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岱嶽區教體局召開全區2020年幼兒園、
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會
各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區直各義務教育段學校,各民辦學校:
為全面做好全區幼兒園、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及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全區2020年幼兒園、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積極消除大班額,規範學校招生行為,推進陽光招生、誠信招生,保障每一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依法招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5號》《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招生,不得違法、違規招生。
(二)堅持學區招生。按照行政區劃,各鎮(街道)教辦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幼兒園、義務教育段學校的招生入學工作。區直學校、民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定,做好相關招生入學工作。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和法定監護人合法房產均符合要求的,學校要應招盡招。符合政策規定的其他生源統籌安排入學。
(三)堅持免試入學。按照省、市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要求,嚴格實行免試入學制度。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不得實施特長生招生。招生完畢後,各學校要按照先隨機分班,再均衡配備師資的辦法制定陽光分班方案,各學校陽光分班方案要報區教體局,由區教體局統一面向社會公示。
(四)堅持陽光招生。使用「岱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http://ywjy.jnsywl.cn)和「岱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微信端」進行招生報名,各學校要加強過程性監督和管理,完善招生入學公示制度,確保招生政策、招生辦法、招生時間、招生結果公開透明。
(五)堅持標準班額。各幼兒園、中小學起始年級要嚴格控制班額。各義務教育段學校,今年9月秋季開學時56人(含)以上大班額全部消除。
三、招生辦法
(一)幼兒園招生
幼兒園招收3至6周歲的適齡幼兒,按照「就近入園、方便接送」的原則進行招生,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90%以上,學前一年幼兒入園率達到100%。
各幼兒園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和測查,不得舉辦國學班、國際班、特長班,不得對學齡前幼兒教授小學教育內容。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規定採集、更新、報送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的相關內容。
(二)小學招生
按照片區劃定,各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相關政策的適齡兒童,在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接受統籌安排的生源。
凡因身體原因需暫緩入學的適齡兒童,需由家長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戶籍所在鎮(街道)教育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教育辦公室做好備案,並報經區教體局審批辦理暫緩入學手續。
(三)初中招生
按照學區制建設要求,各初中學校要接受本學區內符合招生政策的小學畢業生全部入學,在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接受統籌安排的生源。
岱嶽區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如需回本區就讀,須在2020年8月22日前持小學學籍證明、戶口本、住房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屬學區學校報名。
大河學校畢業生,根據家長意願,可到岱嶽實驗中學或粥店中學就讀。
(四)民辦學校招生
各義務教育段民辦學校要提前申報招生計劃、招生方案,經區教體局審批後實施。招生範圍原則上限於岱嶽區,實行網上報名、招生,未經網上報名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手續。未經區教體局批准,不得擅自進行宣傳與招生,違者予以核減招生計劃,直至取消辦學資格。對於報名學生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全部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生,區教體局將統一組織,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
(五)相關學校招生片區
1.崇信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
天平湖路以東,天平大街以北,粥店路以西,京滬鐵路以南,天平湖東路以東,天平湖南路以南。
2.崇仁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
小學招生範圍:桃花源路以東,環山路以南,天平湖路以西,濱湖街以北,黃草嶺南路以西。以及桃花源路以西原粥店轄區村莊。
初中招生範圍:桃花源路以東,環山路以南,天平湖路以西,京滬鐵路以南,天平湖北路以西、以北,天平湖西路以西,陡山街以北。以及桃花源路以西原粥店轄區村莊。(崇禮學校建成後將重新調整)
3. 大河學校
天平湖路以東,京滬鐵路以北,粥店路以西,環山路以南(常家莊社區除外)。
4. 大辛小學
黃草嶺南路、桃花源路以東,陡山街以北,天平湖西路以西,天平湖北路以西、以北,京滬鐵路以南。
5. 岱嶽區實驗小學
除劃入崇信學校學區內的其餘原片區不變。
6. 粥店中學
除劃入崇信學校、崇仁學校片區內的其餘原片區不變。
(六)相關入學要求
1.有合法房產的子女入學。父母(法定監護人)在相應片區擁有合法房產並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屬於劃片招生範圍,經過審查屬實的,方可在學區內學校就讀。高鐵廉租房、公租房居住(以戶口本、監護人的住房保障資格證、公租房合同為主要依據)的適齡兒童少年,經過審查屬實的,方可在學區內學校就讀。
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地學校公布的招生時間內到學校報名並審驗材料。若居住地學區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區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接受能力的公辦學校就讀或回戶籍所在地入學。在我區就讀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享受與本轄區學生同等待遇。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在學校招生片區範圍內:(1)有居住證的,子女入學時,需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2)無居住證的,需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租賃合同(租房期限達半年以上,並有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由岱嶽區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出具的《泰安市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證明》(一年以上);經商人員子女提供個體營業執照及岱嶽區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出具的《泰安市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證明》(一年以上)。
3.享受教育優待政策子女入學。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按照《山東省實施細則》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辦理。
持有「泰山人才金卡」、「岱嶽人才綠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按市、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辦理。
2020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依據市衛生健康委公布名單)子女就學,結合學生和家長意願,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護人員十項措施的通知》(泰政辦字[2020]5號)執行。
4.城區三代同住子女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父母確無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戶籍均在學校片區內的,且三代戶籍在同一戶口本,經學校查證屬實,可在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予以接收。
5.特殊兒童少年入學。一是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單位要於8月25日前摸清轄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底數,配合區殘疾兒童入學鑑定委員會,對轄區內適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能力進行評估認定,凡是鑑定為有學習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各學校要根據殘疾狀況明確接受義務教育方式。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的殘疾兒童少年要安排隨班就讀;對不能到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提供規範、有效的送教服務。二是農村留守兒童少年入學。各中小學要積極與村(居委會)電話對接、入戶家訪,對不在學、未入學的農村留守兒童少年,要逐一核查,及時聯繫並做好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工作,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少年檔案並在學籍系統進行標註,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三是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各鎮(街道)教辦要主動對接扶貧工作部門,了解本轄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貧困家庭子女的入學、登記、勸返、報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完成義務教育。
6.特殊情況確認。(1)因舊村(社區)改造,屬原址原建或異地遷建的,按舊村(社區)改造規劃建設協議辦理。(2)已購房現已居住但未辦理房產證的,報名時需提供與開發商籤訂的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和實際入住的相關證明材料。(3)新生入學報名時監護人出示的房屋產權證須為100%產權。一處房產有兩個以上子女繼承或多人共有的,不能享受學區內生源待遇。
(七)招生時間安排
8月14日,召開全區幼兒園、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會。
8月15日,民辦學校上報招生方案。
8月15日前,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及區直義務教育段學校安排招生工作。
8月16日-18日,民辦學校發布報名須知,開始報名。
8月19日,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公布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8月20日-23日,公辦學校發布報名須知,開始報名。
8月24日-26日,各公辦學校完成資格審查及錄取工作。
8月25日前,完成區內適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評估認定。
8月27日-28日,區教體局對報名學校未通過資格審核的新生進行統籌安排。
8月29日,各學校發布入學通知書並上報陽光分班方案。
9月1日,新生報到。
9月10日前,各學校利用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完成學籍信息錄入,並按要求準確標註留守兒童、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信息。信息錄入結束後,各學校要對學籍信息進行公示,讓家長、學生再次核對,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9月10日-15日,區教體局審核學籍信息,對符合規定的新生予以建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 幼兒園、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各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區直各義務教育段學校、民辦學校要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招生領導工作機制,選派業務精、素質高、能力強的人員具體開展招生工作。今年使用「岱嶽區義務教育段入學服務平臺」和「岱嶽區義務段招生APP」報名,家長可通過手機APP或服務平臺,按照學區自行報名,各學校工作人員要在招生過程中及時解釋招生政策及平臺的使用流程,妥善處理好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二)建立家長誠信承諾制度。實行家長誠信承諾書制度,對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劃片入學資格,不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回戶籍地就讀。學校要張貼家長承諾書樣表,接受社會監督。(家長承諾書從招生平臺下載)
(三)做好接種檢查。認真落實《岱嶽區入託、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各級各類託幼機構和中小學校開展入託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普及率達到100%,並及時通知和督促無證和漏種兒童補證、補種,確保適齡兒童、少年身體健康,防止疾病傳染。
(四)嚴明招生紀律。各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各學校主要領導要籤訂規範招生公開承諾書,接受監督。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要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的各項規定,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嚴禁跨片區招生,對片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要應招盡招。各學校要無條件接收區教體局統籌安排的生源。
(五)加強招生宣傳。各學校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站、致家長的公開信、招生工作諮詢電話和微信平臺等形式,廣泛宣傳義務教育段招生政策,認真解釋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正確引導學生按學區入學。具體招生時間、報名程序等工作安排,將在岱嶽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公布。
區教體局設立幼兒園、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監督電話:局信訪辦公室8566502,基礎教育科8566508,學前教育科8566513。
▲入學服務平臺微信端二維碼
泰安市岱嶽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8月13日
各鎮(街道)教辦、區直、民辦學校招生諮詢電話
序號
單 位
聯繫電話
1
粥店
8498326、8491202
2
天平
8562025
3
山口
8611022
4
祝陽
8699001
5
範鎮
8681031
6
角峪
8671045
7
汶口
8711208
8
馬莊
8105329
9
滿莊
8531027
10
夏張
8311023
11
道朗
8371032
12
岱嶽實驗中學
8562764
13
大河學校
6711383
14
嶽峰小學
8667006
15
開元中學
2068589
16
望嶽小學
8667006
17
智源小學
13562801702
18
泰山菁華雙語學校
8373999
19
英雄山雙語學校
2189800
20
岱溪學校
5368376
21
碩元學校
2796777
22
弘信學校
8480003
23
崇信學校
15650090356
24
崇仁學校
13583818136
8月15日上午,2020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會召開,會議發布了《2020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並對今年相關招生情況進行了說明。
2020年泰山區義務教育段學校
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1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19〕37號)《泰安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泰教辦發〔2020〕11號)精神,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規範招生入學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2
招生原則
(一)堅持落實主體責任的原則。區教體局負責本轄區內義務教育段學校(含市直及市直以上義務教育段學校、泰安英雄山中學初中部)的劃片招生和統籌入學工作。各街道鎮繼續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學校劃片招生和統籌入學工作。各學校除招收學區內生源外,還要接收區教體局統籌安排的生源。各校要根據本招生意見精神,制訂完善本校招生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堅持劃片免試入學的原則。依據國家及省對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的要求,按學校「劃片招生」的原則,保障區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各學校禁止通過考試、面試等方式或擅自附加條件招生。民辦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招生工作納入區教體局統一管理,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三)堅持公辦民辦同步的原則。實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統一採用網絡招生的方式,招生過程中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招生範圍限於泰山區。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不得再參加公辦學校的錄取。
(四)堅持消除大班額的原則。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消除大班額的要求,各中小學必須在2020年秋季消除56人(含56)以上大班額。各學校要嚴格轉學審批,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在有空餘學位的前提下接收轉入學生,原則上同城區不允許轉學。
(五)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諮詢方式,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3
入學條件
小學: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泰山區戶籍兒童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初中:初中招收具有泰山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不符合在泰山區就讀條件的學生,學校及時告知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泰山區戶籍小學適齡兒童,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將延緩入學的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報學區所在學校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後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延緩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期滿後仍不能入學的重新申請。凡是往年已經入學並註冊學籍的學生,不得再進行網上報名。
所需材料:
1.泰山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戶口簿、不動產證(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其他佐證材料(根據學校制定的具體方案而定)。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一直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戶籍在同一戶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地址為依據,在房產所在學區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可按學區內生源予以接收,需查驗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若招生計劃已滿,由區教體局或街道鎮統籌安排入學。
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子女:戶籍所在地為非泰山區。戶口簿;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證明(辦理時限1年以上);不動產證(房產證)或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監護人勞動用工合同(工作滿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或泰山區工商營業執照(註冊1年以上);在泰安市或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不再提供紙質證明材料,由學校網上提報審核)。
小學適齡兒童需準備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4
招生入學辦法
繼續實行網絡招生。家長登錄「泰山區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泰山區招生網」(網址:http://tsedu.993721.net)(以下簡稱「泰山區招生網」),完成報名、資格審核查詢、錄取結果查詢等環節。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同步進行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
5
招生入學流程
(一)小學
1.公辦小學
8月18日—24日,制定方案。各學校公布招生方案及工作安排,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工作。
8月25日—29日,資格審核。學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生源所屬類別到學校登記審核,學校將符合在泰山區就讀的學生信息錄入「泰山區招生網」,經審核符合在本校就讀條件的學生確定錄取入學。
8月30日,學校錄取新生。
8月31日,查詢錄取結果。家長登錄「泰山區招生網」、關注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愛山東」APP查詢錄取結果。
2.民辦小學
8月20日—21日,制定招生方案並報區教體局審批。內容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報名程序、錄取辦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在招生網站公示。
8月22日,報名。符合年齡要求及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學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泰山區招生網」中民辦小學埠上傳材料並報名。
8月23日—25日,錄取。報名人數未超出招生計劃的實行全員錄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8月24日—26日,查詢錄取結果。具體辦法另文公布。
(二)初中
8月17日,公布招生方案。各學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小學召開畢業生家長會宣講招生政策和網上操作流程。相關初中學校參加。
8月19日—20日,完善學生信息。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陸「泰山區招生網」、關注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愛山東」APP,修改完善家長聯繫電話、學生身份證號,填寫監護人身份證號、不動產證(房產證)號及房屋坐落。
1.公辦初中
8月21日—23日,第一階段資格審核。未報考民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畢業生小學學籍號和身份證號登陸「泰山區招生網」,查詢初中資格審核學校。住址信息一致的可持「審核資料」中所需材料原件、複印件到資格審核學校審核;住址信息不一致的可持證明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及在「泰山區招生網」列印的《小學畢業生信息表》到家庭實際住址所在學區學校進行審核登記。資格審核學校在招生平臺查詢監護人房產信息是否屬實或者進行家訪,學校確認屬實的,可向區教體局提出調撥申請,生源調撥完畢後,學校直接點擊錄取。
8月24日—25日,第二階段資格審核。報考民辦初中未被錄取的小學畢業生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畢業生小學學籍號和身份證號登陸「泰山區招生網」,查詢初中資格審核學校。錄取程序與未報考民辦初中的學生相同。
8月26日—27日,統籌安排生源。區教體局向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安排符合統籌入學條件的生源。
8月28日,學校錄取新生。
8月30日,查詢錄取結果。家長登陸「泰山區招生網」、泰山區教體局微信公眾號「泰山杏壇」「愛山東」APP查詢錄取結果。
2.民辦初中
8月21日,報名。有意參加民辦初中報名的,在完善信息後,在規定時間選擇一所民辦初中報名,查看各民辦初中招生方案,了解學校招生方式及工作流程。
8月22日—23日,錄取。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要全員錄取;對於報名人數超出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具體招生辦法另文通知。
8月22日—23日,查詢錄取結果。
備註:泰山區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可持戶口簿、不動產證(房產證)及學籍證明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於8月19日—20日到東嶽中學南院小學部(泰山區教體局招生辦公地點)採集信息。未在網上登記信息或提報虛假信息的,不作為入學依據,不予以建立學籍。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若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須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6
特殊群體學生入學
1.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街道鎮要會同衛健、民政、殘聯等部門,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機制。做好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調查登記、殘疾篩查、統計錄入、建檔造冊,全面掌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數量和殘疾情況。要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和「一人一案、分類安置」的原則,做好適齡殘疾兒童的入學安置工作。經殘疾兒童鑑定委員會鑑定,適合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可到市特教中心就讀;適合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學區學校要保證無條件接收;因身體原因不能到校就讀但具備學習能力的,在學區學校建立學籍後,由學區學校選派教師送教上門。
2.貧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兒童入學。各學校要切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根據新生入學情況,建立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留守兒童入學資料庫。要加大管理、資助和關愛力度,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零輟學」。
3.優撫對象子女入學。現役軍人子女,按照《山東省實施細則》辦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要求辦理;持有「齊魯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細則》要求辦理;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泰安市教育局關於落實消防救援人員優待政策的通知》精神依法繼續享受原有優待政策;2020年度馳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與現役軍人享受同等待遇;外來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要求辦理;港澳臺同胞、外籍人員子女入學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7
關於房產的幾點說明
1.因房產抵押貸款無法提供房產證明原件的,報名時需提供加蓋銀行抵押貸款章的房產證明複印件。
2.已購房居住但未辦理不動產證(房產證)、網籤合同的,報名時需提供與開發商籤訂的購房合同、購房原始發票,學校需到實地進行家訪確認。
3.各公辦中小學要按照2014年開始實行的每套房產(住址)原則上小學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劃片招生機會,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監護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關證明,各學校依據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資料庫信息,認真做好房產年限審核工作。
4.法定監護人出示的房屋產權須為100%產權,房屋性質為住宅。
8
招生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鎮、區直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統籌、組織、指導招生工作;區人社局負責外來務工人員的社保審核;公安部門負責協助處理突發事件等相關事宜;民政、殘聯等部門負責協助做好貧困家庭子女、留守兒童、童等入學工作;信訪部門負責處理招生相關的信訪工作;衛健部門負責招生期間突發疫情處置工作;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招生工作的宣傳工作。各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梳理熱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進行。
(二)加強政策落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組織學習代替接受義務教育,嚴禁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的非法行為代替義務教育。各街道鎮、區直各部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控輟保學工作要求,健全聯控聯保機制,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職責,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公辦學校嚴格按照片區招生,做好片區內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民辦學校嚴格執行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的政策,民辦學校招生範圍限於泰山區,不得跨區域招生。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未經網上報名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手續。
(三)加強規範意識。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考試分班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四)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上下聯動機制,各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針對焦點問題,制定解決方案和應急預案,一旦出現問題,各相關責任人必須第一時間到場,妥善處理,有效化解矛盾;建立承諾制度,各中小學校要籤定承諾書,並要切實踐行承諾。
(五)加強信息公開。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事關千家萬戶,各校要加強對網絡、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運用,及時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宣傳內容要客觀真實,要將今年的招生政策宣傳到每一位家長,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實現「陽光招生」。電腦隨機派位環節,應邀請家長代表現場監督,並請公證處公證,電腦隨機錄取過程全程錄像並存檔。
(六)強化督察問責。區教體局將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把規範招生入學工作作為對公辦學校評估、民辦學校年檢的重要內容。對在招生工作中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學校,視情節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理;對於民辦學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處罰。
附:
2020年泰山區小學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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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山區初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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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區小學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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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區初中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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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東平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東平縣教育和體育局關於
2019年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及轉學工作指導意見
東平縣教育和體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各鄉鎮(街道)教育辦公室,縣直及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為做好我縣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好教育部、省教育廳、泰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大班額工作「清零」,推進我縣義務教育公平、均衡、優質發展,深化義務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義務教育質量,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繼續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入學。在相對穩定、適度調整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劃定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的服務範圍,城區以路段標識劃分,鄉鎮街道實行學區制招生,堅持就近入學,嚴禁跨片區招生。各學校必須接收本服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做到應招盡招。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招生工作在縣教體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領導下開展,確保公平公正,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各學校要向社會公布學校服務範圍及入學資格,加強學校、社區(村)、家庭之間的溝通與聯繫,切實宣傳好、執行好招生政策。
3.堅持外來務工人員與經商人員子女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原則。縣教體局統籌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問題,保障外來務工人員與經商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4.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把關的原則。各學校要嚴格審核學生入學的相關證明材料,層層落實責任,杜絕弄虛作假。
5.堅持服務群眾、方便群眾的原則。以人為本、簡化流程、便民利民,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一年級和六年級)工作全面實現信息化,實現招生服務平臺與電子政務大數據對接,一網通辦。
三、招生政策
(一)小學招生入學年齡。根據省、市教育部門滿6周歲入學的規定,凡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正常兒童都要入學接受九年法定義務教育,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歲的兒童就讀。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要將延緩入學的書面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上報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審核(屬於城區的上報縣直學校),審核同意後方可延緩入學。
(二)招生條件。城區縣直各中小學招收城區範圍內的符合條件的城區居民子女。在城區擁有合法房產並實際居住及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確需在城區就讀的,向實際居住地招生服務學校提出申請(但確因學位限制無法滿足上學要求的,縣教體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規定統籌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入學)。各鄉鎮(街道)制定本轄區學校劃片招生範圍組織招生,初中招生要按照學區制要求,實行小學與初中九年一貫對口劃片招生。
四、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
(一)做好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監護人持居住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戶口本等材料,向招生服務學校提出子女入學就讀申請。各學校要強化服務意識,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讓群眾「少跑腿」「零跑腿」,要規範入學證明材料,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各學校要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並在學籍系統進行標註,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就學保障工作。
(三)做好殘疾兒童入學工作。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完善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體系,根據殘疾兒童少年實際情況,實施「一人一案」,讓每一名殘疾兒童接受適合的教育。
(四)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工作。各學校要主動對接扶貧部門,了解本轄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完成義務教育。
(五)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於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文件規定要求落實;對於2020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依據市衛生健康委公布名單執行)子女就學,結合學生和家長意願,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護人員十項措施的通知》(泰政辦字〔2020〕5號)執行。
五、招生辦法
1.縣直學校義務教育招生。由各學校依據縣教體局城區招生及轉學辦法制定實施方案,報縣教體局審核同意後由學校組織實施,縣教體局監督。2020年秋季,東平街道中學、東平街道中心小學劃歸縣直管理,納入城區招生範圍。東平縣第一中學搬遷後,原校址改為縣第一中學附屬小學,劃歸縣直管理,州城街道中心小學搬遷至此。
2.鄉鎮(街道)義務教育招生。各鄉鎮(街道)初中小學由各鄉鎮(街道)教辦負責組織招生,實行入學通知書制度。
3.民辦學校招生。民辦學校招生實行公民同招,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學校要提前按照辦學條件向縣教體局申報招生計劃,招生範圍限於審批地,實行網上統一報名,網上招生,未經網上報名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手續。嚴禁掐尖招生,報名計劃超過招生計劃的,要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未經縣教體局批准不得擅自進行宣傳與招生,違者予以核減招生計劃,直到取消辦學資格。
江河國際實驗學校招生計劃:一年級200人,二年級60人,三年級80人,四年級80人,五年級80人,六年級350人,七年級60人,八年級60人,九年級20人。
嘉和實驗學校招生計劃:一年級招生4個班,班額40人,招生160人;六年級招生6個班,班額40人,招生240人。
六、招生程序
(一)小學招生
1.縣直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招生,依據城區學校招生文件執行。
2.鄉鎮(街道)小學招生。凡具備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幼兒預防接種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報名。經學校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予以接收。由學校於8月25日下發由招生學校蓋章的入學通知書,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通知書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
(二)初中招生。
1.縣直初中學校(含九年一貫制學校)招生,依據城區學校招生文件執行。
2.鄉鎮(街道)初中招生。鄉鎮(街道)教辦依據轄區的招生方案組織招生,初中學校按學區制劃分審核本學區的初中學生入學資格。初中學校下發入學通知書,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通知書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
(三)縣體育中學招生。
縣體育中學面向全縣招收有體育特長的學生。4-7年級每個年級招生40人,8-9年級每個年級招生80人。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強化政策觀念。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是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關係到學生、家長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教育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各單位要把這項工作作為教體系統行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規範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縣直學校更要保持高度的政策觀念,做到令行禁止。
2.加強宣傳,堅持家長誠信承諾。各學校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廣泛宣傳義務教育段招生政策,認真解釋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把握招生要求,熱情服務,耐心解釋,文明招生。尤其是城區招生壓力較大的學校,要將有關情況向學生家長解釋清楚,認真答覆家長的諮詢,把政策講透,把工作做細,維護招生秩序,維護教育形象,切實做好招生工作。實行家長誠信承諾制度,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要為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在招生報名表上誠信承諾籤字,嚴禁相關入學材料弄虛作假。
3.規範操作,及時註冊學籍。各學校要嚴格把好年齡、範圍和條件關,確保本服務區內的學生應招盡招,全部按時入學。招生學校要嚴把學生報名資格關,確保學生報名材料信息真實,堅決杜絕材料不實或造假現象,嚴禁招收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認真做好相關材料的交接工作,杜絕丟失現象。小學應屆畢業生必須全部升入初中就讀,堅決避免輟學。各學校按規定時間完成新生學籍預註冊工作,嚴格依據學生戶口本信息進行登記,學生身份、家庭住址、監護人等信息要齊全、準確,要反覆核實,不得漏報、瞞報、誤報,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學籍。確保按省市規定依據學籍信息管理平臺權限時限完成正式學籍註冊。
4.控輟保學,保障特殊群體權益。各鄉鎮(街道)、各中小學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檯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鄉鎮(街道)教辦要積極與扶貧辦、民政辦公室對接,摸清各學段應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和留守兒童清單,建立貧困學生檔案和留守兒童檔案,並將這部分需要特別關愛的學生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服務工作的重點對象,確保貧困家庭學生不因貧失學,確保每一名留守兒童按時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嚴明紀律,違規違紀追責。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於違規招生的學校招生工作人員,視其情節分別給予全縣通報批評、取消當年一切評優樹先資格。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違規招生學校的校長,視其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資格、誡免談話等處理。民辦學校違反招生政策,存在違規招生和亂收費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
6.防控疫情,貼心用心服務。疫情尚未結束,入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的要求,健康碼、測體溫流程要規範。家長諮詢、資料審核區域要隔離設置,不開展參觀學校等活動。招生報名限一位家長到校,不帶孩子到校。相關信息要張貼在學校大門和社區宣傳欄上,減少人員聚集。提前告知家長應該帶齊哪些資料(戶口本、房產證、居住證、出生證等原件與複印件)避免家長來回補資料。
為確保城區初中、小學招生及轉學工作順利開展,結合城區中小學布局及辦學規模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指導意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招生(轉學)入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依法招生原則。義務教育招生堅持以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為依據,嚴格執行上級招生政策,由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堅決遏制違規招生入學行為,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合法權益。
2.堅持「劃片就近、免試足齡、嚴控班額、統籌安排」的入學原則。依社區、路段、學校布局、生源數量, 特別是學校的容量劃定學校服務範圍。嚴控班額,確保不出現56人及以上大班額。
3.堅持依據生源類型優先原則。招生及轉學政策在與往年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作適當調整。按照「住房登記為主、戶籍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原則,優先保障招生區域內「有房有戶」、「有房無戶」、「無房有戶」等三類適齡兒童的學位。
4.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調整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教體局統籌安排下,各學校按照招生方案在各自劃定區域組織招生。在教育資源配置、生源分布等有變化的情況下,教體局調整部分學校招生區域,統籌調劑生源分配。
5.堅持服務群眾、方便群眾的原則。以人為本、簡化流程、便民利民,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今年城區義務教育招生(一年級和六年級)工作全面實現信息化,實現招生服務平臺與電子政務大數據對接,一網通辦。
6.從今年起,原隸屬於東平街道辦事處的東平街道中學、東平街道中心小學劃歸縣直管理,即為城區縣直學校,承擔城區劃片招生任務。東平縣第一中學搬遷後,原校址改為東平縣第一中學附屬小學。
二、招生(轉學)就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招生劃片範圍內實際居住、戶籍在後屯派出所管轄的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以及城市社區居民的子女,實際落戶一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以前〔含〕);
2.在招生劃片範圍內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廉租房並實際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以前〔含〕);
3.全縣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子女(依據市衛生健康委公布名單執行)。
4.具備經縣人社部門備案勞動用工合同,工作滿一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以前〔含〕)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5.具備工商營業執照,並實際營業一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以前〔含〕)的進城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6.小學一年級新生為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新生為接受完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
(二)生源類型及排序
城區小學根據適齡兒童家庭住房和戶籍情況,依據「房戶一致」優先原則,在劃定區域內按下列生源類型排序錄取註冊入學。
A有房有戶。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區域內,不動產登記證(房產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並在房產所在地實際居住。
B有房無戶。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不在區域內,但在區域內購買住房並實際居住,由學校入戶調查。若居住情況屬實,以不動產登記證(房產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為依據入學。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有多套住房的,以實際居住的房產為依據入學。
以上兩類學生入學需提供證明材料: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含兒童),出生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房產證)或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水或電開戶及一年交費流水等實際入住證明(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C無房有戶。①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直屬於區域內,其父母在城區工作但無房產,實際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在同一戶口本上; ②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因組織或人事部門批准工作調動、人才引進等原因在城區工作,戶籍已遷入區域內但無房產的;③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區域內一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以前遷入),由學校入戶調查核實。(C類適齡兒童錄取時,若學位不足則按①②③類順序依次進行,若③類為空掛戶籍,則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需提供證明材料: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含兒童),出生證明,居住房屋產權證、(還需提供父母雙方的城區無房證明)(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D 無房無戶。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務工或經商,原居住地無法定監護人,且至少一人與我縣城區工作單位籤定了一年以上勞務合同或在我縣城區經商並領取了工商營業執照,具有固定經營場所和經營規模,在城區持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由學校入戶調查。
需提供證明材料:務工人員需提供有效的勞務合同,以及在務工單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和由縣人社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保險繳納清單(均須一年以上,即2020年7月31日前);經商人員需提供在城區經商的營業執照(註冊一年以上,即2020年7月31日前),租房合同及經營過程佐證材料(進出貨流水及發票收據等)。此外,均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含兒童),出生證明,居住證(2020年7月31日前),房主身份信息,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以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三、一年級和六年級起始年級招生
(一)招生劃片範圍
學校招生範圍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上學路程、交通狀況等多種因素綜合劃分。
(二)招生流程
今年一年級和六年級新起始年級招生採用網上報名方式,學生和家長可以登錄「東平縣義務教育學校報名系統」網上報名,也可以通過微信APP報名,對於網上和微信報名存在困難的家長,可以到居住地就近學校,由學校幫助完成報名(詳見信息錄入指南)。
1.學生信息採集
8月16日早8:00—8月20日晚20:00,學生和家長(或其他合法監護人)登錄報名系統,完成用戶註冊和信息採集。
(1)用戶註冊。學生和家長登錄系統後首先要完成用戶註冊,需要學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同時要填報聯繫人手機號碼,要確保填報手機在招生期間暢通。
(2)信息填報。信息採集需要監護人信息(父母雙方或其它監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戶籍信息、房產信息等。填報信息務必準確,信息全部填報完成,確認無誤後,提交系統審核。在信息採集期內,可以隨時修改填報內容,信息採集期結束後,原則上家長和學生不能再修改信息,特殊情況確需修改的,需家長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屬片區學校,學校匯總統一報縣教體局審核修改。
新生註冊以身份證號為依據,無身份證號的兒童、少年應先落戶籍,取得身份證號後再進行信息採集。
(3)信息審核。信息採集完成後,縣教體局將與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與健康局等部門進行數據對接,對戶籍、房產等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驗證,審核情況將在報名系統中提供反饋。審核通過的學生不需要再行提報證明材料,審核未通過的學生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屬片區學校進行人工驗證。
在信息採集及整個報名、招生過程中,學生、家長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2.學校報到
審核通過的學生8月25日至26日到相應學校報到。
四、轉學辦理辦法
辦理轉學以學年為單位,在每學年的上學期開學時即暑假期間辦理,學期中途原則上不予以辦理轉學手續,學生在休學期間不得轉學;轉學必須按年級順序就讀,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初中畢業年級一般不予辦理轉學。轉學不需網上報名,直接到學校辦理。
(一)符合「二、招生(轉學)就學條件」者,除以上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戶口簿、填寫城區學校轉學申請表、家長個人誠信承諾書(監護人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於弄虛作假、偽造入學資料的,一經核實,取消申請資格)。
(二)辦理流程:縣教體局不直接受理學生家長轉學申請,由各學校具體負責辦理轉學事宜(轉學學區劃分見附圖)。申請轉學就讀的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首先向擬轉入學校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學校根據提供的材料,經初步審核,並通過入戶調查等方式進行核查。材料審核後,學校負責向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家長說明原因。經學校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學校通知學生入學就讀。
(三)轉學辦理時間:具體見各學校招生簡章。
五、有關說明
1.學區劃分按照城區合法房產且實際居住為原則,按照生源類型排序入學。為解決城區群眾子女就讀問題,縣委、縣政府關注民生,制定了我縣解決大班額問題專項規劃,但是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快速推進,無法解決當前的困難,因此今年城區招生工作壓力較大。對於申請轉學的學生,招生學校確因學位限制無法滿足入學要求的,縣教體局視城區各學校的容量情況進行統籌協調,不服從統籌調劑安排的,回戶籍所在地或原就讀學校就讀。
2.在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第四實驗小學就讀的2-5年級學生,若因學生家庭住址發生變化或學生自願,可申請到清河實驗學校、青峰山實驗學校就讀。劃歸實驗中學、明湖中學、佛山中學、東原實驗學校片區的6年級、7年級、8年級學生可申請到青峰山實驗學校、清河實驗學校就讀。其他在縣直學校就讀的,不再辦理縣直之間轉學。
六、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城區學校招生及轉學工作歷來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各學校一定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本著為政府分憂、替社會解難的思想,克服困難,採取有力措施,確保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就讀,使招生及轉學過程成為踐行群眾路線、轉變工作作風的具體行動。縣教體局成立以局長何冰任組長,副局長徐慶功任副組長的招生及轉學工作領導小組。各學校也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嚴格按照縣教體局的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本校具體的招生及轉學工作實施方案,統籌協調安排招生及接收轉學學生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招生及轉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招生及轉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加大宣傳力度。由於我縣城區小學受布局結構的制約,其中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第四實驗小學3處實驗小學位於城區偏北部且相對集中,再加上今年生源激增,給劃片招生及轉學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宣傳招生及轉學政策和具體實施辦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要認真做好招生及轉學的服務工作,廣開學生、家長和社會諮詢及申訴渠道,遇到問題認真解釋,妥善解決,及時化解矛盾,為學生及家長排憂解難,確保群眾滿意和社會穩定。各學校要向社會公布招生及轉學諮詢電話,縣教體局設立城區學校招生及轉學工作諮詢監督電話(基教科:2092616、行風辦:2092628、信訪辦:2092630)。
3.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要以大局為重,切實增強法治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學習招生及轉學政策,把握招生及轉學要求,熱情服務,正確引導指導學生按劃片範圍入學。要選派業務精、素質高、能力強的人員具體開展招生及轉學工作,並加強對參與招生及轉學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建立一支能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執行招生及轉學政策的優秀隊伍,確保招生及轉學工作公平、公開、公正和陽光透明。實行「誰審核、誰籤字、誰負責」,對學生提交的材料嚴格把關。學生入校後,所有學校要實行陽光分班、均衡分班,讓孩子擁有公平的學習環境和成長空間。
4.嚴格資格審查。招生及轉學過程中要堅決杜絕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各種違規現象。要層層落實責任,嚴格程序要求,嚴格學生入學相關證明材料的審核,嚴格把好年齡、範圍和證件關,確保資格審查公平、公正、無誤。預報名登記信息階段,工作人員要對入學資格進行初審,有疑問的要積極到縣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房管等部門進行嚴格審核。對難以界定的情況要入戶調查走訪。要與每位學生家長籤訂入(轉)學誠信承諾書,對偽造、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報名資格、入學資格,並將虛假證件送有關部門處理。
5.強化責任追究。學校校長是招生及轉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招生及轉學工作負全責。對思想重視不夠、大局意識不強、宣傳工作不力、審核把關不嚴等造成招生及轉學秩序混亂、引發社會矛盾、造成不良後果的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於未經教體局同意錄取,學校自行招收的區域外學生、不符合本校就學條件的學生,教體局將一律不予註冊及辦理學籍異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學校承擔,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各學校要加強收費管理,在校園的顯要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絕不允許任何學校巧立名目和搭車收費。
6.做好疫情防控。要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做好報名招生期間的防控工作。家長諮詢、資料審核區域要隔離設置,不開展參觀學校等活動。招生報名限一位家長到校,不帶孩子到校。相關信息要張貼在學校大門和社區、村居宣傳欄上,減少人員聚集。提前告知家長應該帶齊哪些資料(戶口、房產證、居住證、出生證等原件與複印件)避免家長來回補資料。
本意見中未盡的特殊情況將提請縣教體局黨組會研究決定。本實施意見由東平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城區學校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學 校
電 話
實驗中學
2893586
佛山中學
2893600
明湖中學初中部
2980456
東原實驗學校
18854855119
青峰山實驗學校
18753827773
清河實驗學校
3329218
東平街道中學
13583804086
實驗小學
15253897958
第二實驗小學
15265826109
第三實驗小學
19810249102
第四實驗小學
18854818869
佛山小學
18264860077
體育中學
13953834524
東平街道中心小學
15265486719
學校現場審核所需證件材料
所有報名學生均需提交:父母身份證、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一年級)、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具體需另外提交的材料:
(1)監護人在學校服務區內具有有效房權證明的:需提交有效房權證(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需要提供購房發票等),並提供一年以上的相關入住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①具有城區戶口,但父母無房產的:需提交房管局出具的父母無房證明。②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戶籍在同一戶口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地址為依據:需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權證(或正式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並提供一年以上的相關入住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進城經商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①在城區經商的無城區房產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實體店經營取得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一年以上的(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含〕以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同時提供租房合同和經營的過程材料。②在城區務工的無城區房產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我縣用工單位籤訂勞動合同並交納勞動保險(人社部門認定的)一年以上的(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含〕以前),提供用工合同、由用工單位繳納的勞動保險等證明。③提供父母雙方無房證明材料。
(4)符合下列條件的對象,視同城區學校服務區學生:①駐東平現役軍人直屬子女;②在東平註冊經商辦廠的企業法人代表子女(非東平縣戶籍)(以上對象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③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其他符合相關政策的,需要安排入學就讀的。
城區學校招生範圍
城區小學:
實驗小學:府西路以東,興東一路以西,龍山街以南,西山路以東;匯河街以南,望山街(貫中大道)以北,平湖路以東;西山路以東,汶河街以北;東山路以東,稻香街東端;瑞星集團。
第二實驗小學:府西路以西,龍山街以北,銀山街以南;西山路以西,匯河街、金匯街以北,平湖路以東。
第三實驗小學:貫中大道以南,105國道以東,汶河街以南,西山路以西;東原路以東,護駕村、劉範村、李範村、尹範村、高範村等5處村(居)子女。
第四實驗小學:匯河街以北,平湖路以西;宿昌路以東,虹橋村、趙橋村。於寺校區招收於寺村、石馬村子女及佛山街西段以北佛東街以西即佛山盛景以西以北周邊小區。
佛山小學:貫中大道以北,平湖路以西,匯河街以南(即杭州花園、御景園所在居民小區),宿昌路以西,佛山街以南。
東原實驗學校小學部:銀山街以北,園區主路以東;原井倉小學所轄村莊村居子女:井倉村、閆村社區、駐駕村、韓莊村、孟村(北)、徐村、趙村、井峪村、郝溝村、董莊村。
青峰山實驗學校小學部:興東一路以東,聖都山水城西路以東;原東平街道大井小學招生範圍;東平街道一擔土社區、東平街道大陳莊村。
東平街道中心小學:東平街道規定招生範圍;原古臺寺小學招生範圍;貫中大道以南,宿昌路以西範圍內居民小區;稻香街以南,平湖路以西範圍內居民小區。
清河實驗學校小學部:汶河街以南,平湖路以東,東原路以西;宿昌路以東,稻香街以北。
東平縣第一中學附屬小學:原州城街道中心小學招生範圍。
城區初中:
實驗中學:銀山街以南,平湖路以東,汶河街以北(中國人民銀行南)。
佛山中學:匯河街以北、銀山街以南、平湖路以西;汶河街以北,宿昌路以西。(宿昌路以西,貫中大道以南區域也可以到東平街道中學就讀。)
明湖中學初中部:汶河街以南,稻香街以北;宿昌路以東,匯河街以南,105國道以西區域。
清河實驗學校初中部:稻香街以南城區範圍。
東原實驗學校初中部:銀山街以北,經濟開發區實驗小學。
青峰山實驗學校初中部:興東一路以東,聖都山水城西側路以東;原東平街道大井小學招生範圍;東平街道一擔土社區。
東平街道中學:原東平街道中學招生範圍及學校周邊城區範圍。
城區學校招生劃片示意圖
綜合:岱嶽教育、東平縣教育和體育局、泰山晚報
原標題:《2020年泰山區、岱嶽區、東平縣中小學招生意見出爐!(附招生計劃、入學流程、各學校諮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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