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7日訊(記者裡豫 鄧玉蕊)因違法分包,安徽建工集團子公司安徽省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及限制高消費。記者注意到,此次並非安徽省一建公司首次列為被執行人。
違法分包被判敗訴
合肥市中院7月11日出具的判決書顯示,安徽建工集團子公司安徽省一建公司承建了合家福連鎖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工程。該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徽省一建公司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夏某,夏某又以「合家福連鎖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工程項目部」的名義轉包給王某。並分別與王某在2012年5月14日及2012年9月26日籤訂了兩份《內部班組勞務承包合同》,並加蓋「安徽一建合家福物流倉儲樓工程資料專用章-合同無效」印章。
合同籤訂後,王某按照約定進行施工並完成了分包工程,工程完工後通過了竣工驗收。工程款合計為172萬元。2014年夏某支付了995000元,安徽省一建公司通過銀行轉帳也向王某支付60萬元,餘款安徽省一建公司、夏某未予支付。
安徽省一建公司被法院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6月18日,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安徽省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鵬被限制消費措施。
限制消費令顯示:本院於2020年06月05日立案執行申請人王某存申請執行你單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對你單位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單位及你單位法定代表人程鵬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相關資料顯示,安徽省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涉裁判文書748份,司法案件653起。
據了解,安徽省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總部位於合肥市,是安徽建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責任編輯:趙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