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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普通的練習本,在文具店裡賣2塊錢。我買了一本。
有一天,我在練習本的第一頁,寫下一篇微型小說。一千多字,我幾乎是一氣呵成的,很滿意。這篇微型小說,我把它標註為一等。一等的微型小說,發表不是問題,轉載的可能性也很大。甚至,獲獎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後一天,我在練習本的第二頁,又寫下了一篇微型小說。
接下去的一個多月,我在練習本上寫下了十多篇微型小說。我把本子都寫滿了。這裡面不乏有三五篇令我滿意的微型小說。幾天後,在我尋找這本子,想要把它們輸入電腦時,突然找不到了。
我急得像只熱鍋上的螞蟻。
家人看到了,問我,怎麼了?
我說,丟了本練習本。
家人說,本子而已,再買一本好了。
我苦笑,這是本子的事嗎?這些都是我親手寫下的文章。這個本子的價值,因為那些文字的存在,已經遠遠超過了它原有的價值。
有一天,我的孩子(已經長到和我一樣高)問我,什麼是價值?價值是如何體現,又是如何達到價值更高的標準?我把這個故事講給了他聽。
我說,如果寫下文章的不是我,是那些有名的大作家、大文豪,那這些文章的價值體現就更加不同了。我還說,同樣,一個人是不是有價值,不是因為他是不是一個人,而在於他是一個怎樣的人,他能體現出怎樣的價值。
孩子說,我懂了。
孩子默默地放下手上剛剛玩遊戲的手機,轉身,去學習了。
我看到了孩子努力前行的背影。
我隱約看到了孩子的價值在慢慢地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