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節目《非誠勿擾》上一位女嘉賓爆出的一句「寧願在寶馬車上笑,不願坐自行車上哭」,當年就被很多人嘲諷鄙夷。時至今日,還有很多人會把這句話拿出來當做拜金主義的經典宣言。
其實,這句話,不是真話嗎?它是實在話,只是太現實太赤裸了,以至於戳了很多人的肺管子。如果有選擇,誰都希望選擇愛情,希望能夠和愛的人共同勤勞致富,可是現實中,更多選擇愛情的人,最後因為柴米油鹽折彎了腰,磨滅了寶貴的愛情。
我並非是在慫恿大家崇尚拜金,也並非鼓勵大家去重物質淡感情。真摯的感情永遠都是婚姻首要考慮的條件。
事物都有兩面性,有些寶馬車你坐了哭都哭不出來,可有些自行車呢你坐了未必也能笑得出來。
只是有些時候,有些人呢,他不對。
李歡下班回到家裡,發現妻子還沒到家,他打電話給妻子,被告知晚上和同事一起逛街,給他留了飯都放在冰箱裡,讓他吃完以後順手把自己的碗筷給洗了,過一會兒妻子才會回去。
李歡從冰箱裡拿出了剩飯熱了熱,吃完了,把飯碗往桌上一丟,就躺在沙發上看起了電視,沒一會兒,妻子回來了。
平日裡,妻子看到李歡不收拾碗筷,留下一桌子狼藉,一定會生氣,但今天倒是沒有,高高興興地哼著小曲回到家裡,心情看起來格外的不錯。既不囉嗦李歡,對桌上的剩碗盤就像看不見似的,直接進了臥室,在臥室裡靜悄悄的也不知道在幹些什麼。
過了好一會兒,李歡終於有些好奇,跟進了臥室想看看妻子到底在幹些什麼,結果看到妻子大晚上的正在化妝描眉,現在正在小心翼翼塗著口紅。
李歡覺得莫名其妙:「你大晚上的都要睡覺了化啥妝啊,這是嚇唬誰呢?不睡覺了?」
妻子心情大好,也不理會李歡這種陰陽怪氣問話的語氣,反而轉過頭來開心地問李歡:
「我口紅塗得好看嗎?」
李歡看也沒看妻子的臉,直接就說道:「咋?你買口紅了?」
「嗯,今天和同事們一起去逛街,她們都說這支口紅是什麼網紅色號,很難買的,正巧到貨,她們一人買了一支,我看她們塗得都挺好看的,我也跟著買了一支。」
「多少錢?」
「打完折二百多,她們說不打折的話要三百多呢。」
聽到這裡,李歡一下子就怒了:「啥?一支口紅三百多,打完折還二百多?你是不是有錢燒得慌,被豬油蒙了心了?就這麼一個小玩意兒,不能吃不能喝,就只能抹在嘴巴上,就能值這麼多錢?」
妻子到現在還是處在興奮當中,根本沒能理解到李歡的怒氣:「是有點貴了,但是這是我這麼多年第一次給自己買這麼貴重的東西,他們都說我用了很顯氣質的,三百塊不到,能擦好幾年呢,也不是多貴了。你覺得我用得好看不,反正買都買了用都用了,好看就值了。」
李歡看著妻子花了近三百買了一個小破玩意兒還覺得值,根本不覺得自己花錢大手大腳浪費,覺得有必要讓妻子醍醐灌頂一下,讓她明白明白,這麼鋪張浪費是一種可恥的行為,這樣的女人也根本不顧家,沒有勤儉持家的意識,於是他帶著嘲諷的笑容,說話了。
「三百塊一支口紅,那能不好嘛,那是闊太太才用得起的好東西,就是可惜了,你用可惜了,好東西你用也糟蹋了。人家都是去逛商場,闊太太們一起吃飯才會用的東西,你呢,你一個超市收營員,你塗這隻口紅幹嘛?上班的時候給誰看?給買菜那些老頭老頭看?人家倒是會看你一眼呢?可不就是糟蹋了嘛。」
一席話說完,妻子突然沒有聲音了,剛剛還在仔仔細細地左右照鏡子,這會兒,默默地放下了手中的口中,把蓋子合上,又放回了包裝盒裡,轉頭就去了洗手間,把口紅給抹了,把妝也卸了。
李歡還是不罷休,又追到廁所門口倚著牆繼續說道:「這就對了,你不適合這些東西,你根本就不配你知道嗎?別總還因為自己十幾歲呢,還做那種不切實際的夢,你都這把年紀了,老老實實的過日子,這才是女人的本分.」
李歡還在喋喋不休地說著,突然啪的一聲巨響,嚇得李歡一個激靈,定睛一看才發現妻子裝著水的臉盆掀翻在地上。
「你說完了沒有?你說夠了沒有?我和你一起過了十年苦日子,我願意跟你吃虧,願意跟你受罪,這些年從來沒有說過半句怨言,我不過就是買了一根三百塊錢的口紅而已,你就跟個娘們似的嘰嘰歪歪一直到現在,你還有半點男人樣嗎?!能不能別煩我了,讓我清靜清靜!」
李歡還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看著妻子發了怒,他又覺得自己有理了:
「說你你還急了,明明就是你錯了,你還發火,這不就是你心虛嘛,你說說,咱家條件什麼樣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去攀比什麼,買這些沒用的東西,你有為這個家著想過嗎?
你同事是你同事,人家條件啥樣的,人家想買就買,你一樣嗎?你能跟別人學敗家嗎?成天到晚的,一點兒事兒都不懂,我說你兩句怎麼了。」
李歡說夠了,舒坦了,轉身要走,妻子低著頭,突然蹲在地上哭了起來。
妻子哭的很大聲,一邊哭,一邊向李歡吼道:「對啊,我和別人都不一樣,人家買三百塊的口紅就可以,我就不可以,因為我嫁給了你嘛,因為我選擇跟你過苦日子,所以你就覺得我不配過好日子,不配用好東西了。
都是我的錯。我不該買口紅,更不該跟你講,我就應該吃糠咽菜,吃草擠奶,為你,為你家奉獻犧牲自己的一生,不求回報,因為我嫁給了你,就不該奢望好的生活,就應該心甘情願過一輩子苦日子!我明白了!」
妻子哭的聲嘶力竭,但李歡只覺得妻子發神經,也沒理妻子,直接就睡了。這個男人想得很簡單,夫妻之間吵架拌嘴是尋常事兒,他不會安慰妻子的,更何況他覺得妻子本來就做錯了呢,反正女人發洩完了最後日子還得照常過,女人越寵越不得了,就是不能寵。
他從不寵妻子,總是用語言去打擊妻子,他就是為了讓妻子時時刻刻明白自己的本分,不養過得飄了,最後連自己是誰都忘了。
他覺得這是為了整個家好的,妻子委屈,但最終也會理解他。往日裡,妻子都是這樣的,吵完架以後妻子還是得給他做好一日三餐,吵架的事情誰也不提,就這麼過去了。
可這一次,不一樣,李歡也沒有想到,他一覺醒來,才發現妻子昨晚根本沒有在家裡過,床頭柜上,給李歡留下了一份手寫的離婚協議書。
李歡像往常一樣冷處理,然而妻子非常的決絕,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且不再和李歡有任何聯繫。
半年後,李歡終於同意跟妻子離婚了,妻子知道以後立刻讓李歡帶齊手續去了民政局把手續趕緊辦了,生怕李歡又反悔似的。
果然,出了民政局的大門,李歡又後悔了。他想問問妻子還有沒有機會重新複合,畢竟兩人還有孩子,為了孩子也好,總應該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然而妻子卻一言不發用冰冷了眼神告訴了李歡答案。
回家的路上,李歡打開手機,他想跟妻子說些什麼,然而卻發現妻子的朋友圈裡剛剛發了這麼一條信息。
「有一個人告訴我,我用好東西就是糟蹋好東西,我不配過好日子用好東西,我現在想要告訴他的是,對,我是不配,誰讓我選擇了他呢?
但是他更不配,他不配有人愛他,有些人,有些愛,給他用真不值!」
這段話,深深地刺痛了李歡的心,然而當他想要給妻子發一句久違的「對不起」時,才發現妻子已經率先把他拉黑了。
一個大男人的言行,得讓我兩千多個字來描述,說實在的,寫得我都嫌窩火,更別提是李歡的妻子了。
三百元的一個口紅,他就能說出被用糟蹋了這種話來貶損自己的老婆,講真的,我只能說,他有多瞧不起自己的老婆,就有多瞧不起他自己。
他老婆說的一點兒錯也沒有,給他做老婆,真的不值,陪他吃苦十年,可有些人呢,就是覺得你嫁給他就是選擇吃苦,就只配吃苦,其他的就都別想了。
現實中真的有這種男人,你還別不信,數量可不少。
你為了感情,拋棄了物質,可你並不是不想要物質,是想要慢慢靠努力和愛人一起得到。想要物質也並不丟臉,勤勞致富得來的物質更不丟臉。
可對方呢,往往就覺得你不配得到物質了,你願意嫁給他,就是願意嫁給一輩子貧窮,任勞任怨。這才是最可怕的。
這種人,便是我開頭所說的,女人坐不得的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