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要到「雙11」了,大家都蓄勢待發,準備瘋狂「買買買」一波...
而這個時候,一封沾滿某網店店主血與淚的信,卻刷爆了微博和微信!
「對不起各位親,
原諒我的不辭而別,
我現在人已經在監獄裡了!」
「因為代購,
我獲刑十年,
罰款550萬,
家破人亡!!」
網友紛紛質疑,
她做錯了什麼,
她只不過是代個購而已...
怎麼還進去了?
其他的「代購」們更坐不住了,本來前段時間,「代購法」出臺之後,就搞得人人心惶惶...
而現在已經有人被抓!
誰能保證,下一個不是自己?
如今看來,
代購的窮途末路,
真的來了!
淘寶店主突然「消失」,原來被抓了!真相令人打怵...
一個叫遊燕的中國店主,開了一家名叫「TSHOW進口女裝店」的淘寶店,生意一直不錯...
不說發家致富,
也算奔上小康了!
她的工作室和倉庫在珠海市,從2013年5月起,遊燕多次去香港進貨...
比如,香港名家、HI≈STYLE、BISBIS、FASHIONCLUB、T&BPLUS+、CDC-DG、EVA等各種香港知名品牌...
算是個帶貨達人了!
有兩萬多個忠實粉絲,
都喜歡沒事在這家店剁剁手,
也算是個小「網紅」店...
她的店鋪用於銷售進口高檔服裝,通過快遞郵寄,人肉攜帶的方式,夾帶回國...
也許她根本沒有意識到,
這種「代購」的牟利方式,
其實就是「走私」!
某一天,買家們驚訝地發現,店主居然「失聯」了...
焦急地等待了幾天,
卻等來了一個噩耗:
店主居然被抓了!
買家們瞬間懵逼了,
咋回事,難道這家店做的是假貨?
實則不然!
「代購」這樣的行為,
本身就是違法的!!
如今只是東窗事發!
店主在公告裡解釋,
因為用這個店鋪做進口代購,
她現在,人已經在廣州女子監獄了!
被判刑十年!罰金550萬!
雖然有網友質疑真實性...
但是,有人翻出了,
店主在監獄裡寫下的道歉信...
「災難,突然降臨在我頭上,被緝私局逮捕,關押在看守所,連和親人們說一聲再見都來不及...」
店主年邁的母親,本來歡歡喜喜地等著女兒過年回來,一家團聚...
卻等到了女兒入獄的消息!
簡直是五雷轟頂!
因為受了太大的刺激,老人家眼淚都哭幹了,雙目失明,甚至癱瘓在床,大小便失禁...
一夜之間,病入膏肓...
正讀高三的兒子,因為接受不了這個事實,成績一路下滑...
他根本無法接受,
媽媽居然變成了罪犯!
而店主的丈夫,四處奔波,變賣家產,四處舉債,想要撐住這個家!
而且,對於那些需要退款的買家,他還要負責善後工作...
老顧客們也坐不住了,
明明是個良心店家,
怎麼就飛來橫禍,
變成這個樣子了呢...
甚至還紛紛給店家丈夫發紅包,
支持他們,一定要挺住!
而店主這一次,真的是涼了...
2017年3月20日,遊燕在進境時被九洲海關緝私分局抓獲,同年4月27日,遊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逮捕。
2018年2月24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遊燕犯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50萬元。
7月1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經統計,被告人遊燕在香港刷卡購買並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總計人民幣11400558.93元,經核定,上述服飾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3005187.33元。
走私了1000多萬元的貨,
逃了300多萬的稅,
終審被判刑10年,
罰款550萬...
這個量刑結果一出,引發網友們如潮的爭議...
有人覺得,都是逃稅,為什麼遊燕逃了300多萬就要去坐牢?
「小老百姓的,
開了小店無非某個生計,
判得太重了!」
不公平!
有人認為,
比起其他十惡不赦的重罪,
似乎判得過重了...
不過,印象君要說明一件事,店主遊燕不僅是逃稅行為,更涉及走私。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遊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走私普通貨物進境後在國內銷售牟利,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遊燕偷逃應繳稅額30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這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明確規定的!
第一百五十三條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偷逃應繳稅額較大」;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巨大」;偷逃應繳稅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
還有的網友認為,法不容情,觸犯法律就應該是這個結果...
買家們哭暈了:
缺啥趕緊囤吧!
而代購們也嚇完了,
收攤了收攤了,
保命要緊啊!
那麼,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來了,
到底還能不能幫親朋好友帶禮物?
給個準話,到底行不行?
《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出臺,你,敢不遵守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這部法律,
直接改寫了「代購」的時代!
大家千萬不要以為,只有遊燕這樣的大代購,才會面臨可怕的風險...
覺得這次法案只和大代購有關,
和普通的小代購是沒有關係的。
而事實上,
大錯特錯!
當1月1日新規出臺之後,首當其衝受到影響的
就是私人代購!
若不按法執行,
明年1月1日
就是你們的
死!期!
而且誰敢不遵守?
條例白紙黑字地寫著:
最高罰款高達
200萬元!
一不遵守,
罰得你傾家蕩產!
朋友圈的代購們,
都哭暈了..
新聞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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