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益 馬壯壯)「日本超級減肥藥,安全無副作用」「一個月能瘦7-15斤」……最近有網友扒出一款日本代購瘋狂推銷的「網紅減肥藥」,該產品被描述得讓人很心動。然而現代快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這種藥其實是處方藥,和減肥沒有半點關係,主要成分為「左甲狀腺素鈉」。內分泌科專家表示,這種藥不僅不能減肥,吃多了反而會引起甲亢,繼而導致心臟病、骨質疏鬆等,對身體多個系統造成損害。
【現象】根據網友的帖子,這種藥品被眾多日本代購瘋狂推銷。現代快報記者近日搜索發現,想要聯繫上售賣左甲狀腺素鈉藥品的代購,並不難。
△代購推銷的減肥藥 網頁截圖
在某社交軟體上,記者輸入相關的關鍵詞搜索,隨即跳出各種日本代購的營銷號。「日本處方超級減肥藥」「日本藥劑師最新配方配出」「日本最火黃金減肥藥」……在代購營銷號中,這些吸引眼球的文字,都被用來當作宣傳語,而配圖也是一板板藥片,藥片包裝上是一串日文名字。
通過社交軟體上的聯繫方式,記者添加了幾名代購的微信。「我發的那個日本的,誰吃誰見效。一個月的量,每天早上3粒,晚上2粒,690元。」「沒有忌口,特別安全,搭配運動的話效果會更好。」在代購的口中,這些藥成了「靠譜的減肥藥」。
記者發現,代購發來的圖片,基本是一組「套餐」,有瀉藥、利尿片等,當中就包括左甲狀腺素鈉片。「可以發貨嗎?通過什麼渠道發?」對方稱,當天就可以郵寄,廣州有貨可以發,直接轉帳就行。對於最重要的問題——有無副作用,幾名代購都直接表示「很安全無副作用」「只賣正品」……對於「減肥效果」,其中有一個代購還說:「這個看個人,不能保證5-10斤、7-15斤(一個月)。你吃了一個月效果好的話,再吃一個月鞏固一下就行。」
△記者和代購的對話
【調查】隨後記者翻閱了這些代購的朋友圈,有很多曬單的宣傳廣告,有打包好擺滿桌的藥品,還有消費者的反饋截圖等。其中有一張聊天對話顯示「從吃到現在瘦了3斤,還要再買一次」。還有人記錄了吃藥後的體重變化,經過4天瘦了5斤多。「身體不會感覺有任何不良反應,不用節食,安全瘦。」一名代購的朋友圈中這樣宣傳藥品的作用。
對於藥品的來源,他們均表示是來自日本正規醫院的處方藥,藥劑師配出來的,回購的人也比較多,「客戶反饋,午飯前吃了,晚飯都不想吃。」
△代購朋友圈裡宣傳減肥藥
看到記者比較猶豫,其中一名代購就一直發來用戶的聊天、轉帳截圖,並自稱不僅有國內的人買,在國外工作學習的人也買來減肥,「不能確保百分百瘦,只能說你可以試試這款,比較靠譜,每個人體質吸收情況都不同。」
不過有一名代購則表示,她自身是甲減,所以也吃這種藥,但對於大部分正常人來說,吃了以後身體狀態會像甲亢患者一樣,影響內分泌等。「很多人不知道,代購也不會講。」她同時也在銷售另一種減肥藥,同樣也是日本的處方藥。對於這些處方藥的獲取方式,她透露,一般是她的肥胖朋友到日本醫院開藥方,她再拿著藥方去藥局拿藥。
目前,現代快報記者已經在社交平臺對上述代購進行了投訴。
「減肥藥」其實是用於治療「甲減」的現代快報記者查詢資料發現,這款所謂的網紅「減肥藥」是日本あすか製藥株式會社(飛鳥製藥)生產的一款藥物,名為THYRADIN-S,用於治療甲狀腺功能衰減、甲狀腺腫、克汀病等。在說明書的顯著位置有標註,即這款藥為處方藥,主要成分是左甲狀腺素鈉水合物,添加物為部分脫水澱粉、玉米澱粉、D甘露醇、三氧化二鐵等。
其中主要成分左甲狀腺素鈉水合物,也是國內藥物優甲樂的主要成分。優甲樂對於很多人來說並不陌生,用於治療非毒性的甲狀腺腫、甲狀腺腫切除術後預防甲狀腺腫復發、甲狀腺機能減退的補充治療等。
在THYRADIN-S的說明書中,藥物服用後所產生的副作用也列了出來,服用可能會導致心絞痛、肝功能損害、黃疸等。
△代購發的減肥藥照片
【專家】江蘇省第二中醫院內分泌科主任醫師狄紅傑介紹,甲狀腺素片、左旋甲狀腺素片或者說左甲狀腺素鈉,是用來治療甲減的藥物,在國內也是處方藥,用來減肥是肯定不行的。「吃得少不能減肥,吃得多就吃成了甲亢,而甲亢是一種病。舉個極端的例子,化療藥也能瘦,你會吃化療藥來減肥嗎?」
他解釋說,甲亢的病人會體重下降,在三四十年前,也曾經有人想要用左甲狀腺素鈉來做減肥藥,後來發現副作用很大,就停止了,左甲狀腺素鈉也不被允許用於減肥藥中。「有的人吃了以後體重下降,是因為吃成了甲亢。甲亢會導致心臟病、骨質疏鬆等,對身體多個系統造成損害,這是拼了身體。」
在代購的手中,這款日本「神藥」被賣到了幾百塊錢,而實際上國內優甲樂售價很便宜,一盒100片,二十幾塊。據了解,目前國內並沒有從日本進口左甲狀腺素鈉,進口主要來自法國默克和德國一家藥企。現代快報記者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搜索發現,進口藥品中確實沒有日本藥企生產的左甲狀腺素鈉相關藥品。
△代購發的減肥藥廣告圖片
【律師】2019年12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施行,重新定義了假藥、劣藥,國內未批的進口境外合法新藥不再按假藥論處。未經批准進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也就是說,減輕或免予處罰的前提是「情節較輕」,但並不意味著國外上市藥物可以無門檻進入國內進行銷售。
現代快報記者查詢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有未取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以及應當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藥品等行為,將面臨沒收違法生產、進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以及專門用於違法生產的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和生產設備,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違法生產、進口、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同時規定,銷售或使用某些藥品,在一定情況下需要擔責,其中就包括未取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生產、進口的藥品和應當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藥品。
雖然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重新定義了假藥、劣藥,但是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輝認為,代購誇大宣傳,把治療甲減的藥超出其使用範圍用於減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造成嚴重後果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