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左)在《演員請就位2》中擔任導師。於正(右)在《我就是演員3》中擔任製片人考核官。 (資料圖/圖)
2020年12月21日深夜,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發表了致媒體公開信《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呼籲抵制此前已被法院判決剽竊他人作品的於正和郭敬明,此二人不應以節目導師身份出現在綜藝節目中。
聯名信稱,郭敬明、於正在法院判決後,拒絕執行道歉判決,反被網絡平臺、電視臺捧為導師,販賣「成功學」,「這種一切唯收視率論、流量論的做法引起了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各界的極大反感」。
聯名名單的籤署者有高群書、白一驄、董潤年、宋方金、餘飛、汪海林、趙冬苓等知名導演和編劇,還包括於正和郭敬明的剽竊侵權對象瓊瑤和莊羽。12月22日,另有45位影視從業者加入了第二批聯名籤署名單。
發起人之一宋方金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這些編劇、導演和製作人經常在私下聊天時談到這個話題,認為平臺將郭敬明和於正奉為導師和偶像是不合適的,「這樣對那些辛勤工作的、認真的原創者是不公平的」。討論持續了很久,但各個從業者群裡呼籲發起籤名,只用了幾天時間。
作家莊羽曾起訴郭敬明剽竊並勝訴,她給南方周末記者的獨家回應中稱:「抄襲問題只是公開信中的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我們這個行業對社會輸出的價值觀以及行業道德的引導。我們到底要向觀眾、向讀者輸出什麼樣的價值觀?目前的這種為了流量不擇手段的做法肯定是我們要堅決抵制的。」
編劇汪海林曾為瓊瑤訴於正案擔任專家輔助人。「網上每天都在質問我們這個行業要不要臉。於正、郭敬明天天在這兒做導師,影視行業有沒有價值觀?」汪海林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所以我們不發聲也不行了,我們要臉啊,我們要向社會、向公眾證明我們不是一類人,我們跟他們不是一夥的,我們不是一個行業的。」
郭敬明連續兩季為表演競技類節目《演員請就位》擔任導師。在不久前的一期節目中,他批評香港導演爾冬陞的短片作品,聲稱「可能我受的訓練體系不一樣,我可能沒拍過電視劇,我拍電影比較多」。爾冬陞反問道:「不是,你那個表演體系,你學的是什麼體系?」隨後矛盾升級,錄製暫停。
這不是郭敬明第一次在節目裡引起爭議,自節目開播以來,關於郭敬明的選人標準、作品選材等話題,引發了諸多熱議。事實上,他並非沒有執導過電視劇,《是!尚先生》豆瓣評分僅2.8分,他的電影作品評分也均在5分以下。
於正擔任了另外兩檔表演節目《演技派》《我就是演員》的導師。一位騰訊視頻製片人對南方周末記者分析,平臺之所以邀請他們,「因為夠話題,有爭議,爭議才有討論度」。萬一引發巨大爭論,「平臺會有專門控制輿情的人,會有正面的準備」。
「就是為了讓大家罵他們,這就陷入到一個很無恥的陷阱或者圈套:你罵他,你也中圈套;你不罵他,你也中圈套。平臺這樣的做法,對於專業人士來說、行業來講,造成巨大的羞辱和冒犯。」汪海林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宋方金認為,他們在節目裡提出「非常偏頗的標準」——「包括郭敬明說自己的表演體系,都是非常可笑的,我覺得對行業會產生不好的影響,大家以為這個標準就是沒有標準」。
汪海林也不認同郭敬明和於正在節目裡的審美判斷:「郭敬明注重顏值,顏值大於演技,『我喜歡』成為最高標準。這勢必衝擊專業標準。於正熱衷宮鬥,爭寵文化,迎合小市民審美趣味。」
汪海林認為,這次抵制不僅針對於正和郭敬明,「更深層的原因是資本和平臺剝奪了內容生產的話語權」。在他看來,於正和郭敬明代表了最受資本和平臺歡迎的一種模式:他們清楚受眾要什麼,有很好的商業嗅覺;他們不付出大量的創作精力,就用抄襲的捷徑。「他們樹立了一種高效、高盈利的生產創作模式。」
張洪波是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對這兩起剽竊案有長期關注。他強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其中一條是「積極自主創新,不抄襲剽竊他人創意及成果」,認為相關行業協會應當把抄襲者剔除,向其他機構和媒體建議不予邀請。
「於正和郭敬明這幾年來還被有關機構、高校、媒體聘為導師,好像我侵權了,只要賠償了,社會上還是接納我,還是可以大言不慚地參與活動,沒有對他們的行為進行有效地制止和震懾。」張洪波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2006年5月,莊羽訴郭敬明案在持續近三年後得到終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裡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裡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費21萬元,並停止相關圖書的出版、銷售行為。
但郭敬明一直拒不道歉,他在博客上公開回應稱,官司打了三年,期間他寫了長篇小說、出版了多本圖書,唯獨沒有在官司上浪費精力。他聲稱,「我會執行法院判決的賠償和停止銷售,那是出於我對法律的尊重。但我不會道歉!金錢、名聲,這些東西,真不是那麼重要,我都可以給予,惟獨道歉,哪怕只是簡簡單單一句話,也決不會迫於壓力而放棄了自己的原則,放棄了曾經創作時的辛苦,放棄了所有依然喜歡著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後來,郭敬明被法院強制執行道歉,由法院代擬道歉信刊登在報紙上。官司結束後,一些書店仍在售賣侵權作品《夢裡花落知多少》,當時莊羽苦惱地對媒體說,「這個官司糾扯不清,弄得我疲憊不堪,本來我想他道歉完後整個事情就過去了,但沒想到還是沒完沒了。」
於正一直被質疑有抄襲嫌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他曾公開回應:「首先藝術就是繼承和發展的,中國電視劇發展那麼多年了,你敢說哪一個橋段沒被人用過的?還有比如說郭敬明,你說他抄襲,人家告他,他輸了,對吧?什麼時候有人告於正抄襲了,從來沒有吧?」
曾與於正合作過的編劇李亞玲也在此次聯名信上簽名,她早在微博上公開披露過於正的抄襲手法:「早在2009合作《大丫鬟》時,於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線和《梅花烙》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製作,被我拒絕……還說抄襲只要不超過20%,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只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
2014年4月,知名作家瓊瑤起訴於正抄襲。法院判決於正的《宮鎖連城》侵犯了瓊瑤《梅花烙》的改編權,要求於正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五家被告則共計賠償500萬元。
於正敗訴後同樣拒絕道歉,直至幾年後,在瓊瑤的申請下,2018年4月,《法制日報》對該案相關判決的主要內容予以刊登,費用由於正承擔,作為強制執行。
汪海林發現,原以為高額賠償已經是嚴厲的懲罰,沒想到敗訴後,電視臺抓緊時間把《宮鎖連城》又播了兩遍,「抓緊時間把經濟效益挽回損失,電視臺的表現完全沒有道德標準,對法律沒有敬畏。資本就是這樣:有人現在倒黴了,我抄個底。」汪海林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為什麼於正現在頻頻地出來傲視群雄的樣子,那是因為後面有資本、有平臺給他撐腰,他覺得大家的利益都捆綁在他身上了,大家還指著他掙錢。」
宋方金認為於正和郭敬明抄襲唯一的代價就是賠償金,「如果抄襲能夠成功,沒有什麼代價而且違法成本那麼低,很多年輕的創作者願意走捷徑的,很容易就會鋌而走險。」
抄襲對原創的破壞是難以想像的。宋方金以編劇蘭曉龍在《士兵突擊》中創作的許三多為例,一個好的文學種子或人物形象在一個人的創作中可能只會出現一次,「一個作者的一部作品一旦被剽竊抄襲了,他的職業生涯可能就斷送了。你可以寫得好,可以寫得壞,但這一切都是由你的能力產生的。」
聯名信發表後,網絡上也出現了部分質疑聲,有人提出籤名者中也有涉嫌抄襲者,例如針對《甄嬛傳》編劇王小平的質疑。王小平在微博上回應道:「無論誰抄襲我都反對。《甄嬛傳》原著若有抄襲,我也堅決抵制。我手下寫出的劇本中沒有一行字抄襲了別人。」
汪海林曾幫助許多被侵權者湊錢提起訴訟。「有人涉及抄襲嫌疑,請拿出證據來,拿出法院判決來。我們可以幫他們打官司。」他強調這不是行業內的圍剿和打壓,而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我曾經受到過被抄襲的傷害,非常清楚抄襲對創作者、對整個行業的打擊有多麼大, 只能說我對自己所寫的每一個字負責。」作為曾經的被侵權者,莊羽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這次聯署的編劇和製片人都是行業裡的代表人物,大家做這樣一件事更多是基於對行業的熱愛和社會責任感,我也相信大部分的人跟於正、郭敬明是沒有私人恩怨的,包括我自己也並不希望媒體把焦點放在過去的法律事件上。時代在進步,法院的判決已經為行業劃定了紅線,著作權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資本和平臺可以引導流量,但是不能挑戰法律的底線。這份公開信應該也是文藝工作者對創作的尊重和承諾。」
南方周末記者 李慕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