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關於清理住房公積金長期封存
帳戶的公告
周口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自主繳存人員:
為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管理,周口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對住房公積金長期封存帳戶進行清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理對象
1.繳存單位破產、改制、註銷、解散的職工封存帳戶;
2.離退休職工封存帳戶;
3.死亡職工封存帳戶;
4.離職職工封存帳戶;
5.因單位長期欠繳公積金形成的封存帳戶。
二、清理辦法
1.繳存單位破產、改制、撤銷、解散的職工封存帳戶,職工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銀行卡(I類卡)到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銷戶提取;封存帳戶無身份證信息的職工,須另出具原繳存單位有關證明(工作證、工資憑證、退休證、社保證明、失業下崗證等任意一項)。
2.離退休職工封存帳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本人銀行卡(I類卡),通過「手機公積金」APP在線辦理銷戶提取,或到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銷戶提取。
3.死亡職工封存帳戶,由死亡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死亡證明(火化證、戶口註銷證明)到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死亡職工銷戶提取。無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4.離職職工封存帳戶,帳戶封存期間在異地設立住房公積金帳戶並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6個月後可到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提取銷戶。
5.長期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儘快到公積金服務大廳辦理公積金補繳手續,逾期不辦理補繳的,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三、其他事項
1.各繳存單位要對本單位的長期封存職工(封存9個月以上)進行核實,符合提取銷戶條件的,通知職工本人儘快辦理公積金提取銷戶。
2.繳存單位辦理補繳手續及繳存職工提取銷戶辦理時間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自2020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將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對未及時辦理提取銷戶的長期封存帳戶依法處理。
附:截止2019年9月有封存人員的單位明細
周口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0年4月9日
來源:周口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