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大雅·抑》:「投我以桃,報之以李。」意思是他送給我桃兒,我以李子回贈他。比喻友好往來或互相贈送東西,禮尚往來。這句出自詩經的佳句能一直流傳下來,是因為它符合古往今來人們的觀念,甚至能給人做出價值觀方面的指導,小編是這樣理解的。
小編也對這句話表達的精髓深信不疑,大到人情世故,小到雞毛蒜皮講究的不就是個禮尚往來嗎?但小編最近因為生日上的人情往來略感困惑。當然,我對這句話理念的認同從一而終。此事關乎兩個女生,一個我喜歡,一個我不喜歡。
先說我不喜歡的那個,我倆是高中同學,到現在已經認識五六年了。我們在三年前才開始稍有頻繁地聯繫。這三年來每次她生日那天我都會給她發紅包送禮物,並伴隨著一句句的祝福語,別的不求,只是想讓她生日快樂。其實我倆生日中間只隔兩天,她前我後。到了我生日那天,她卻完全不記得,連句問候都沒有。我並不是要求她給我回贈紅包禮物什麼的,回了我也不能要,因為在我的觀念裡,男生是不好意思也不能要女生的禮物的。可她卻記都不記得,三年都是如此,我就覺得沒意思也沒必要再對她那樣了。ps:我不喜歡她,也不確定她對我是怎麼個意思,我倆只是關係較好的同學,再進一步是朋友,僅此而已。
第二個是我特喜歡的一個女孩,我稱她為小仙女,我對她與上一個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但她會提前記得我的生日並在當天送上祝福,我覺得這點是難能可貴的。但也只是祝福,僅此而已。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不知足,總覺得她要是能像我對她那樣對我,我會更開心。可女孩子的禮物我又不能要,屬實矛盾。這種事像是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萬萬強求不得。ps:我視她為仙女,但凡她能給我帶來一絲的溫馨,我就能感受到莫大的知足,以至於有時候球會迷失自己。
後記,心裡的那份狂熱勁兒過去以後,一切歸於平淡。該有的規矩,該有的往來,一定要有,單方面的付出必將打破平衡,一定不會長久,只是時間問題罷了。"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演變到現在,成為一個更加通俗易懂的成語:將心比心。
你不找我, 我不找你, 各自開心 ,無所謂什麼失望不失望的 。反正我呀 ,投之以桃, 報之以李, 你對我好 ,我就對你更好,你冷落我, 我就走的遠遠的 ,不刻意討好 ,不委屈自己 。無論是愛情啊友情啊 ,都是這樣的道理 ,要自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