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大留學生季子越在國外社交平臺發表辱國恨國的精日言論,被曝光後,很多網友感到憤怒和震驚。中國科學院大學接到舉報後,迅速做出了情況通報,季子越本人也快速發表了致歉信。毫無疑問,國科大還會做出嚴肅處理。
近有許可馨事件,一直有網友打卡,持續關注,蘇州紀委已開始介入調查,進展情況,沒有官方發文通報。早有新浪微博名為@潔潔良的網友的辱華言論,後受到廈門大學博士院開除退學的處分,相信國科大也絕不會護短,一定會給予季子越嚴厲的處罰。
設想一下,國科大給予季子越的處分首先是收回學歷,取消公派,因為我國設立公派留學生資格是為了培養祖國建設需要的合格人才,而不是培養反過來傷害民族感情的「白眼狼」;其次是要賠償相關的損失。
僅僅就這樣嗎?還要怎樣?
網紅教授鄭強指出:漢奸就是從痛恨和辱罵自己的國家開始的。可謂一針見血、直戳痛處。
《刑法》第246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這些精日分子不僅辱國,甚至還侮辱了為國捐軀的烈士們,難道就不屬於侮辱罪嗎?
在網絡及社交平臺上轉發謠言達到一定數目的,也要法律責任的。像季子越背祖忘宗的不當言論在外國社交平臺上,並且犯有前科的精日言論,惡劣程度遠超謠言造成的個人傷害,不追究其法律責任,是遠遠不夠的。
正如對精日分子、高知教授梁豔萍的處分,取消博導資格,停止教學工作,處分輕描淡寫,如此漢奸行為卻僅是停了工作,仍然吃著納稅人的財政供養,聽來就讓人心堵。
為什麼沒有進一步的法律追究呢?
他們的行為成本太低了,這也是為什麼屢屢有精日分子出現的原因。
對於涉及國家聲譽和歷史民族情感,絕不允許任何人傷害和踐踏。
季子越這種擁有反人類傾向、崇拜殺戮、仇恨人類社會、仇恨秩序和文明的行為,具有極大地危險性,必須高度重視。
對於接受享受著國家的資源,但是反過來卻傷害祖國的行為,必須深挖其根,予以嚴懲。
好消息來了:6月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十一)草案,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
一個不愛國,甚至欺騙祖國、背叛祖國,那在自己的國家、在世界上都是很丟臉的,也是沒有立足之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