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當年為啥放棄耐克1.2億美元合同,選擇與銳步合作?原因感人
提及姚明,大家都很熟悉,作為咱們國家最優秀的籃球運動員,因為姚明的出現,我們才接觸到NBA,才逐漸認識了科比和詹姆斯等聯盟巨星,我們才因此愛上籃球。不過說起姚明,我們更好奇,姚明當年為啥放棄耐克1.2億美元的合同,轉而選擇與只給5000萬美元的銳步合作?原因太感人!
我們知道,在商業市場當中,明星代言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品牌都會請明星代言自己的產品,比如李寧就請了韋德代言,阿迪達斯請了眾多娛樂圈明星代言等等。而作為2002年NBA選秀的狀元,姚明在最開始的時候也憑藉著狀元的身份拿到過耐克的合作,不過這份合約非常短,好像到2003年就到期了。
2003年大家也都知道,03黃金一代的出現搶走了很多人的分頭,特別是詹姆斯的出現,直接讓耐克給了他一份7年9100萬美元的合同。而對於姚明,耐克卻選擇了拒絕,甚至於當姚明團隊提出每年100—500萬美元的合同時,耐克談判代表說他們這是在開玩笑!也是在這種情況下,銳步加入了「姚明爭奪戰」。
在那場「大戰」當中,銳步誠摯的給姚明送上了7年5000萬美元的合同。不過也是在這時候,耐克高層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立馬給姚明送上了一份1.2億美元的天價合同。要知道,那時候科比和詹姆斯的合同總值也不過才1.2億美元。然而對於這樣一份,姚明拒絕了,直接和銳步達成了合約!
其實關於耐克看錯人的事情,不止發生了一次,比如他們曾經就錯過了庫裡。而對於姚明,只能說他們觸碰到了姚明的原則底線,對於這樣的公司,拒絕也是應該的。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