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唐山大地震》
導演:馮小剛
主演:徐帆,張靜初,李晨,陳道明,陸毅,張國強,陳瑾、張子楓、張家駿
23秒,32年。
一位母親,用32年的心如死灰去等待你回家。
1976年7月28日3時42分53.8秒,唐山。
大地殘忍的張開了血盆大口,剎那間,多少的家庭支離破碎,多少的親人天人永隔。
作為妻子的李元妮,在短短的23秒內,失去了自己的丈夫。
作為母親的李元妮,在短短的23秒後,面對著要失去一個孩子的抉擇。
一片廢墟,屍橫遍野,災難的面前人類比螻蟻還渺小得多。
滿身泥濘、渾身血淋的她跪在那些人面前,苦苦的哀求著他們救自己的孩子。
世界上最殘忍的,無非就是這樣了吧。
做一個選擇題,只能選一個。
而,選擇題的選項竟是兩個孩子的命。
「兩個都得救。」
作為一個母親,撕心裂肺的苦苦哀求。
所謂的希冀,終究……抵不過現實。
當她怯懦、無助、哀傷而絕望的抱住救援人員的腿,卑微而小聲跪求著:救弟弟。
黑暗中的小女孩,放棄了敲擊石頭,那明亮的眼睛,緩緩的滑下一顆淚,最終……失去了希望和光亮。
那一刻,連眼淚都已經成為了奢侈品。
「要能替,我就替他去死。」這是另外一個母親的心聲。
爭完了老天爺,再來與親情相搶相奪。
這對一個剛剛失去丈夫和女兒,從生死邊緣搶回來兒子的母親,是何其殘忍。
李元妮救下來的兒子,同時也是老方家唯一的孩子。
除了一味的道歉和委曲求全,這位母親,別無選擇。
拿著照片,捂住嘴巴,只能無聲的嗚咽。
痛,到了頂點,便也是無聲了吧。
那車,揚起塵土。
車輪經過的是路,碾壓的是一位母親的心。
在這場災難裡,誰也無可倖免,誰也沒能全身而退。
「當初……還不如救我姐呢。」
當孩子開始長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了。
母親只能眼睜睜的送著他遠去。
躲在鐵門的後面,連哭……都那麼悄無聲息。
有多少的母親,經歷過這一幕。
送孩子出門,送孩子讀書,送孩子出國,送孩子出嫁……
一步一步,一次一次,把孩子從自己的呵護下送走。
送到更遠的天空。
然後……在孩子的背影后面,忍不住紅了眼眶,默默的落淚。
「忙,你比總理都忙。」
多少個日夜,她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哪怕……三言兩語。
孤苦伶仃,徐娘半老,風韻猶存。
她不是沒有新的開始。
她不是沒有新的生活。
她只是抽回手,打開門,叉著腰,送客。
男人說:跟我過吧。
她答:不可能。
男人再說:那還跟以前一樣。
她再答:也不可能了。
所有的開始,還沒有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你哪知道什麼叫犧牲啊。」
21歲的年輕母親,一個曾經被母親「犧牲」掉的孩子。
平靜,固執,倔強的說說出這句話。
曾經心裡的傷口,就這樣鮮血淋漓的露出來,從未在歲月裡面痊癒過分毫。
有的傷口,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結疤。
有的傷口,在歲月裡面被黃土掩埋。
被放棄過的人,永遠都對自己最狠。
手起刀落,狠得下心割捨掉心裡愛著的人。
滿目慈悲,寧願輟學受苦受累生下了孩子。
「我沒覺得苦,我覺得挺好的。」
兒子,終於事業有成,家庭幸福。
想要孝順母親,彌補母親失去的一切。
可是,母親拒絕了。
那清冷的倔強。
只是因為……離不開,搬不走,捨不得。
離不開那守了幾十年的房子,怕丈夫和女兒回來,找不到回家的路。
所以,她苦苦的守著,用生命守著,用歲月守著,用愛守著回家的路。
「我要我女兒的腿。」
1976到2008年,一個家庭,整整走了32年。
一位母親,不願意搭上救援人員的命,艱難的做出了鋸腿的決定。
所謂的犧牲:就是明明知道是怨恨,明知道是失去,明知道是絕望,還是只能去做選擇。
當她緊緊用力的抱著一位聲嘶力竭的母親。
聽著那母親為了女兒的腿,發出了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那一刻,有些傷,終於在災難裡涅槃重生。
一場遇見,花了整整32年。
「西紅柿都給你洗乾淨了。媽沒騙你。」
水盆裡,晃悠悠的水嫩鮮紅的西紅柿。
有些承諾,不因時間而褪色,不因歲月而遺忘。
當母親顫巍巍的跪下來,這一跪……是道歉,是思念,是乞求,是失而復得。
兩母女,在老房子裡面,看著手機上的照片。
生疏而僵硬的,緩緩的靠近,絮絮的叨念。
母親問:沒託人找找。
女兒答:他都不要我了,還找什麼呀。
時間,模糊了彼此的樣子。
歲月,淡去了心裡的創傷。
所有的傷,終將釋放,療愈。
怨恨,終歸於放下。
放下,才能圓滿吧。
人間多災,災難無情。
可是……歲月漫漫,不管時間相隔多久。
有些愛,從始到終,從未褪色。
有些人,從頭到尾,從未離去。
有愛的人在的地方,有牽掛的人在的地方……才叫做家。
她的愛,就是不管你回不回來,她都在用一輩子等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