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0:18:36 來源:齊魯網
12月22日,臨沂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發布了《關於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學假期安排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臨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時間為農曆臘月十八至正月十七,正月十八正式開學。
寒暑假時間安排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2021年1月30日(農曆臘月十八,星期六)至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七,星期日),3月1日(農曆正月十八,星期一)開學;暑假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開學。寄宿制學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學生報到。
普通高中學校:寒假2021年2月6日(農曆臘月廿五,星期六)至2月28日(農曆正月十七,星期日),3月1日(農曆正月十八,星期一)開學;暑假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開學。寄宿制學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學生報到。
公共節假日安排
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學公共節假日安排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課程方案和國家節假日安排等有關規定要求,安排好放假時間,嚴禁隨意調整假期時間、增減假期時限。學校因設置考點考試等原因需調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對等時間調整,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報市教育局備案。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各縣區、各學校要堅決克服懈怠思想、僥倖心態,進一步完善校園突發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切實守好教育系統疫情防線。鼓勵教師通過網絡、電話等形式對個別因疫情出現「學困」的學生進行學業輔導。對假期留校師生員工要建立信息臺帳,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妥善安排好假期生活,確保師生員工身心健康、校園安全穩定。
強化假期安全防範、規範假期辦學行為。嚴禁任何學校在節假日期間組織集體上課和統一安排自習。嚴禁任何學校和教師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複習班和培訓班。禁止任何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培訓班。嚴禁商業活動、商業廣告進校園,發放的獎狀、證書、獎品、致家長的一封信、假期安排等物品或通知中不得夾帶或隱含商業廣告,堅決杜絕違規辦學行為。嚴禁在職教師擅自辦班或參與有償補課,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科學指導假期生活。引導學生和家長利用好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加強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引導家長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動,指導子女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增強自理和自護自救能力,提高孝親敬老、服務家庭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