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他偷賣父母118萬房產贈與妻子,現在才發現自己被騙婚了

2020-12-28 林哥談歷史

44歲的陳宇明中年得子,為讓妻子安心養胎,他將父母名下唯一的118萬房子偷偷變賣,贈與妻子,同時贈送了20多萬的豪車。可是,結婚沒多久,妻子提出離婚,他被妻子趕出家門,結婚證房產證都在妻子身上,他懷疑自己被騙婚了。

陳宇明之前有過一段婚姻,但是因為前妻無法給自己生子,婚內,他結識了劉夢星,兩人感情不斷加深,後來劉夢星懷有身孕,得知自己將有一個孩子後,激動的陳宇明同前妻提出了離婚。

陳宇明回憶自己戀愛過程,劉夢星雖然早已懷孕,但卻遲遲不予不願與自己領結婚證。直到自己將父母名下價值118萬的房子公證給她之後,才肯與其登記結婚。

現在妻子申請離婚,家裡所有財產都在妻子手上,他即將要淨身出戶。他感覺這是妻子設計的一個婚姻騙局。

於是向尋情記的記者尋求幫助。陳宇明和記者來到家中,對門相鄰的兩套房子,便是陳宇明與妻子的家,家中的鑰匙早已被更換,陳宇明現在回不來家。

「他一定要這樣子搞,晚上一兩點鐘才回來。他想什麼時候回來就什麼時候回來,哪有這樣的事情!我要帶著兩個孩子睡覺。」接受採訪時,劉夢星非常生氣,否認自己不給丈夫回家這一說法。

現在,右邊的房子是劉夢星大兒子的,左邊的房子是她一個人的財產。

原來,她在結婚前也有過一次婚姻,生下了大兒子,當時她家房子被政府徵收,按當地習俗,丈夫給她並分配了一套安置房,這就過戶到了大兒子名下,也就是右邊的房子。

而左邊的房子是劉夢星同陳宇明結婚後才買下的二手房,給陳家父母居住。

陳宇明覺得,劉夢星婚前就控制了他的經濟。婚後,妻子沒有收入,還提出每個月1萬元生活費,他承擔了家裡絕大部分的生活開銷,這巨大的開銷讓工薪收入的陳宇明很難接受。

「我們倆在一起沒多久後我就懷孕了。我就覺得這個人很奇怪,為什麼四十多歲了沒有孩子,現在有孩子了,也不跟我去領結婚證。我問他要不要孩子,他說他要,但是我說我有一個前提,我說你如果想要生這個孩子,那麼你要給我一個補償。也就是那價值118萬的房子,於是他就同意了。」

劉夢星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一講述出來,從法角度講,如果兩人離婚,現在這個房子就應該是劉夢星的。

為了118萬的房產,夫妻兩人還對薄公堂。當時的法院的判決結果也是,房款作為女方的婚前財產。

其實,陳家原本有三套房。一套用於出租。一套被陳玉明賣掉,周轉生意。最後一套房是陳家父母拿出僅有的40萬積蓄買下來養老的,卻沒想到被陳宇明婚前偷偷變賣,贈與兒媳。如今,兩位老人只能在外租房生活。

「這是我們兩口子唯一的房子。現在很多同事都問我,你的房子呢,我沒話說,我的眼淚往肚子裡流。」陳父在接受採訪時潸然淚下。

人到晚年,他們為了兒子和孫子,將辛辛苦苦的一輩子的家產拱手相授,過了寄人籬下的生活。

後來,陳家父母來到了劉夢星家討公道。陳父非常生氣,對著兒媳就大罵:「我兒子養了你一年多!你憑良心說,我們對你多好!」

劉夢星表示,陳家父母一直在維持維護自己的兒子,並沒有看出自己的付出。

身為兒媳,她知道公公婆婆生活的艱辛,她也經常帶著公公婆婆出去旅行。當初買下一套房子也是為了讓公公婆婆有個安穩的住處。

偏心的公公婆婆更加堅定了劉夢星離婚的想法。

對於離婚,兩家人都舉雙手雙腳贊成,只是陳宇明婚前付出的房子實在拿不回來了,後來,在記者幫助下,劉夢星願意退讓一步,把2歲的小兒子交給陳宇明撫養。

總結:對於這件事,雙方並沒有錯,錯就錯在了兩個金錢觀三觀不同的人生活在了一起。

陳宇明生活上追求節儉,而劉夢星從小就是家裡的小公主,追求高物質的生活,這才導致了他們的婚姻走向了盡頭。

而其中最大的受害者無非就是陳宇明父母,自己辛苦一大半輩子賺來的財富,被兒子輕易地轉頭送人,現在兩位老人只能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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