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是這樣一個人:30多歲,很乾練,話不多,人不是特別美,但氣質很不錯。
她努力的工作,也努力地平衡工作和家庭,她會做很多美食,但不喜歡別人誇她賢惠。
她只花很少的錢在衣飾,鞋包這些女性熱衷追逐的東西上,但憋足了勁賺錢,攢錢買奔馳。
她一定要買屬於自己的奔馳
王小姐的家庭生活很幸福。但個性要強的她,仍對很多年前的一次分手耿耿於懷。
他們是在學校裡跳拉丁舞時認識的。個性、喜好都合拍。能一起舉杯豪飲,對酒當歌,高談闊論;也能安靜地在一起,保持極高的默契,各忙各的。
分手的原因是這個理想型前男友的父母覺得他們兩家門不當戶不對。當然,王小姐家是門戶低的,買不起奔馳當嫁妝那一方。
他們是和平分手的,前任沒有為了她抗爭,她沒有死皮賴臉的堅持,也沒有鬧,就是吃了頓飯,說好了分開。
王小姐早就可以買一倆普通車子開,但她一定要買屬於自己的奔馳,硬是憋了五六年沒買車。
直到去年,她才終於有了一輛屬於自己的奔馳GLC300。
好久不見
陳奕迅的《好久不見》是很多深受失戀創傷的人,流淌在心底的歌。
「你會不會突然地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我會帶著笑臉,揮手寒暄。和你,坐著聊聊天。」。
王小姐說她對舊愛和從前的分手早已釋懷了。
只是25歲那年所受的經濟侮辱,令她刻骨銘心,無法雲淡風輕地從心底抹去。
她說:如果我沒有自己的奔馳,再遇見他,我就只能逃走,是無法笑著揮手寒暄,無法輕鬆說出那句「好久不見」的。
這便是很多人的心結:一定要過得好,要找回從前在你面前失去的面子,用最美的姿態遇見你,給你看看!
這也是很多人的心魔,既然早已分手,你有什麼,沒什麼,過得什麼樣別人根本不會在意的。
不如不見
其實從王小姐提車回來那一天,她就明白了一件事:
她恆久缺失的,不是一輛奔馳車,而是曾經因為無力擁有而失掉的自尊和自信。
她所渴望的,不是再次遇見舊愛的時候,能因為自己的擁有而被對方高看一眼,而是能一掃心中的狼狽,不再懼怕任何情境下的重逢。
她心裡期待的,是自己走出自己的心魔,根本不是和舊愛的重逢,以及自己會如何被看待。
人們久久趟不出的,是自己心裡那一灘渾水,與前任無關。
其實《好久不見》還有另一個版本,《不如不見》。
我認為,後者的歌詞能更貼切地表達人們對待「分手後與前任遇見是什麼感受?「這個問題。
「中間隔著那十年……不懂怎去再聊天……
即使再見面,成熟的表演,不如不見。
尋得到,塵封小店,回不到相戀那天。」
分手後,與前任遇見是什麼感受?
如果是不期而遇,就說句「好久不見」各走各的路吧。
畢竟心裡沒有漣漪,沒有感受,才是舊情人見面最好的感受。
如果是刻意約見,那大可不必。
不如不見不如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