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已》看到最後,讓很多觀眾直呼想給編劇寄刀片。
顧佳在發現老公出軌後,不僅被他指責太過強勢,還要去幫他處理解決不掉的小三。好不容易等到離婚的那一刻,卻在籤字之前收到煙花廠爆炸的消息,不僅婚離不成,還要幫許幻山擦最後一次屁股。
而小三林有有這邊呢?因為不肯退場,顧佳一家人連番上陣勸退,連顧爸都搬出來了,好說歹說,人家卻還不死心地設了一個局,希望能假借離開挽回許幻山。
連最後離開的機票,都是顧佳幫她買的。
看到這裡,我真想拍桌而起,大聲問一句:憑什麼?
最可笑的是,編劇在接受採訪的時候,居然表示林有有失去的是她的尊嚴,而顧佳失去的只是人和錢,她還能重新開始,而林有有則將一輩子活在陰影當中。
這個說法,跟當年瓊瑤劇的經典臺詞「你只不過是失去了一條腿,而紫菱失去的是她的愛情!」如出一轍。
編劇設定的這個結局,不僅否定了顧佳前半生為家庭做出的努力,同時也給予了林有有式的小三一個高度的肯定。
不知道大家看明白了沒有,編劇之所以沒有安排林有有和許幻山在一起,讓他們經歷現實中的雞毛蒜皮一直到彼此厭倦,其實是在為林有有保存她心中那一份對愛情的幻想。
從始至終,編劇一直都沒有描寫過林有有愛慕錢財的那一面,卻一直都在著重寫她對愛情的執著,以及那種奮不顧身的姿態。
就像當年的紫菱明知道楚濂是姐姐的愛人卻還「按耐不住」自己的情愫,一直偷偷地和他網絡聊天一樣,《三十而已》的編劇在塑造林有有這個人物的時候,也把紫菱的靈魂灌注在了她的身上。
她和瓊瑤一樣,都是在贊同這樣一種價值觀:不管你愛上的這個人是否已經有愛人,你都可以為愛奮不顧身,這種追求愛情的態度本身是值得肯定的。
所以她才會用【體面地離開】來成全林有有最後的尊嚴,因為在她的眼裡,對於一個能夠為了愛情奮不顧身的姑娘來說,最大的打擊,就是讓她知道自己所謂的愛不過是一種幻想。
而對於顧佳呢,編劇則非常殘忍地用煙花廠爆炸的結局,來否定她前半生對丈夫的扶持以及為生活所做出的努力。
故事的最後,顧佳只剩下茶廠,這似乎是在告訴我們:只有靠你自己打拼得來的一切才是可靠的,你寄托在家庭和丈夫身上的一切期望終將成為泡沫。
這才是全劇最不合理的地方。
現實當中有很多妻子,選擇辭職和丈夫一起創業,抑或是成為全職太太為丈夫解決後顧之憂,這其實都是一種「合作」,而不是一種「依賴」。
如果僅僅因為丈夫在婚姻和事業當中佔有更多的主動權,就輕易地把妻子放置在被動的處境當中,否認她們為提升家庭水平所做的一切努力的話,這才是對顧佳們最大的諷刺。
這部劇的結局,三個女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事業,都不再依附於男人而活,不再通過丈夫的成功來襯託自己的價值,這看起來很瀟灑,但卻有一種過度追求「形式獨立」的嫌疑在裡面。
為什麼顧佳一定要通過丈夫出軌的形式來獲得獨立,否認夫妻雙方合作的價值呢?為什麼所有」站在丈夫背後「的女人,在婚姻裡就一定是被動的呢?
編劇為顧佳設計的這種「獨立」,實在是太過生硬了。仿佛女超人承擔一切風風雨雨都不是問題,因為她們天生就是為了獨立而活,所以「失去一條腿」也沒關係。而林有有卻可以頂著愛情的光環,大大方方地帶走她的尊嚴,因為「為愛而活的女人,做什麼都不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