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逝好萊塢導演斯坦利·庫布裡克在70年代有一部作品《發條橙子》,當年曾遭禁演。敘述一群混混潛入豪宅,酷虐豪宅裡的中產階級。
庫布裡克直接用電影的手法去呈現社會低階層的年輕人,對某一種中產階級文化想要掠奪的欲望與暴力本質的心結。
在這群年輕人的生長環境裡,所有的徵服性和暴力性一直被刺激著,有一天當他們發現自己與另一個輝煌繁華的世界之間的落差,他的暴力本質就會表現出來。
電影裡的年輕人是偶然間經過那棟漂亮的豪宅,看到女主人穿著性感的服裝,正在開性派對,他們就想進去一起玩, 結果愈玩愈過火,玩出了兇殺案——高度的落差在現實社會裡很有可能會演變成殺戮場。
美國和阿富汗的關係也是一個很大的落差,所以當象徵美國的那兩棟雙子星大樓在911被炸毀時,有幾億的人是高興得流著眼淚在看。
他們藉由暴力攻擊那兩棟被視為憎恨符號的大樓,得到報復的滿足感。
人不會永遠在幸福安逸的狀態,如果你對暴力本質不了解,它可能隨時在身邊發生。你要注意當人與人的落差太大時,暴力就會出現。
美國可以很輕鬆地說這是恐怖分子策劃的恐怖事件,可是當你到阿富汗、阿拉伯、土耳其旅行時,他們會告訴你:
「世界上只有一個恐怖分子,那就是美國。」
這是你聽不到的聲音。
美國在伊拉克發動的戰爭簡直是像科幻電影,所使用的武器好到我們無法想像,伊拉克實在是不堪一擊, 波斯灣戰爭一下子就結束了。
荒謬的是武器最精良的國家是美國,可是接受武裝檢查的卻是伊拉克;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暴力是要爭取合法性,變成更大的暴力,甚至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我們看到美國每一次的出兵,都說是聯合國的決議,它在爭取暴力的合法性,它是為聯合國出兵,不是為自己。
暴力在邁入文明社會後轉化形態,找到合理的位置。不論在法律上如何為自己辯護,暴力還是暴力。
在蘭嶼為核廢料抗爭的那段期間,有朋友傳真連署書給我,要我籤字。我想到不只是核廢料的問題,還有臺灣本島兩千多萬人對少數達悟人的一個暴力。
這個暴力讓我們理所當然地把核廢料放在蘭嶼,電是我們在用,蘭嶼還沒有電的時候,發電的核廢料就放在他們的土地上。
這是暴力,可是我們覺得這是合法暴力,沒有人會去抗爭,直到達悟族人自覺了,要抗爭了,力量還是非常小,甚至可能淪為政治利用,讓人產生同情,到底還是一種暴力。
在文明的社會裡,暴力看起來不像暴力,卻又確確實實地使人受害。在核廢料的抗爭中,我期待著眾人暴力能被提出檢討,卻沒有發生。
當你強勢到某一個程度時,你不會意識到強勢到了某個程度,不管是階級、國家,或是族群,本身就會構成暴力。但要產生這些自覺,並不是那麼容易。
我今天如果買一張飛機票到蘭嶼,我不會察覺到那個地方所受到的暴力壓迫究竟是什麼。但當一個族群發展到最後,連姓氏都不見了,怎麼能說不是暴力的受害者?
我去蘭嶼的時候,很多人告訴我,他自己姓謝、我問為什麼都姓謝?他們說因為報戶口的人姓謝,所以他們都姓謝了。
強勢是一種暴力,儘管達悟人數量那麼少,少數要服從多數,所以讓他們放棄他們所擁有的特質。
經由教育、文化、媒體,不斷去壓抑另外一個人或一個族群,就是暴力。
在美國,印第安人的保護區,也是一種暴力。如果我是印第安人,我怎麼去看待原本是祖先居住的土地,而今變成白種人行使優越感的地方,而它即使被保護,也是像在動物園裡的動物那樣地屈辱。
這裡面牽涉到的暴力本質是對生命的徵服,在文明世界裡面變成荒謬了。
就像最後一匹被列為環保動物的狼,對著大地哭嚎的那種荒涼性,最後喪失的是人類高貴的品質,接著反暴力的形態一起消失了。
當在波斯灣戰場上奮勇殺敵的英雄,回到美國繼續殺人時,他變成了暴徒、恐怖分子。是殺人不合法,還是殺美國人不合法?牽涉到的是暴力的本質。
他所謀殺的對象,都是與他沒有關係,是他不認識的人,這就是暴力本質。當暴力有特定對象時,比較容易探討其動機,反之,暴力的本質是為了暴力而暴力。
就像司馬遷談到「俠」這個主題時,說:「俠以武犯禁。」握有武器或以武力幹犯禁忌的人叫俠,所以政府怕俠,秦漢之際中央政府大力消滅的就是俠客。
有人認為中國九流十家中,被消除得最乾淨的一派就是墨家,墨家就是俠的前身,因為墨子是一個打抱不平的人,他創立的是一個替天行道的流派,一個劫富濟貧的流派,墨家變成俠最重要的來源。
「我訓練的人在我的命令底下,去打我認為可以打的人,去屠殺我認為我要屠殺的人」,這是合法的,然而俠不遵守中央政府的法令,他以其獨特的意志行事,甚至可以違反中央的命令,所以秦始皇或是漢武帝都曾經整肅遊俠。
我們今天對「俠」這個字很有好感,喜歡看俠的故事,其實用另一種角度來看,俠就是當時的甲級流氓,登記有案,被秦始皇和漢武帝遷到都城就近看管。
俠放在江湖裡最危險,但收編之後,反而不危險,這是中央集權者的聰明做法。歷代的開國君主打天下時,都有得到俠的幫忙,以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得到黑道的幫忙,古今中外皆如此,沒有例外。
如果前述那位在華盛頓被逮捕的槍手,有機會在審判庭上侃侃而談,我相信會非常精彩。他辯論的內容將會觸碰到合法暴力與非法暴力的議題。
他提出的質疑可能會動搖美國人的基本信念:美國在越南做的事不是暴力嗎?在阿富汗做的事不是暴力嗎?在伊拉克做的事不是暴力嗎?
而在這個時候,我們對暴力的本質就能有更多樣的思考,同時就會發現自己早已經被劃分在一個合法暴力機構裡,去抵制非法的暴力。
春秋戰國時候,孟子說人性本善,人是性善的發揚;另一個非常大的荀子流派,則說人性是惡的,因為性惡,才需要很多的教養和禁忌去限制。這兩種決然不同的流派,爭論不休。
到了今天,好像孔孟之道的「人性本善」論是主流。然而,既是人性本善,何來那麼多的禁忌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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