如何及時向潘老總匯報。應該說,我是奉命回家的,沒想到後來審查我歷史時會成為大問題。
我根本不知道家住在哪裡,只好到市政府去找。我穿的是一件藍布大褂,沒有任何裝飾,總之,在上海人眼裡,是夠土的。傳達室的人對我看了一眼說:「幹什麼?」我說明要找某人,那人頭都不抬說:不行,現在不會客。我說,我有急事找他。那人很不耐煩地連連說不行。沒有辦法,我只好說,我是他的女兒。那人愣了,態度也變了,馬上打電話進去。我父親見到我也十分吃驚,匆匆把他辦公室的事交代了一下,就把我帶回家。
出來開門的是一個女的,燙了頭髮,穿著一件花旗袍,打扮得漂漂亮亮,我不知道她是什麼人。進屋以後,父親叫她給我準備一份盥洗用具,然後告訴我她是新來的女僕。母親正在杭州看望外祖父母,父親說馬上通知她回來。接著,我妹妹的奶媽,我叫她妹妹媽媽的從樓上下來了,她在我家已經二十來年。見到她,我才有了一些重慶那個家的感覺。上海的家是接收一個德國人的花園洋房,和重慶那個家真是不可同日而語。父親和妹妹媽媽帶我看了樓上樓下的房間。我知道,我的回家對父親來講又太突然了,又一次大出他意料之外。他和我一樣都要考慮如何開始談話。他先問李普的情況,我告訴他還沒到上海。關於我,我只說在新華日報。晚飯後,我要走了。父親說怎麼馬上就走呢?總要在家裡住住,至少要等母親回來。我說,我在外面住要請假,於是我給潘老總打了電話。潘老總同意我住在家裡,我說我明天去見他。
第二天,父親上班去了,我回到潘老總那裡詳細向他匯報了回家的細節。潘老總認為這個開頭很好,沒有鬧翻,就有可能搞好。同時,認為我應該住在家裡,等報紙出版時再說。這樣,我又奉命回家住。而後來,這又成了說不清的問題。
當我再回家時,母親已經回上海了。她見了我又哭又笑。她覺得我的穿著太不成話,馬上找來位裁縫師傅,給我量尺寸,做衣服。她拿出好幾塊料子,要求裁縫師傅趕趕工,儘快做好,接著便帶我去燙頭髮。在上海,有錢,什麼都能辦。很快,我被重新包裝過,完全變了樣,立即成為可以出入於這個家庭的大小姐了。這些我也向潘老總匯報過,潘老總認為既住家裡,就應該這樣。
終於,父親和我談到正題了。他說:「你們已經結婚,但是親戚朋友還不知道,而你又有妊在身,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在親朋面前如何交代?」這是他最著急的問題,也是我著急的事。本來我可以回報社,但是,這時從重慶新華日報來滬的人陸續到達,老西門的房子已有人滿之患。一間房,當中拉一塊布簾,就住兩家。潘老總那裡當然也住滿了。他那時忙於出報的事,也沒時間聽我匯報了,就叫我住在家裡等著,搞好和家庭的關係。最糟的是李普還沒回來。這一陣我真是度日如年。我本來是正經八百結婚的,有新華日報工作人員的身份,現在卻要裝作還是個沒出閣的姑娘住在家裡,而肚子卻一天天大起來!在孩子們當中,父親最喜歡我,我是他的驕傲。我回家以後,每有社交活動,他一定帶我去,但是我一天天不便再出去了。
父親曾和我商量:是否等李普一回來我和李普馬上去美國,將來就說我們是在美國結婚的,我們可以在美國上學。可能他還有一層用意,不好明說,就是如果我們去了美國,是不是共產黨,就同他無關了。我說我不去美國,李普一定也不肯去。他說,那就只有再舉行一次婚禮了。我說等李普回來後再說。這是兩個人的事,必須等李普回來。看來那時我父親考慮得更多的是如何在親友面前交代,而不是這個政治性問題。這兩個問題當然是有聯繫的,但當時國共兩黨正在談判,還沒有破裂,和平似乎還有希望,父親還沒那麼著急;或者,他想的是先過了親友這一關再說。
李普回來了,我們都不同意去美國,那就只好再舉行一次婚禮了。我記得李普曾經幫忙寫結婚證書,寫請帖,這當然也請示過組織。證婚人自然還是沈鈞儒。湊巧,沈老也已經回到上海。
幸好,父親自己去找了沈老,如此這般說了一番。沈老連連說不妥。他說:他已經以律師的身份在重慶證婚,證明這件婚姻是合法的;現在再舉行一次婚禮,那就無疑是自己否定了自己,不合法了。怎麼辦呢?沈老想了個辦法:請一次客,宣布我們已經結婚,沈老願意出席說明他當時是證婚人。這是唯一可行的辦法,看來我父親相當滿意,他說:「原來他也是我們這個沈家的,還比我長一輩。」
演這場戲不容易,在什麼地方請客,請什麼人等等,都是很費斟酌的事。現在回想,我父親用了很多腦筋,精心策劃,真是難為他了。在上海的親戚,有很多我不知道,或知道而沒見過面;至於他的朋友,我更知之甚少所以,也只能由他去辦。
我母親則忙於為我設計穿什麼衣服、戴什麼首飾這類事。我是家裡的大女兒,她把這次請客看得很隆重,是當做出嫁大女兒那樣正規大喜事來辦的。
這一天終於來到了。在哪裡請客,請了多少人,我實在不清楚。我和李普去接沈老,我們故意遲到幾分鐘,避免同客人們周旋。等我們一到,客人早已到齊。沈老就座,父親馬上宣布宴會開始。他善於辭令,說我是學外國文學的,李普是學歷史的,文史一家,天作之合;日寇投降,萬象更新,所以由家叔沈鈞儒大律師證婚,在重慶結婚了。然後沈老講話,他簡單說了一兩句我們結婚的事,接著發表了一篇政治演說,主旨是努力避免內戰,各黨各派團結一致,建設民主的新中國大有希望。
宴會的第二天,母親就送我和李普到杭州我外婆家,我快要生孩子了。
這件事,在審查我的時候,成了我們舉行的第二次婚禮,而且成為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老說我們舉行過兩次婚禮,說多了,我也給搞糊塗了,也跟著說第一次婚禮、第二次婚禮。
這「第二次婚禮」,到的人很多,是哪些人,我能說出來的很有限。
幸好,我母親的記憶力特好,到場的客人差不多一個不拉地都記得。對每一個赴宴的人,凡是找得到的,專案組都作了調查。
為什麼如此嚴重呢?後來我才知道,是宴請的地方太可疑。是在勵志社,那是國民黨三青團的一個機構,很可能還跟軍統特務有關係。而我恰恰對這個關鍵之點說不清楚,我根本不記得是在什麼地方,更顯得見不得人,更顯得我是在迴避要害了。專案組花大力氣查清了這個問題,我想我是應當感謝他們的。
既已查清,在我們金婚紀念之際,我再次聲明:我們只舉行過一次婚禮。
順便再講講:李普由於我家庭的關係,長期背著黑鍋,1957年被調出中央宣傳部。一直到我的問題弄清楚了,他的問題才隨之清楚了。因此有朋友開玩笑,說我們是那場「大革命」的得益者。這倒也是。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本文選自《我們只舉行過一次婚禮》,李普,沈容/著,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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