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勞秀斯:「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
父母從小就教導我們,不管怎麼樣都不能做壞事,如果你做了壞事,那麼就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如果這個懲罰一時之間沒有到來,那麼也不要掉以輕心,因為懲罰遲早是會來的,這一切只不過都是時間的問題罷了。就像古人經常說的因果報應,你做了某件壞事,雖然一時之間沒有被別人發現,但以後肯定也會有報應的存在。為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做壞事,而是應該多行好事,莫問前程。
一. 犯錯應得到懲罰
在我國古代,律法其實是非常嚴苛的,尤其是對待關押在天牢裡面的犯人,審訊者經常會採用許多非常嚴酷的手段來審訊犯人,就是為了能夠讓他們早日吐出真相,同時也算是對他們的一種懲罰,畢竟你做了壞事,總是得受一些懲罰才行。而在古代的律法當中,光是將人處死就已經有許多種方法,而這些方法大多都無比殘酷。在現代,人們雖然也會犯錯誤,但這個錯誤也是有輕重之分的,如果害人性命,最後可能會受到槍決,也有可能會被判無期徒刑。
但不管是哪樣的結果,最後肯定都是有一個答案的,這也正是印證了那一句,只要你做錯了事情,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會有被抓到的那一天。在我國就有這樣的一個人,有一位殺人犯潛逃16年,他的作案同夥很早之前就已經被抓進監獄,只有他一個人還逃脫在外。儘管他小心翼翼,拍照不露正臉,儘可能的避免一切現代化設施,然而最後還是被抓住了。更加令人震驚的就是,這位殺人犯被抓時已是寺廟住持,原來這是他為了逃避追捕而想出來的一個方法,但可惜並沒有起到什麼大用處。
二. 多年殺人犯被捕
不管是中國古代還是現代,生活當中總是會有一些殺人犯的存在,他們或許是謀財害命,又或許是出於報復社會,但這些人的存在對於人民的生命財產總是一個非常巨大的威脅,因此警察也同樣在不遺餘力的抓捕這些人,儘可能的破獲所有案件,將殺人犯抓入牢中。2018年,江蘇一座寺廟當中的住持被警方抓獲,這個住持並不是別人,而是16年前一樁謀財害命案的主犯。
16年的時間過去,警察都沒有抓到這個住持,終於在16年後成功將其逮捕歸案,這對於警察以及人民百姓而言,心裡都鬆了一口氣。這位住持的原名叫做力天佑,2002年,力天佑與其他的幾個同夥在廣州犯下了一起殺人案,然而隨著其他幾位同夥先後被抓捕歸案,力天佑卻一直潛逃在外,最後甚至來到江蘇的一座小小寺廟裡面當起了住持。但這也足以看出力天佑的狡猾之處,他正是深知寺廟是自己最好的保護場所,畢竟很少有警方會排查到寺廟當中,同時也沒有人願意相信,一位寺廟當中的住持居然會犯下殺人案。然而,有時事情就是這樣,充滿著不可思議和難以置信。
三. 十六年寺廟躲藏
2002年的1月份,力天佑以及自己的同夥犯下了一樁殺人案,而他之所以選擇殺人,不過就是為了謀財害命罷了。錢財與利益,有時候真的會讓一個人失去掉所有的理智,力天佑也是如此,他與自己的同夥看上了他人的錢財,最後在謀取錢財的過程當中將人誤殺。雖然人是意外殺死的,但是力天佑一伙人並沒有任何的不安以及後悔,他們在關鍵時刻選擇畏罪出逃,只不過最後都被警方抓住,只剩下力天佑一個人還沒有被抓到。
相比起其他人,力天佑的確有著非常好的作案能力,同時他還非常有智慧,清楚的知道自己在什麼樣的場合容易被抓到,而什麼樣的地點容易隱藏。因此,16年來,力天佑一直混跡在各種各樣的寺廟當中,畢竟寺廟遠離人煙,離城市就更是非常遙遠,警察很少會進到寺廟當中去,同時他們也不會往這個方向思考。
如果不是後來力天佑選擇在江蘇這個寺廟當中安定下來,恐怕警方還是沒有那麼快就將他抓住。畢竟狡兔三窟,力天佑有著非常多無人知曉的住處,藏匿地點更是無數。但不管怎樣,他最後還是被警察逮捕歸案,雖然這樁殺人案件已經過去16年,但是力天佑所犯下的罪行,卻是實打實的存在的。因此,只要人們犯下了錯誤,哪怕時間過去多年,也依然會被人記住,並且終究要承擔自己所犯下的這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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