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撫松縣一名15歲初中女生疑似被父親的同學猥褻,事發後女生被診斷為抑鬱症,已休學在家治療。
「原來是鎮派出所受理,前天已經移交給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這是給孩子造成一輩子的事,以後能不能上學還不知道。」1月9日,女生的大伯王先生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事發已經6個月了,他們家屬曾向當地警方和婦聯反映,但嫌疑人至今沒受到處理。
>>>疑犯沒被控制
「還參加兒子結婚,他一點都沒耽誤」
日前,王先生打進華商報熱線反映,2020年7月20日,在當地讀初中的侄女放學回家,路過嫌疑人家門口,這個男子讓孩子跟著進家取書,侄女就跟著上了二樓,結果被猥褻。
「他是孩子爸爸的小學同學,是在同一個鎮,兩家住的差兩裡路,孩子放學都路過他家門口,他那天喝酒了,他在派出所就承認有摟抱了,但不承認親嘴,當時孩子有同學還在家門口等著她,孩子搖搖晃晃地同學把她接走了。」
「當天下午4點左右,孩子受到傷害回到家,我母親知道以後給我打了電話,我就讓立即去鎮派出所報了案,在派出所等著撫松縣公安局來做法醫鑑定。」
「他有51歲,結過婚,有兒子、有姑娘。」王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媒體介入後,原來是鎮派出所受理,前天已經移交給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但嫌疑人沒有被控制,他還參加兒子結婚,他一點都沒耽誤……」
當地派出所2020年7月20日出具的受案回執
>>>等待處理結果
案發當天就提取口腔唾液DNA檢測
王先生出具了當地派出所2020年7月20日出具的受案回執,「是7月20號鎮派出所取走的孩子的唾液樣本,我後來給縣公安局打電話,說讓等法醫鑑定報告,先是說沒做出來,後來又說要上白山、長春做,我現在就懷疑這個事,正常情況下,應該結果早早出來了,現在已經五六個月過去了。」
王先生表示,案發當天就提取嫌疑人和孩子唾液DNA檢測,因為孩子回家後刷牙漱口了。「我想問問派出所,在哪做DAN檢測,什麼時候送去的,幾月幾號出的結論,一共做了幾次,因為和白山婦聯給家屬說的對不上。」
王先生表示,妹妹曾向白山市婦聯求助,接待的工作人員隨即向撫松縣公安局了解情況,「隨後給我妹妹回電話稱孩子遭到猥褻,法醫鑑定嫌疑人舌頭伸進孩子嘴裡,沒有性侵,讓等待處理結果,可是等了這麼長時間都沒處理,孩子身心交瘁,病情加重,現在給我們的結果又說沒有證據,沒法處理。」
>>>想不開曾割腕
嫌疑人處理不了 孩子心理就不平衡
王先生介紹,「侄女2歲多時母親就去世,出了這樣的事情,孩子每天哭,吃不下飯,也不出門,產生厭學,情緒不穩定,在長春住院22天,診斷結果是抑鬱症,學校讓先給孩子治病,孩子只能休學在家。」
「孩子現在都受不了了,現在孩子(心理)就過不去這個坎兒,犯罪嫌疑人處理不了,不就得心理不平衡嗎?這是給孩子造成一輩子的事,以後能不能上學學習還不知道。」 這個事對侄女影響很大,孩子想不開,也輕生過,用刀片割過手腕,好在被及時發現。
王先生介紹,2020年12月25日侄女出院,「現在在家服藥,還沒有複查,已經花了一兩萬塊錢。」華商報記者看到,出院診斷書顯示,醫院給予抗抑鬱藥物對症及心理治療,醫生囑託需要避免不良刺激。
醫院門診病歷顯示,患者自述被猥褻後漸起病,有自殘行為
>>>送禮退派出所
嫌疑人登門賠禮送東西希望能私了
王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出事後,嫌疑人找朋友想私了,他自己登門送東西了,但我們家一點沒要,就又給送走了,他找我弟弟和我父母,他送的禮我們沒要,還給他,他不要,就送到派出所去了。」
王先生提起當時的場景表示:「他登門買了奶,當時是我母親在場,我母親罵他說,她沒娘的孩子怎麼能下得去手?說孩子這麼可憐,怎麼幹這事呢?」
王先生表示,現在是縣公安局在調查,他們希望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事發已經半年,如果還不處理嫌疑人,他們家屬將依法維權,繼續向信訪部門反映。
>>>警方受理案件
沒有監控 只承認摸了不承認親嘴
1月9日,華商報記者聯繫撫松縣公安局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法醫鑑定的事情不清楚,具體得問我們所長,具體案子是所長接的。」
華商報記者隨即聯繫派出所所長,對方表示,「這個案子情況不方便說,要聯繫我們縣公安局,到時候跟縣局溝通吧。」
華商報記者從縣公安局獲悉,案件已經受理,調查還沒有結果。「它屬於猥褻案件,嫌疑人必須滿足性刺激,現在只有女孩方面的說法,對方就不承認這個事,因為現場只有他們兩個人,也沒有監控,是在一個樓道裡,沒有其他外圍證據能固定,他本人就是不承認,所以目前沒有辦法對他採取強制措施。」
華商報記者還從縣公安局證實,當事男子承認摟抱,「當事人也承認摸了,但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刺激,他不承認親嘴,所以要提取小女孩唾液做DNA,他本人自述是長輩對小輩的關愛。」警方表示,縣公安局領導很重視這個案子,不能用側面證據辦案,從去年八九月份一直和家屬溝通。
>>>婦聯跟進案件
女孩需要心理疏導 需要給她保護
1月9日,華商報記者從白山市婦聯證實,案件還沒有結論,「我們跟進得很詳細,始終在跟進,這個孩子的情緒是不太好。沒有發生實質的傷害,只是精神方面的。」
「我們也接觸過孩子,去看過孩子,她也到婦聯來過,小女孩非常善良,她需要心理疏導,需要給她一些保護,畢竟她是未成年人。」
婦聯工作人員認為,應該站在女孩的角度去替孩子考慮。公檢部門從去年7月就關注這個案子,的確是因為證據不足。
王先生提供和侄女的微信記錄顯示,女生表示放不下事情,控制不住情緒,特別想自殺
>>>涉事男子回應
從上樓到下樓頂多四五分鐘 連她手指頭頭髮絲都沒碰過
1月9日,華商報記者聯繫上涉事男子,他承認是女孩父親的小學同學,「他父親經常領他姑娘在一起喝茶聊天,他姑娘和我姑娘是同歲。」
「那天下午我在門口乾活,正好看見她和幾個同學,她喊我叔叔,我和她經常碰面,每次見面都打招呼,我也沒把她當成外人的孩子,她從小就沒媽了,家裡面生活條件不好,我挺同情她們一家人。」
「我們家對面就是供電所、信用社和超市,人來人往的,我媽在樓下,而且樓上樓下說話都能聽得很清楚。」
涉事男子介紹,家裡住的是小二樓,母親腿腳不方便住在樓下,他和女兒的房間在樓上。「我姑娘讀的名著,我問她要不要,她走到門裡問什麼書,我說是課外讀物,就領著她上我姑娘的臥室去挑書,在我姑娘緊裡邊兒的臥室後窗臺上,我捧著書走到臥室門口,她挑好書,她背著書包,我就拍了拍她的書包,把她往外推了一下,就是往家門口送的意思,還勸她少玩手機多看書,就跟著把她送出門,前後也就四五分鐘。」
涉事男子否認有摟抱親吻舉動,「他們家人後來報案,當天傍晚,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都去了,我當時都不知情,從上樓到下樓頂多四五分鐘,他們家人說我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整個過程我都給警方做了筆錄,我連她手指頭和頭髮絲都沒碰過。」
涉事男子承認去過女孩家,「派出所前負責人打電話讓我去登門協商,把問題解決了,我買了奶和水果就去了,我給我同學打電話他也不接,也不見面,我就把禮物放下,他母親說別來俺家,又哭又嚎的,所以我就走了。」
涉事男子認為:「是孩子的家人在主導這個事,把大人的想法強加給孩子身上。」他解釋之所以不願意聲張,是因為「我害怕影響他們家,更害怕毀了這個孩子。」
原標題《15歲女生疑遭父親51歲同學猥褻,警方稱只承認摸不承認親嘴,涉事男子辯稱前後四五分鐘連頭髮絲都沒碰過
來源:華商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