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很久,也沒有想明白,為什麼一個人可以厚顏無恥到如此地步,她哪來的勇氣?
9月22日,因為《我的歌聲》一炮而紅的女歌手曲婉婷發布了一條社交動態 :「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
寥寥數語,一個背負「冤屈」、追求「正義」、不畏「險阻」的堅韌女性形象躍然紙上,不明真相的人看了,難免心中生同情,恨不得與她一同「努力」,洗刷那些「不白之冤」!
可是,事實真如她所言嗎?
曲婉婷文中所指系其母親張明傑,因為在哈爾濱任職期間,利用權力巧取豪奪上下其手,貪汙3.5億元被捕,距今已經6年了。
令人髮指的是,張明傑不僅貪汙、侵吞國家資產,還違規挪用了1100萬的職工安置費,導致566名工人被突擊解聘沒有拿到應有的補償。有媒體稱,工齡近20年的老工人,拿到手的也不過千餘元。
要知道,這不是正常程序的退休,而是一次性買斷,很多工人被"突擊解聘"後往往衣食無著、生計困難,受此影響的家人更不知繁幾,甚至有人患病後沒能熬過東北的嚴寒,活生生的去了。
張明傑被捕後,有人細數其罪行,像極了《人民的名義》中的「高小琴」,只是現實遠比影視劇更為殘酷,因為張明傑的貪婪,許多家庭陷入滅頂之災,妻離子散者有之,選擇自盡者有之,迫於生計操持皮肉生意的有之,箇中苦楚,實不堪言!
這時候,曲婉婷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
1989年,曲婉婷6歲時,因為喜歡音樂,張明傑為她買了一架鋼琴,價值上萬。那個時候,普通人的工資不也過數百元而已。能在6歲的時候擁有價值昂貴的樂器,曲婉婷的家庭經濟狀況可想而,以「錦衣玉食」來形容絲毫不過分。
學音樂,是很費錢的。隨著曲婉婷在音樂路上越走越遠,張明傑為她花的錢也越來越多。高中畢業後,曲婉婷出國去了加拿大音樂學院進修,光學費一年就是20多萬,而這一「修」,就是9年,並成功移民。
畢業後,曲婉婷回國開演唱會,因為是新人,沒人捧場,張明傑花巨款,將價值數百到上千的門票一一買下,全部送出去,請人去聽她的演唱會撐人氣,如此大手筆,放現在也不多見。
成名後,曲婉婷四處開演唱會、環遊世界,在加拿大買豪宅,開豪車,個人社交媒體上曬的都是與加拿大男友的恩愛日常,生活之優渥,是許多人難以企及的。
可以說,曲婉婷能有今天這樣的生活,張明傑功不可沒,對於這一點,曲婉婷也有自知之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稱,正是因為媽媽的勤奮工作,才給予了我最好的生活,無論她當年經歷了怎麼樣的艱辛才得到這一切,她都是我心中的英雄。
換言之,張明傑吸人血、貪汙所得來的財產,曲婉婷用起來是心安理得,毫無愧疚感,十分感激母親的「艱辛」讓她得到現在的一切。而這其中是否沾有下崗工人的血淚,他們與家人如何生活,在她看來,都是無關緊要的事情。
張明傑被捕後,曲婉婷四處活動,到處發文為母親洗白,甚至發動粉絲支持,試圖幹擾司法工作,希望能與母親及早團聚,卻全然不提張明傑所犯的罪行,更不用說退還贓款。
也正因如此,每次曲婉婷的發聲,都會受到網友們的痛斥,身為一個公眾人物,三觀如此不正,還敢公開露面為母親求情,哪來的勇氣?
而被痛罵淹沒的曲婉婷卻不為所動,轉身到國外INS上繼續發文,並對批評者破口大罵「張著無知的血口」。這樣的人,指望她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無疑是種奢望!
有意思的是,儘管曲婉婷一直在網上表現得很「孝順",對母親各種思念、求情,本人卻一直在海外生活,從未回國探望母親。這其中究竟打著什麼心思,外人也不得而知!
作為一個母親來說,張明傑是合格的,她給予了女兒最好的成長環境,又成功幫她在事業上取得了成功,站在曲婉婷的角度來說,她確實是一個「英雄』,但對那些下崗的工人來說,張明傑卻是個十惡不赦的劊子手,親手摧毀了他們的生活。
為這樣的「英雄」發聲,追求所謂的「正義」,卻又不知悔改,曲婉婷的行為實在令人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