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晚,潘瑋柏工作室發布律師聲明,聲明內容中可見律師事務所受潘瑋柏及妻子宣雲共同委託,對網絡上侵犯名譽權的行為特發布律師聲明。
在潘瑋柏宣布公布婚訊後,有網絡用戶散布謠言並對二人進行人身攻擊,造成嚴重社會負面影響,嚴重貶低二人的人格。基於此律師是妥善發布二點嚴正聲明,一是要求網絡用戶停止侵權,並且刪除誹謗言論及公開道歉,否則將依法追責;二則是敬告自媒體立即停止轉載發布侵權內容等。
用律師聲明來「拉大旗作虎皮」
從潘瑋柏請的這個律所來看,基本就是做個樣子,為什麼會這麼說,看看他「專業」的律師聲明
1.格式問題。
很明顯的,1和2後面的空格就不一樣,專業的律師函能允許這種低級錯誤出現?
2.2020年已經過去了7個月,這個律所還是第4號文件。
律師函 不是起訴書,也不是判決書。它只是告知對方的態度、訴求等。
大家都是用法律的維護自己的權益,現在的藝人都喜歡用法律來嚇唬別人。
首先,名譽都是自己毀的
第二,冤有頭債有主,這事情也不是普通網友說的。
王思聰著名的娛樂圈紀檢委,有問題為什麼不直接下起訴書給王思聰呢?那個律師函警告我們衝浪網友幹什麼?
作為一個成年人,要有敢作敢當、承擔責任的能力。
外圍就外圍,你要是能坦蕩蕩說一句,我們不在乎以前的事情,我們是真心相愛。
這不還讓人高看一眼?
大家都沒有追究外圍是不合法的,你還用律師函警告大家。
此地無銀三百兩?
當了外圍還不允許扒底,
總不能真就「又當又立」吧。
有些事情他可以做,但是我們不能說,否則就是網絡暴力。
有些事情是事實,但是我們不能收,否則就是網絡暴力。
並且這個影響很壞,又會有多少女孩子把luna當成教科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