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看著電視劇,發現女主回到的家中房屋結構、陳設都跟自己家裡的一模一樣,而這不是巧合,就是自家別墅成了電視劇的拍攝地,劇中人還在別墅裡吃飯睡覺摔摔打打,你心中的震驚,就是業主林女士當時的感受。
據悉,在杭工作生活的林女士,5年前在老家慈谿買了一棟別墅,後來一直沒回去住過。去年9月,林女士在劇中偶然發現自己的別墅被用作拍攝電視劇後,將別墅物業、電視劇出品方、播放平臺等一併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道歉,並要求對電視劇進行下架處理。後經查實,在她家拍攝電視劇的還不止一家。
隨手搜索一下,類似情況的新聞還真不少,比如明明是自己家的房子,卻在開門後發現被別人裝修了,甚至居住了4年。有的小區業主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時發現,自家的房子居然被小區房地產商抵押給了別的單位,全小區內上千戶業主都遭遇了同一情況……
這些讓人頗感意外的新聞讓我們看到,在房屋購買、交付、出租、使用等各個環節,業主都有可能受到開發商、物業公司等大企業對自身權益的侵害,也看到了財產所有者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的癥結。
在這一新聞中,林女士是購買的樣板房,並將鑰匙交給了物業負責打理。而劇組聲稱,為使用樣板房已經向物業繳納了6萬元場地費。是誰在侵權?或許還需要進一步調查證實,但林女士在發現問題後聯繫物業,一直沒有得到正面回應,一個月後,林女士向電視劇出品方寧波影視,主要播放平臺愛奇藝寄送了律師函,律師函均遭到拒收——這一系列「投訴無門」的窘境,卻真實體現了業主維權的艱辛,以及當前房地產、物業管理相關行業的疏漏。
事情若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是物業公司擅自將業主房屋出租給劇組,那麼物業公司顯然違背了相關法律法規。雖然物業公司拿著業主的鑰匙,看似「佔有」了業主房屋,但房屋所有權仍歸業主所有,業主只是讓物業公司代為打理和保管。根據法律規定:所有權是權利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而且從性質上看,這是一種絕對的、支配的、完全的權利。
因而若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同意,擅自進行轉移佔有的處分行為,比如出租給劇組拍攝電視劇,並從中為自己非法謀取利益,那這就不是什麼聰明高深的「生意經」,而只不過是一種缺乏誠信、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了。而電視劇電視劇出品方在繳納場地費時是否有疏漏之處,比如是否對房產證進行查驗,則有待進一步核實。
房子的價值,對任何一位所有者都不言而喻,它不僅是一份重資產,也是承載生活喜怒哀樂的歸宿。
在當前一些房屋空置率不低的地方,物業管理公司更應本著誠信的態度,增強物權意識,用優質的服務贏得信任。若一位意味懷著「無利不往」的想法,那不僅失去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會面對法律的制裁。
(文章來源:光明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