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在西單大悅城商場持械殺人的被告人朱紀業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時許,被告人朱紀業為發洩個人不滿情緒,持械前往西單大悅城,先後追逐擊打、砍刺餐廳顧客及工作人員,致1人死亡、14人受傷。公安機關出警後,朱紀業挾持餐廳一工作人員與警方對峙,後被當場制服並抓獲。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紀業為洩私憤,事先預謀並踩點、準備作案工具,春節前夕在繁華的公共場所內,持械殺害無辜群眾,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案 件 回 顧
2018年2月11日13時許,在西城區西單大悅城商場內有人持械行兇。警方迅速開展處置,當場將嫌疑男子抓獲。事件導致1人死亡,14人受傷。
2月13日,@平安北京 通報,初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的作案動機和過程。朱某某中學輟學後,長期離家,先後在河南、江蘇、河北等多地打工謀生,沉迷網路遊戲,因工作生活不順,期間多次與僱主發生矛盾糾紛,逐漸產生悲觀厭世、報復社會心理。2016年2月其前往廊坊地區打工,頻繁更換工作,很少與他人交流,與家人也斷絕聯繫。2017年年底,朱某某從廊坊大廠縣某工廠辭職後,一直處於無業狀態。2018年2月11日中午,其獨自前往西單大悅城,後在6樓行兇。經查,朱某某與相關被害人素不相識。
來源:京法網事公眾號、@平安北京
編輯:冼小堤
推薦閱讀
更多精彩 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