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導】臺灣「交通部」14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自行車和電動輔助自行車將可以合法載幼童。
臺灣現行法規規定自行車不得載人,即便是加裝兒童座椅載,也可依條例開罰300-600元(新臺幣,下同)。不過路上仍可看到不少父母騎自行車載幼童,警方多半勸導不開罰。據聯合新聞網14日報導,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年滿18歲的駕駛人在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上安裝合格兒童座椅的前座椅,可以搭載1-4歲且重量在15公斤以下的幼童;後座可以載1-6歲且重量在22公斤的幼童。
此外為讓警方執法時可一眼辨識,民眾在自行車加裝安全座椅時,必須申請合格標章並逐車標示,才能搭載幼童。
臺灣人騎自行車還有一些其他規定,比如不能喝酒騎車,酒精濃度超標(0.12毫克)罰300-600元,拒絕受測罰1200元,濃度超過0.25毫克可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也不可以邊騎車邊打手機,違者罰300-600元。至於摩託車,島內規定要想取得大型重型摩託車駕照(排氣量超過250cc),必須年滿20歲以上、持有普通重型摩託車駕駛執照滿一年以上,且經過訓練、考試合格,取得該駕照後才能駕駛排氣量250cc以上的摩託車。2017年臺灣交警的統計報告顯示,警察機關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近30萬起,死傷人數近40萬,平均每天發生813件、死傷1084人;肇事車種以摩託車最多,自用小客車排第二。(餘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