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撫順清原縣的崔某姐妹倆,謊稱崔某身上有「狐仙」,可以預測福禍吉兇。這一拙劣的謊言,竟然騙得當地男子王某深信不疑。在兩年多時間裡,「狐仙」崔某姐妹倆以王某的親屬有災難、婚姻有變、壽命將至等需要「做法事」、「做道場」為由,騙取王某20餘萬元。2020年5月,崔某姐妹倆因詐騙罪分別被判刑3年7個月和5年8個月。
崔某姐妹倆都是40多歲,均為當地無業人員。兩人開了一個經營紙張、蠟燭的佛具店。崔某的姐姐經常稱,妹妹身上有「狐仙」,能看事兒,還能預測吉兇。
當地男子王某做生意,手裡有點錢,但是家裡人多病。於是他經人指點找到了「狐仙」崔某。崔某稱,王某的女兒找的對象生日不好,人也不行,命也不和,克妻子,克父母,克子女。還說她能通過「大仙」做法的方式,給王某女兒和他對象的事給攪黃。
此後崔某姐妹倆多次給王某「做法」,每次少則2萬多元,多則四五萬元。「我看見過崔某嘴裡說些話,但是她說的話我都聽不懂,她自己說是「仙」附在她身上說話了,我就信了,因為人不說這話。」在兩年多時間裡,崔某姐妹共騙了王某20多萬元。
被騙的還有當地人劉某朱某等人。劉某稱,自己被騙了8萬多元。「都是在他家買東西的錢和功德錢。功德錢就是崔某某仙附體「看事」,得花錢給仙上供,錢都是直接給崔某了。」
案發後崔某姐妹倆都被警方抓獲。被抓後崔某仍然聲稱,自己「身上有仙」。法院一審認定,崔某姐妹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二人系共同犯罪。「狐仙」崔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其姐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一審判決後,崔某不服上訴。近日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