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原裡美要結婚了,今年10月她對外宣布了自己的好消息。
她說:「我確定了他是那個可以相互分享相互克服所有困難的人。」
之前有不少娛樂消息報導稱:據日媒,石原裡美為了讓曾經罹患癌症的母親能夠看到她成家,定下了一個「交往規定」,只要交往1年沒有要結婚就分手,兩人才會交往不久便宣布結婚。先前受訪時石原裡美也曾表示,子女要在父母離世前讓他們看到孩子有幸福的歸屬才算是盡孝。
整個說法沒有毛病,也看不出毛病,但用在石原裡美身上,就滿滿漏洞。
這樣聰明又自知的女人,不會糊塗地走進婚姻。
石原裡美今年33歲,實際上她已經是位出道18年的藝人。
她僅憑自己的一則宣言就能夠快速掀起全網的風浪,這樣的女人,我們絕不能低估她。
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代表作品,但我們可以看看那些她拿下的頭銜,就能對她感知一二:
「全球最美100張面孔」
「女性最憧憬顏值獎」
「最想接吻的對象」
她不是天生麗質的美人,更多的是通過自我打造與修繕而「變臉」變美的女人。
她是一個可以為了一個上鏡的笑容,而在鏡子面前不斷重複地訓練,記錄下每個表情的優缺點,並做出調整與完善方案的女人。
女人其實也分為兩種:一種是向外借鑑照搬,學習模仿他人,利用技術與錢財的便利,維持和修復自己美麗的相貌;
另一種是向內探索求證,反覆不斷地試錯,想要找到自己最好看舒適的樣子。
無論哪一種,都是愛自己的方式,也都能贏得他人的注目,收穫心底的自信。
不過後者,美得更為自由自在些,且隨著時間越久,美的氣質越發誘人。而前者,大多隨著年齡的上移,需要投入的成本與代價也隨之上升。
這裡的區別,不在於成本的多少,也不在於方式是否正確。
更為重要的是:你想要什麼樣子的美,並且能夠為此付出多大的執行力。
目的與決心,才是關鍵。
人通常最容易被[自己的在意]打敗。
在意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在意自己被周圍的人給比下去,被忽視對待;在意自己失去他人的目光,成為一個小透明,沒有發言權和知情權……
美貌成了獲取他人關注和注視,獲取自己地位和權限的工具,那我們最終會被美貌所驅使,而不是我們驅使美貌。
跟自己有關的決心與目的,才是驅動我們將一件事情執行到底最好的助力,並且可以持續不斷地堅持下去。
這種決心與目的,與任何人,其他事都沒有關係。
美是自己的事情。
石原裡美說過:「自己認定的選擇不管被說了什麼也覺得挺好的,之後衣著、妝容、見的人、吃的東西都是自己選擇的,從那以後每天都很開心。」
自由自在的美,自由自在的舒適,由此建立的自信,是任何外力都難以淬滅的。因為它的根基,在於獨立選擇與承擔。
一千個觀賞者,就有一千種美的判斷和偏好。
一個人,真的很難在多種風格與美之間切換自如。
時尚博主的完美駕馭,其實內裡的邏輯依舊在於,她們對自己有著深刻的了解與認識,選擇的都是適合自己的,而不是不適合的。
石原裡美對自己、對美都有自知之明。這樣的女人,不會衝突地因為盡孝而進入一段婚姻。
結婚就像散步,幸福是無法被安排的。
她曾在接受採訪時表明:「所謂孝敬父母,以前對女孩子的要求是早點結婚生子。現在的話,不是形式上的,而是讓父母覺得『即使我們不在,不管發生什麼,孩子自己也能好好地活下去』,讓父母放心才是真正的孝敬父母……
我覺得沒有結婚或有沒有小孩都不重要,因為沒有小孩也非常有活力的單身女性還是很多,最重要的是希望可以找到那個讓我一輩子都很幸福的對象,如果有的話順其自然也沒有問題。」
沒有什麼必要條件,是與結婚狀態掛鈎的。父母不是,年齡也不是,如果有的話,那就是:我想結婚了。
而現實中卻難免流行並始終貫穿著一種理念:你是時候該結婚了。其後,便是「你是時候該生孩子了。」
對於很多二十幾歲的人來說,被親戚家人催婚用得最頻繁的一個原因就是:到點了。
就好像結婚、生子是人生中到了某個年齡階段必須要去完成的事情,成了板上釘釘的任務。
網友阿權的一段話,警醒了我:
「前幾天和老闆出去喝了幾杯,回來暈乎乎地抱著我老婆,喊了幾聲前女友的名字。喊錯名字確實是我的錯,但現在我老婆每天疑神疑鬼的,還跟我爸媽鬧,我回家就頭大。我已經聽話結婚了,心裡藏個人怎麼了。」
結婚成了一場必經的儀式,給身邊所有人看了一場熱鬧,封住了所有人的口舌,耳根子是暫時清靜了。
但心裡卻從來沒有為這場儀式[正名],甚至從來沒有準備好要為這場儀式承擔所有的雞零狗碎。
心不甘情不願做的事情,都是勉強與將就,在日後每一個矛盾後悔的瞬間都會成為戳向彼此的一把刀子。
在日劇《還是不能結婚的男人》裡有一段臺詞:
「然而結婚,並不像是以登頂為目的的登山。」
「那它像什麼?」
「像散步。散步,不就是隨心所欲地漫步嗎?遇見心儀的對象這件事,我覺得本身就是偶然的。我想關鍵在於,你有多麼珍視這種偶然的相遇,畢竟散步不需要靠導航來指路啊。」
什麼是婚戀最舒適的狀態,我想就是:不著急、慢慢等,它是偶然的,與任何目的式的計劃或安排都沒有聯繫。
她不是下嫁,而是有恃無恐。
「人生規劃中有結婚這一項,以結婚為目的、有限期的戀愛是對自己尊重和負責,能夠最大程度的止損以及節省時間成本。這一路線適合明確自己要什麼、戀愛不迷糊且有足夠獨立能力的女性。」
石原裡美選擇了一個普通的男人,不少人看來是「下嫁」,但在我看來她是有難得的清醒認知。
33歲,絕對不早,但也不算太晚。既不想虛度年華,又不肯放棄認輸;既不想丟掉幻想,更不肯不顧現實。
她做出了適合當下的自己[最合理化選擇],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至少是為數不多的選擇裡稍微好一些的。
但放眼望去,身邊人的愛情、婚姻,大多都困於恐懼。
恐懼到點結婚的催婚大隊伍,更恐懼自己逃離不開,不得不接受這樣一種安排。
真正擁有正確超前觀念的人,絕對不在少數——不願折服於父母輩的相親局,在婚戀觀上有自己的正解。
但沒有足夠實力與力量的女性,即便擁有著超前的新觀念,也還是跳不出原有的籠子;同理,有實力和力量的女性,抱有著泯頑不化的舊觀念,也逃不出故有的圈子。
盧灣伯爵發表過一段很有共鳴的話:「說老實話,四五線城市的人,大學畢業,到一線城市混個三四年,也回不去了,文化上觀念上,生活習慣穿著打扮上,已經跟老家格格不入了,也會看不起老家的人。」
觀念上的領跑,拉開了與原有圈子的距離,但受限於能力,又不得不收心回來。
「回不去的老家,融不進的城市。」
當然這部分群體基本是女性,男性大部分會接受現實回老家。
難就難在這裡,是丟棄父母親戚的便利,還是繼續苦熬獨自奮鬥。多數人選擇了前者:
一是自己的能力與力量不夠。再拼個上10年也只能守著死工資過日子,再使勁拼個20年也難有自己的一個落腳房子;
二是父母或親戚會拉你為伍。組建自己家族的部隊力量,所謂可以相互照應,互相有個依靠。
在30歲左右打拼出成績再考慮是否步入婚姻,在婚戀市場上有自主選擇權,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做到的。
35歲結婚的高圓圓,曾在一檔節目裡說:「30歲可能真的不是一個該著急的時候吧,我覺得40歲也都不一定著急。」
她們的不害怕、不恐懼,靜靜等待愛情來臨的有恃無恐,這種自信,是每個女人都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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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沐沐
圖源:豆瓣/網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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