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幸福?
字典上的釋義是:「幸福,是一個人自我滿足後的情緒。這種情緒,可以來源於目標達成後的喜悅,也可以是和別人(或事)的不幸對比後,對自身處境產生的滿足感。」
我們通常會在想,那到底怎樣才算幸福呢?嫁給自己所愛之人幸福還是嫁給愛自己的人幸福?受人呵護幸福還是自我獨立幸福?家財萬貫幸福還是風雨同舟幸福?
或許,幸福不只是單一地去得到什麼,追求什麼,幸福是一種心靈感悟,更是一種能力。
我們總是把幸福當作自己一生的追求。在生活、事業、情感上,挑挑揀揀,追來逐往,卻發現還是最初的那一份更接近幸福。
與其去追求幸福,不如經營或者創造幸福。
其實幸福可以很簡單,一個女人,家庭需要的時候,圍著丈夫和孩子轉,是一種幸福;家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獨立工作,自主上進也是一種幸福。一個男人工作順利時,事業有成是一種幸福;機遇不佳是時,家人健康也是一種幸福。
與其說沒有得到幸福,不如說自己沒有創造和經營幸福,幸福其實隨處可見。經營幸福無非就是:擺正心態,多點自信,少些抱怨,多一點感恩。
01小齊和丈夫每個月收入就3000多,她帶著兩個孩子無法工作,每個月都入不敷出。她會每天安排好孩子們的起居飲食,盤算好最佳最省的消費方案。我問她為什麼每天笑容滿面,她說,「我很幸福,能被丈夫和孩子們需要和依賴,我覺得幸福;丈夫每天能按時下班回家,陪我和孩子,我覺得幸福。」
02塗明因為車禍切除了膽和左腎,妻子離開了他,留下了一個三歲的女兒。他剛開始很頹廢,直到有一天他經過天橋的時候,看到幾個缺胳膊少腿的孩子在乞討,他突然笑了,「比起他們來,我太幸福了,至少我行動自如。」於是他奮發向上,用車禍所獲賠償款起家,先後成立了兩家公司,給孩子最好的教育和條件,他覺得每一天都是幸福的。
有時候我們並非不幸福,而是不知足,有時候我們並非沒有追求到幸福,而是沒有把握住幸福。追求得少了,經營得多了,自會幸福。
—END—
我是麼麼,喜歡我,請關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