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被流放,押解官差要往返幾千裡,為何他們不辭辛苦爭著去

2020-12-23 國學苑

導言

《漢書·眭兩夏侯京翼李傳贊》:" 仲舒下吏, 夏侯 囚執, 眭孟 誅戮,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也。"

流放是古時候的一種刑罰,是降死一等的罪刑,也就是僅次於斬頭死緩的一種大刑。而被判流放的犯人,會被官差押運至千裡的微寒之地去辛勤勞動。

殊不知,便是那麼個苦事,一些官差卻互相爭奪,尤其是押送女犯人的情況下爭奪得也是激烈,它是為什麼?

在大家的認知能力裡,流放好像是一種較為輕的刑罰,終究好死不如賴活著,也許也有成家立業的一天,例如大家熟識的蘇東坡,他不就碰到了大赦天下因此 被召回了沒有?

但我想告訴你的是,流放是比斬頭更恐怖的刑罰,儘管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可是也有一句話叫「痛不欲生」,流放就相當於這類體驗,犯人在流放的全過程中全過程必須帶著束縛。

而流放的地區全是相隔千裡的一些微寒之地,也有始終也做不完的工作中,這種感覺如同鈍刀斬骨。

殊不知執政者們卻非常喜歡應用這類刑罰,不但能夠展示出自身的善良,還能夠處理偏遠極凍之地的辛勤勞動難題。

但犯人不太可能自主前去,這就必須派官差差役來開展押送。殊不知,為什麼碰到押運女囚犯的情況下,官差都搶著上呢?

在隋朝時,在我國封建社會宣布在法律方面建立了「笞、杖、徒、流、死」五大類刑罰。這兒的「流」就是指流放,我國最早有關知名人士的流放記錄,能夠上溯唐堯流放共公,地址則坐落於今日的北京市一帶。

要了解在那時候,北京市位於中華的邊緣地帶,歸屬於莽荒微寒之地。這也更是流放這一刑罰的服務宗旨:根據外界惡劣的環境摧殘犯人的信念。之後的流刑也遵照了這一服務宗旨,挑選邊遠地區流放犯人。

宋代時廣東嶺南還不夠發展,因此 變成了流放的優選之地;元朝由於領土很大,明文規定了將東北人往南方流放、北方人往北方流放;清代時最貧困的地區莫過烏裡雅蘇臺和知名的寧古塔。

女犯被流放,大部分都是由於被拖累,或是由於自身的日常生活不檢點。所以說古代歷史被流放的女囚犯大多數說成有日常生活情況的,在這類狀況下,她們的親人為了更好地可以讓她們走在路上能過得好一點,想要給一些官差金錢來行賄她們。

大家都了解押運犯人的高官一般全是級別較為低的,她們的工資也較為低,因此 她們針對這種金錢看得還是非常重的。有的情況下押運一個女囚犯得到 的酬勞,甚至比她們一年的月俸還要高。這類低風險性高收益的事兒是任何人都想要去做的。

相對於男犯人來講,女囚犯體弱多病,不容易抵抗官差,終究有的男犯人的危險因素還是較為大的,例如水滸傳中的武松,假如要送那樣的犯人的話,一不小心還會繼續把性命丟棄,因此 對比男犯人,許多 官差更喜歡搶著去押運女囚犯,從這兒就可以看得出人性的醜陋,僅有拜金主義和以自我為中心。

最終一種狀況便是接送囚車的。在流放地道上全是依靠自身的兩腳走。值得一提的是手裡和腳底都是會綁著十分重的鐵鏈,避免 犯人逃走。在這類失落的心理狀態和自然環境摧殘下,非常少有些人可以活著到邊境,假如這種犯人在中途去世了那官差更為高興了,只要必須回來復命就可以了。這也是官差急著要想這件事情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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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何碰到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
    -02 10:21:33 來源: 茶壺社 舉報   中國從秦之後,將囚犯流放到偏遠的地方去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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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發配女囚犯,來回幾千裡,為何衙役要「搶著」去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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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流放女囚犯,來回數千裡,為何衙役們卻爭著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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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刑位列古代五刑之一,囚犯流放千裡之外,為何衙役還搶著押送?
    ▲寧古塔舊照古代交通並不發達,幾千裡的流放之路只能一個腳印一個腳印地走出來,可想而知其中的艱難。在漫長的流放之路上,難免會有生病的時候,古代醫療條件並不發達,流放途中又全是荒無人煙之地,許多犯人在路途之中就會死去。即使能平安到達流放之地,結果也是要麼參軍守邊,要麼屯墾荒地,一輩子都無法回到家鄉,見不到親人朋友。因此,許多犯人在路途中還會選擇自殺,逃避那難以忍受的精神痛楚。
  • 古代被流放的女性到底去了哪?
    那麼,今天咱們就來說一個歷史上書永遠不會告訴你的流放之後的下文——古代被流放後的女性後來都是什麼樣的結局!                                              流放,作為中國古代的一種很重要的刑法,有著很悠久的歷史的,到清末被廢除,歷經了幾千年。一旦被流放,固定的那塊地沒有了,也就相當於是半個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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