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種「畸形母愛」叫狄鶯:兒子12歲斷奶,15歲才和媽媽分床睡

2020-12-27 梔子花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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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毫無疑問是這個世界上最愛孩子的人,但是有的父母的愛卻讓人感覺過猶不及。更有甚者,某些父母面對自己的孩子,恨不得把自己孩子栓在褲襠上,以此作為孩子愛自己的證明,從孩子的依戀中獲得滿足感。

畸形的母愛

狄鶯曾因飾演《包青天》中柴郡主一角而備受觀眾的喜愛。螢屏上的她給觀眾留下了機敏可愛不失嬌俏大方的形象,她和丈夫孫鵬低調結婚後三年又在公開結婚當日公開離婚,一直是自己帶著孩子生活。但在對自己的孩子上,狄鶯卻惹來了非議。

在生活上,狄鶯十分溺愛自己的兒子,她陪自己的孩子吃飯,一天要花七個小時,平均一頓飯兩個小時。兒子12歲才斷奶,還一直跟她一起睡,一直到15歲,孩子有了生理反應才分床。但在學習上狄鶯要求得非常嚴格,動輒打罵,實行棍棒教育。

在這種極端的溺愛和嚴格管束下,狄鶯的兒子孫安佐性格古怪,他在美國做交換生時,因為預謀發動校園槍擊被警察逮捕。可

直到最後一刻,狄鶯還是沒能意識到自己畸形的愛有什麼問題,以兒子收集槍械,作超人而已保護自己為由,為他辯解。

為什麼說狄鶯對兒子的愛是畸形的呢?

狄鶯對自己的兒子是寵溺至極的,但是狄鶯的愛又是對個人自由和自主意識進行嚴格限制和打壓。這種愛是禁錮的,她愛自己的孩子,卻並沒有把自己的孩子當作一個獨立個體看待。

她將與孩子相處的界限不分當作親密的母子感情,這樣的愛與縱容是在家長威權控制下的附屬品。所以說狄鶯的愛是扭曲的。

畸形的愛會對孩子造成什麼影響?

1、不懂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社會責任感與個體意識的覺醒息息相關,父母若一味在控制下寵溺孩子,不利於孩子自主意識的覺醒。自主意識的覺醒不充分,會導致其自主行為能力的低下,對行為與責任之間的聯繫理解得不足,沒有社會責任感。

2、容易踐踏社會規範

父母過分寵溺又對其自尊進行打壓,孩子一方面與父母親密無間,另一方面又與外界接觸有限。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不懂得度量自己與他人的界限,很容易在無知無覺中踐踏社會規範的界限。

家長溺愛孩子應有尺度,且需要在不同時期對孩子成長作正確的引導。

1、尊重孩子的自主意識

家長要尊重孩子的自主意識,傾聽他們的觀點和意見,而不是自己搞一言堂,只許孩子服從,不許孩子反對。只有父母將孩子當作一個獨立個體看待,孩子才能對自己實施的行為有責任方面的感知,從而成長為一個負責任的人。

2、教導孩子的隱私意識

家長要及時給孩子灌輸性教育,教導孩子的隱私意識。異性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要適當地避嫌,劃分相應的界限,讓孩子對人與人的界限距離有更充分的感知。讓他們學會尊重他人的界限,尊重他人的利益。

3、把握寵溺與約束的度

家長不要搞極端,一方面把孩子寵上天,另一方面要求孩子在威權下的絕對服從。在寵溺和對孩子的行為約束當中,應該有一個合適的度。愛不是控制,愛是寵愛與約束並存的,是對孩子行為的正確引導,在不同時期,不同年紀,愛的教育有不同的體現方式。

狄鶯的愛是控制狂的愛,她的愛是扭曲的,所以無法養成一個正常的好青年。愛應當是尊重,體諒和理解,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既讓孩子在不同的時期做該做的事情,還有讓孩子推己及人,善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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