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澤楷和梁洛施同框了,二人分手九年來的首度公開同框。雖然是參加大兒子李長治的武術比賽時。
可人們還是再一次的震驚了!圖像中的二人笑意滿滿,有說有笑的注視著自己兒子的比賽。當兒子比賽結束後,他連蹦帶跳的來到父母身邊,李澤楷摸著兒子的腦袋。如果你不了解的話,他們和普通的夫妻沒什麼不同。李澤楷甚至和相熟的人打了招呼。
這事兒說來話長。
㈠想當年梁洛施二八年華遇到了多金的李公子,彼時的梁洛施不再是初出社會的12歲小姑娘。已經拍了讓其成名的代表作《伊莎貝拉》。見到了社會的繁華,以及一些隱秘的見不的光的角落,比如後來的「賣身契」。正好此時,李公子出現了。
想要解約,當然得撕了。(這好像成了約定俗成的不可或缺的步驟。)梁洛施把合同往公眾平臺一上傳,人們發現,所謂的藝人光鮮也不過是表面。英皇不白,而且是真的不白。合同部分如下:藝人隨時向英皇報之所有行蹤;離開香港前,須得英皇準許;自費支付化妝,交通,住宿及訓練開支;如因病無法工作,英皇可延長合約期限;唱片合約結束後,必須得到英皇同意才能再從事任何音樂相關的工作;如未履行職務而令英皇損失,她要負責賠償;如英皇沒有為她推出任何唱片,她不能賺取任何金錢;梁洛施只分得唱片銷售批發價的4.5%,影響產品銷售批發價2.7%,影像版權20%收益;沒有歌曲版權費;……
而英皇則說梁洛施忘恩負義,不出席已籤合同的電影宣傳,推掉公司為她預約的採訪。
年紀輕輕,漂亮而又妝容不錯的小姑娘,一掉淚,中年多金不差錢的李公子當然是不差錢的挺女友了。
英皇老闆楊受成公開說,「我不會放過她」,後來合同解除後,楊老闆說,「她不工作怎麼辦?」幹拖著也沒啥意思,還不如來點實在的。實際上也是。商人嘛,本來就是追逐利益,和氣生財嘛。在李公子順利的掏出違約金,搬出老李調解之後,和平解約了。看吧,有錢人的生活,雖然不能為所欲為,但到底還是很爽的。
㈡後來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2008年梁洛施生了一個孩子,第二年生了雙胞胎。2011年,在人們以為梁洛施「母憑子貴」穩坐「李家兒媳」這把椅子的時候,她突然宣布:兩人分手,並且共同撫養孩子。
㈢時間過去數年,你再翻開看。梁洛施真的是非常理智,頭腦清醒,衡量利弊,並做出正確選擇的第一人選。這個選擇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正確的決定。確定自己不能進入李家家門後,不做糾纏,不撕破臉面,給自己以及孩子們留下後路。只要提及李家,從來都是維護的話。手握王牌三漲,怕什麼呢?不讓拍戲,那就不拍,沒關係;不讓離開孩子們時間太長,沒關係,正好可以好好的鞏固與孩子們的關係。只要孩子長大成人了,那五個多的分手費算什麼呢?毛毛雨啊!
再說了,豪門家的媳婦好當嗎?縱觀香港有名的富人的妻子,要麼是相逢於微時,要麼是勢均力敵。即便是相逢於微時,最後沒有好結果的,也不少吧。勢均力敵,這兩個人談何說起?一個是首富家的富二代公子,一個是十幾歲就已經闖蕩社會數年的女生,拿什麼談勢均力敵?
㈣有人說梁洛施挺心酸的,有了三個孩子也沒個名分。這個不好說。每個人所求不同。19歲的少女同41歲的富豪,少女可能剛開始真的就是圖所謂的愛情。至於富豪嘛,人生的大風大浪已見過不少,說圖愛情,嘻嘻!
後來若干年,兩人相安無事。你談你的戀愛,我帶我的小孩。
梁洛施在加拿大陪伴孩子成長,不用再像以前那樣高頻率的接拍影視劇了。她最高頻率的那年是06年,四部影視劇。偶爾參演電影露個臉,如張艾嘉導演的電影《念念》。
吳君如監製的《十二金鴨》,還有馬東主持的《奇葩說》,「我就是那個曾經選擇過,但不後悔的梁洛施」。
㈤這樣一想,梁洛施還真的是人生贏家。
有人問,李公子到底會不會結婚呢?
結婚幹嘛?繼承人我都有了,還結婚?分家產嗎?是談戀愛不爽,還是嫌家裡不熱鬧啊?
結婚?別逗了,吃瓜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