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3》無病呻吟!
文/南山喬松
《前任3》,爛劇!
劇情其實很簡單:就是相戀5年的一對戀人分手了,然後男主(孟雲)在朋友(餘飛)慫恿下開始泡吧,然後把客戶(王梓)變成新歡;女主(林佳)也不閒著,被朋友(丁點)拽去泡吧釣凱子,結果一次同學聚會後把老同學(王鑫)變成了新歡。最後兩人為了表示已經與前任拜拜,對新歡忠誠,於是乎,兩人要實現以前說好的分手諾言。男的神經病似的打扮成至尊寶的樣子,在鬧市說一萬遍「林佳,我愛你」;女的呢,吃過敏的芒果誓要吃到死。當然嘍,神經病被警察趕走,過敏死的被送醫院。
褻瀆愛情
《前任3》有正能量嗎?沒有,負能量倒是滿滿!
《前任3》宣揚的是愛情嗎?不是,膚淺的欲望而已!
無病呻吟
所有的劇情都是為了劇情而拼湊劇情,從頭到尾雜耍一通。
因為只要你細究,所有劇情都是自相矛盾、脫離實際的。
一,影片開頭,情侶鬧分手,一個要走不想走,一個想留沒有留。兩個成年人就像兩個小孩子一樣捉迷藏,從中午頂牛到晚上,真是幼稚!
那麼晚了,女放要走,就算兩人沒感情,是個男人起碼也會勸一勸女方第二天再走啊。影片裡男方可不這麼幹,脫離實際,真扯!
二,影片說男方為了拼事業,經常加班不能陪女方,女方毫無怨言。可是他們住著大房子,至少三室一廳(女方拖箱子都拖了兩個房間,所以至少有三室)。影片中男方至始至終一直住在這,說明這個房子是買的。買得起北上廣100多平米房子,那可是千萬以上富翁級別的。哪裡像在北上廣打拼的年輕人。
無病呻吟,亂扯一氣!
自相矛盾
還有,影片中男主動輒泡吧、吃飯、開賓館、去豪華浴場,甚至包場請那麼多小姐…這哪一樣不都需要大把大把的鈔票。這麼瀟灑花錢的,是拼事業的年輕人嗎!
影片裡還說,男主小弟和他女朋友互相買的包包、皮鞋、皮帶、褲子,動輒幾千幾萬,送來送去。這麼瀟灑花錢的,是拼事業的年輕人嗎?
自相矛盾,真能扯!
橋段膚淺
三,男主女主分手後,如果雙方還有感情,幹嘛還互相攀比看誰勾釣異性更牛呢!
四,現在通訊方便得很,電話,微信,語音,視頻…很方便,或者有什麼事見面一說就行。可是影片,為了博人眼球,盡搞那些膚淺不上檯面的葷橋段。
膚淺之至,真幼稚!
分手需要儀式嗎?就算需要,用得著搞那種神經質的套路(即男主在鬧市喊一萬遍「林佳,我愛你」,擾亂社會秩序瞎鬧騰那橋段)和搞死人套路(即女主吃芒果過敏死那橋段)嗎?!。
不輕言諾,故我不負人;不輕信諾,故人不負我。
《前任3》誤導青少年和年輕人必須實現戀愛中的諾言!
<圖片來源網絡,版權屬於原著作者>
關注作者公眾號「南山有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