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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網能源院企業戰略研究所圍繞國外電力行業市場化改革與市場建設的熱點難點問題,主要聚焦於國外電力體制改革歷程、電力行業結構演變、電力市場相關政策規則、電力市場模式與機制、電力市場運行情況、電力市場發展趨勢等方面,通過對國內外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最新進展和重大事件進行跟蹤和分析,研究改革的發展趨勢和規律,為進一步深化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市場建設提供借鑑和參考。本專欄將圍繞國際電力市場的基本模式、最新動態、熱點問題、趨勢分析、規律研判等方面展開,結合相關成果和研究思考與讀者進行交流分享。
文章導讀:長期以來,日本電力工業主要由十大區域電力公司佔據主導地位,在各自經營區域內實行發輸配售一體化運營。日本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啟動電力市場化改革,通過成立特定規模電力企業、引入獨立發電企業等方式,在售電側和發電側引入競爭機制。福島核事故發生後,日本開始著手新一輪電力市場化改革成立廣域系統運行協調機構、全面放開售電市場,將電網環節與發電等業務進行法律分離。日本電改採用了保持「發輸配售」垂直一體化下在發電側和售電側引入競爭的模式。這與我國「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的改革思路具有一致性,其電力體制改革以及售電側放開的實踐經驗對我國電力市場改革有較大的借鑑意義。
同世界大多數實施電力體制改革的發達國家一樣,日本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探討電力放鬆管制和實施自由化,除國際大背景外,還由消除國內對高電價的不滿和在通訊、金融等行業實施放鬆管制的大環境所決定。
一、日本電力改革歷程
日本在改革前由十大垂直一體化的私有電力公司實行區域壟斷經營。1995年,日本首先在發電側引入競爭,引入獨立發電企業(IPP)參與發電競爭;1999年,引入特定規模電力企業(PPS)從事發售電業務;2000年3月,開始允許電力零售競爭,開放2萬伏、2000千瓦以上電力大用戶自由選擇供電商;2004年4月,允許500千瓦用戶自由選擇供電商;2005年4月,進一步允許50千瓦用戶自由選擇供電商,自由化用戶用電量已佔到全部用電量的60%;
2011年福島核電事故後,日本提出新一輪電力改革思路框架;2013年,日本內閣通過新一輪電力改革方案。2015年,本參議院通過了新的《電氣事業法》修正案,提出改革方案第三階段內容。三個階段的改革方案全部制定完成,並上升為法律。
表1 日本新一輪電力改革的實施計劃
2015年4月1日,廣域系統運行協調機構成立。2016年,4月1日,日本全面開放電力零售市場,取消居民電價管制,允許所有用戶自由選擇售電商。
二、目前的電力工業結構
1、輸配電管理體制
日本內閣在2014年2月28日,通過的新《電氣事業法》修正案,提出改革方案第二階段具體方案中對日本電力工業進行了重新的設計和定義,如圖1所示。
圖1 日本電力工業重新設計
來源:日本經產省公布材料《零售市場放開詳細制度設計》
改革前日本的電力工業結構(如表2所示)中電力企業分為一般電力企業(十大電力公司)、躉售電力企業(包括日本電源開發公司和日本核電公司兩家)、特定電力企業(為特定區域用戶供電),特定規模電力企業(PPS)、躉售供電企業。為全面放開用戶選擇權,新法案對這些企業進行了重新劃分。分為發電企業、輸配電企業(分為三類)和售電企業,並規定了相應的權力和義務。
表2 改革前日本的電力工業結構
日本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提出「保持電網環節中立性」,要求十大電力公司實施內部發、輸配、售三個環節法人分離。如東京電力已經進行了重組。成立了東京電力燃料與電力公司、東京電力電網公司、東京電力能源合作夥伴公司三個子公司,分別從事發電、輸配電、電力零售業務。
2、售電側放開進程
目前已全部放開。
3、電網調度體制
調度與電網一體,十大電力公司內部分別有各自的調度機構。本輪電改成立的廣域系統運行協調機構負責整體協調十家調度機構。
4、交易機構設立
交易機構JEPX獨立設置。日本批發電力市場由電力交易所(JEPX)組織,主要職能是為各電力企業調劑餘缺提供交易平臺。各電力公司、發電公司及電力零售商在交易所中進行餘缺電力的交易。目前,JEPX有兩個交易市場:現貨交易市場(2009年9月28日開展了半小時前電力交易)和期貨交易市場(年交易、月交易和周交易)。受福島核電事故影響,日本加大了電力交易的力度,交易量有了較大的提升。
5、批發市場模式
電力公司、發電公司以及電力零售商在交易所中進行餘缺電力的交易。電力終端客戶(包括大客戶)都不參與此市場的競價,只能在不同電力零售商之間進行選擇。
市場成員:
目前,日本電力市場中主要有五種類型的成員:(1)電力公司,是包括發、輸、配、售資產的一體化垂直管理的公司,可以將所屬電廠的電能出售給電力零售商,或者向獨立發電商或者電力零售商購買電能。(2)大型發電公司,是指發電資產超過200萬千瓦的大型企業,其電量主要以長期購售電合同的方式,出售給電力公司或電力零售商,也可以通過參與電力交易所的電力交易。(3)小型發電公司,主要是一些獨立發電廠(IPP)。這些發電公司主要通過電力公司的招標,與電力公司籤訂10年以上(1000瓦以上)和5年以上(10萬千瓦以上)的購售電合同。(4)電力零售商。他們主要通過電力公司的輸配電設備,向電壓在6千伏以上、容量超過50千瓦的客戶提供售電服務。電力零售商也可以是擁有發電資產,目前主要是擁有自備電廠的鋼鐵、化工企業。(5)躉售的區域電力公司,是有特定營業區限制的、擁有自己發、輸、配電設備的售電商
交易品種:
目前日本電力公司、零售商與電廠之間的電力購售電合同主要是以長期購售電合同為主,這些合同是在電廠建成後就確定的,電力公司與發電公司籤訂的購售電合同十分詳細,包括電廠承擔的負荷類型(基荷、腰荷還是峰荷)、電價、發電優先等級等等。
交易所目前組織現貨市場和遠期市場。現貨市場包括日前交易和日內交易,定價方式為分區定價。
遠期市場分為年交易、月交易和周交易。交易方式為掛牌交易。
平衡:
在市場環境下,電力零售商需要在允許偏差範圍內(3%或者10%)負責所供客戶的電力電量平衡,並需要根據負荷變化,每隔半個小時直接向電廠下運行計劃,同時還需要向電力公司所屬的調度中心報送運行計劃。整個系統的負荷平衡由調度中心負責。如果電力零售商的電力負荷不平衡量超過3%(或者10%)時,需要向電力公司支付罰金。日本電力公司的高峰備用率約為8%。電力公司的實際發電容量通常遠高於此要求。由於目前電力零售商的規模較小,政府要求電力公司照顧電力零售商,因此由電力公司單獨承擔備用成本,系統備用成本。
三、改革成效
一是成立多元售電主體
截至2017年9月11日,日本共有418家售電公司獲批成立。自2016年4月售電市場全面放開以來,增加128家。
二是促進跨區電力交易。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之前,日本十大電力公司在各自經營區域內基本自給自足,跨區輸送電力較少。各區域電力系統之間甚至使用不同頻率,東日本電網為50Hz,而西日本電網為60Hz。廣域系統運行協調機構成立後,跨區電力調度協同加強。隨著售電側的全面放開,十大電力公司跨區售電合同量激增,有力的促進了電力跨區輸送。據統計2016年4月~2017年1月,原十大電力公司增加了100987個跨區售電合同。
三是促進批發市場交易。
自2016年4月售電側全面放開以來,批發電力交易所交易量大增。特別是2017年夏季交易量顯著提升,日交易量超過1億千瓦時的天數也較往年大幅提高。2017年7月6日創下約1.4億千瓦時的最高記錄。2017年初以來,交易價格每千瓦時約為10日元左右,但自5月份以來平均價格一直在7至9日元水平,較往年有所下降。
從截至2016年12月的日本批發電力交易所(JEPX)成員的電力採購情況來看,有20%以上的售電公司對批發市場具有較強的依賴性,其80%的電力需在交易所購買。在這些參加交易的售電公司中,也包括代表多家零售商進行交易的企業,因此對市場採購高度依賴的企業的實際數量預計會更大。這也促進了日本批發電力市場的交易。
四是電價略降低。
新電力公司提供更實惠的電價。依據各公司發表的電價費率方案比較,新電力公司的低壓電燈平均電價約比傳統電力公司的管制電價低4%。
專家介紹
楊素,博士,國網能源院企業戰略研究所改革與市場研究室專家。長期從事電力市場、電力體制改革、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等領域研究。曾作為負責人承擔了50多項國家電網公司重大科技項目、重大戰略課題、管理諮詢項目等的研究與管理工作,項目內容涉及售電側改革、大用戶直接交易、增量配電業務放開、現貨市場等領域,具有豐富的理論、技術和實踐經驗。
團隊簡介:企業戰略研究所(以下簡稱戰略所)成立於2009年,原名為企業戰略與管理諮詢研究所,2010年12月單獨設立企業戰略研究所,是國網能源院核心研究所之一。經過多年實踐和積累,在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體制改革與電力市場、企業國際化發展等領域已形成顯著優勢,培養造就了一支專業素質高、研究能力強的研究諮詢隊伍。戰略所內設企業戰略規劃研究室、改革與市場研究室、國際化發展研究室,共有32名員工,平均年齡32歲,其中博士27人,碩士5人,具有高級職稱12人,國家電網公司優秀專家人才後備3人,是一隻充滿活力、善於思考、凝聚力強的團隊。曾獲得「2010年度國家電網公司先進黨支部」、「2011-2012年度國家電網公司科技工作先進集體」、「2018年度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先進班組」、國網能源院「2011-2017年度先進集體」以及「課題攻關黨員先鋒團隊」等稱號。2016年,設立「馬莉勞模創新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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