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少年常樂遊
在《甄嬛傳》裡,可以發現各種各樣的美食,可以說,《甄嬛傳》不僅是一部宮鬥大片,其實也是一部美食大賞篇,每個妃子都有愛吃的東西,甚至有些妃子還有自己小灶——小廚房,就比如華妃,她宮裡小廚房的吃食是大家公認的最拔尖的,皇上只要嘴饞了準往她那裡跑。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做了嬪妃每天就能肆無忌憚地吃很多好吃的,後宮嬪妃的待遇,在戒備森嚴的紫禁城內,存在著嚴苛的等級劃分。
她們每天的吃飯、穿衣、喝茶、零用等開銷,都是嚴格按照後宮級別實行的供給制。
能在後宮裡吃的最豪華的,一般情況下都是皇帝的飯食。
比如嘉慶皇帝時期的資料就顯示,在肉類方面,只有皇帝能夠吃上羊、湯肉、豬油等,在蔬菜方面皇帝也非常優越,皇帝可以吃到的獨享蔬菜包括韭菜、韭芽、大蘿蔔、豇豆、莧菜、苤藍等等,每天還可以喝上四兩的玉泉酒,這個待遇連皇后都是沒有的。
沒錯,事實並不像電視劇裡演的那樣嬪妃每天都能吃到大魚大肉,在清代如果嚴格按照後宮的飲食規定的話,包括皇后、皇貴妃、貴妃以及所有妃嬪在內,都是不夠級別吃每天的現宰羊的,而且也吃不到韭菜、豇豆,甚至連大籮卜都沒有,只能去啃水蘿蔔和胡蘿蔔。
皇后還能保證每一天一隻雞加上一隻鴨,而皇貴妃也只能保證每一天一隻雞或鴨,到了貴妃只能每兩天吃一隻雞或鴨,妃嬪則只能每三天一隻雞或鴨,地位最低的常在,每六天才能吃到一隻雞。其餘白菜、香菜、芹菜什麼的也都不是敞開供應。
怪不得大家每天都希望皇上能夠去自己那裡用膳呢,原來是能蹭上一口好吃的,也怪不得淳常在總去找甄嬛蹭吃的了。
畢竟很少有妃子能像華妃那樣能有自己的小廚房,要擁有小廚房,首先得像華妃一樣有錢,因為它是獨立於御膳房的編外製,一般規模比較小,並且也只有皇帝的寵妃或是位份較高的嬪妃才可以設立小廚房。
一般是吃膩了御膳房的飲食,自己出錢給自己開小灶的,所以小廚房製作的點心菜餚,也大致符合這個宮嬪妃的口味,甄嬛也是後來回宮當上貴妃後才有了自己的小廚房的。
而甄嬛在誤穿純元皇后舊衣後,被禁足碎玉軒,那時甄嬛還是嬪位,皇上下令只許按答應的例份給,再加上失寵,一些奴才還更加剋扣,所以過得就更艱難了。
除了主食之外,每天的乾果零食供應也是按照級別依次遞減的,這方面皇太后可以分得蜂蜜八兩、核桃仁四兩、松仁兩錢、枸杞四兩還有幹棗十兩,這是後宮裡面最豐厚的,剩下的妃嬪只有皇后每天有蜂蜜吃(四兩),皇貴妃、貴妃和妃子每天的分例是一點幹棗和核桃仁。至於妃子下面的嬪、貴人之類,就別想了。
不過呢,規矩嘛,都是人定的,如果后妃的權位足夠強大,這些規定的實際限制效果就很可疑了。
比如有學者研究發現,慈禧太后在給光緒皇帝的皇后、妃嬪定分例的時候,內務府就上呈了兩份方案,其中一份是按照固定的份例來供應的,另一份就比固定的更多一些。所以其實吃多吃少,還是要看執掌權力的慈禧太后個人的偏好了。
在慈禧掌握宮內大權之後,連皇帝皇后的飲食都能把持,自己吃飯自然就更加隨心所欲了。
當時溥儀的回憶自己當皇帝時,宮內掌權的隆裕太后每一頓飯的菜餚能有100樣左右,六張膳桌才能擺下,隆裕太后是慈禧的侄女,這些是她從慈禧太后那裡繼承下來的排場。
溥儀作為皇帝,每頓飯的菜品比隆裕太后少,但按例也能有三十種上下。不過雖然菜到了晚清卻是用來擺樣子的,而不是用來吃的。
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曾回憶道,「這些菜餚經過種種手續擺上來之後,除了表示排場之外,並無任何用處。它之所以能夠在一聲傳膳之下,迅速擺在桌子上,是因為御膳房早在半天或一天以前就已做好,放在火上等候著的。他們也知道,反正從光緒年間起,皇帝就不靠這些早已過了火候的東西充飢。」
根據他的回憶,當時他每頓飯實際吃的,是由太后送來的菜餚,太后死後由四位太妃接著送。
這些真正送進嘴裡的飯菜是太后或者太妃們各自的膳房裡做的,也是就上文說道的小廚房,它們大多僱傭的是高級廚師,做的菜餚美味可口,每頓飯總共有二十來樣。
至於御膳房做的那三十多種菜餚,都是遠遠擺在一邊,做個樣子而已。
看來清朝的娘娘們宮鬥不光是為了爭得寵愛,也是為了擁有更高的權力,掌控自己的吃食吧,不然像華妃那樣的肉食愛好者,再遇上宜修和沈眉莊那樣愛節省花銷,頓頓讓妃子們吃素的管理者,豈不是要憋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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