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鐵鋒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經過縝密偵查,成功將涉嫌尋釁滋事的三人抓獲,保護了群眾合法權益。
12月12日午夜,鐵鋒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轄區某小區有個住戶家玻璃被砸。報警人高某的母親因受到驚嚇已經到醫院住院治療,現場滿地玻璃碎渣。民警對周邊進行走訪並對現場進行勘查,發現遺留有木棍等作案工具,並在牆上噴紅漆「還錢」字樣,民警初步懷疑為報復性作案。
民警對報警人高某進行詳細詢問得知,今年11月中旬時,自己家玻璃被砸過一次,2014年年底,玻璃也同樣被砸過。高某懷疑與自己有矛盾的劉某為報復砸玻璃洩憤,這與民警對現場的勘查結果相符合。
經過對高某詢問與調取監控錄像顯示,砸玻璃的人中有一人的確為劉某。隨後,民警圍繞其親屬關係走訪並布控,12月15日12時30分,將違法嫌疑人劉某抓獲,劉某被抓後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他交代自己與高某曾在一個工廠工作,高某欠自己工程錢,多次討要,高某不給結帳,於是心生怨恨。為洩憤報復,劉某酒後夥同準嶽父張某、朋友王某將高某家玻璃砸碎,並噴紅漆「討債」字樣。看到被砸的玻璃又重新安好,劉某隨後又連續兩次糾集他人伺機砸了高某家玻璃。
根據劉某的供述,民警立即開展工作,12月15日下午14時,將其準嶽父抓獲,張某對酒後夥同準女婿砸玻璃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張某為劉某的準嶽父,一天,兩人在一起喝酒,劉某提起欠錢不還的高某,越說越生氣,提議砸他家玻璃報復,稱以前砸過他家玻璃,準嶽父不僅不制止,反而主動「請戰」。二人一拍即合,來到高某家附近,購買了木棍、噴劑等作案工具,將高某家玻璃砸壞,並在牆上塗上「還錢、還錢」 等咒罵的髒話之後逃離現場。
12月15日15時,站前派出所民警將違法嫌疑人王某抓獲,王某對其夥同劉某砸玻璃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他在一次和劉某喝酒中,劉某提出想要砸高某家玻璃,二人都有報復的心思,一起到高某家所在小區,購買木棍等工具,兩人將高某家玻璃砸碎,砸完之後兩人逃離現場。
因上述三人違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涉嫌尋釁滋事。鐵鋒警方決定給予劉某行政拘留15日、並處以一千元罰款,對張某行政拘留7日並處五百元罰款,對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