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是應聘正當工作,去了才發現是走私販毒。無奈,身在境外,已被控制,無處可逃……近年來,這樣的求職陷阱在多地上演。不少無辜求職人員被「套路」,淪為走私販毒分子的「馬仔」,被迫用身體運毒入境。
鑑於此,2018年起,公安部禁毒局指揮重慶、四川、雲南、貴州、湖南、河南、廣東、廣西、陝西、甘肅等10個省市區公安禁毒部門聯合行動偵辦的「5.24」系列特大跨國跨省涉黑走私販毒案件專案,摧毀了5個長期盤踞境外、向國內大肆販毒、危害全國各地的特大販毒團夥網絡。成都政法機關辦理的「白友日等人涉黑案」即是其中之一。
據了解,該案也是四川省首例走私販毒團夥被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案件。
庭審現場。(成都市委政法委供圖)
水庫男屍牽出走私販毒大案
2017年12月,成都某水庫中發現一具無名青年男性屍體。經法醫檢驗,死者胃內藏有大量海洛因。「憑藉辦案經驗,公安部門很快認定,這是一起以人體藏毒的方式走私毒品,因毒品包裝破裂致運毒人員死亡的案件。」辦案警官介紹。
隨後,禁毒民警深挖細查,查清了死者身份,同時查出涉嫌拋屍的陳某某及都某。經審訊,二人均受僱於白友日這個境外走私、販毒頭目。
進一步偵查後,公安機關逐漸掌握了該團夥的特點及活動方式:2017年7月,白友日帶領被告人陳某海等人在緬甸建立「吞毒點」,以「招工」、「帶貨」、「掙快錢」為名,在網際網路上發布虛假信息,誘騙國內大量人員至緬甸,通過暴力逼迫其採取體內藏毒的方式向成都等地走私、販賣海洛因。
至案發前,該犯罪組織先後採取欺騙、利誘、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共招募七八十名「背毒馬仔」,強迫上述人員通過體內藏毒和攜包帶毒等方式從緬甸走私毒品至國內。在該犯罪組織存續約一年的時間內,逐漸形成了從緬甸邊境至雲南、四川等地的走私、販賣毒品犯罪「通道」。該犯罪組織累計走私、販賣毒品數量巨大,僅查獲在案的毒品海洛因即達21餘千克。
庭審現場。(成都市委政法委供圖)
高薪招工,無辜求職者落入「圈套」
辦案機關發現,該案有別於傳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行為特徵,其主要為採取暴力等方式逼迫「背毒馬仔」走私毒品,而這些「背毒馬仔」既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受害者,又是毒品犯罪的實施者甚至是組織成員。
「有觀點認為,白友日等人對團夥內的馬仔實施暴力,不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暴力特徵。但辦案機關綜合研判後認定,該組織以高薪招聘等方式誘騙非特定人員,並通過暴力讓無辜群眾變成犯罪分子,比單純針對無辜群眾使用暴力的危害更大,應該認定為涉黑組織。」成都市政法委掃黑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這個團夥在招聘中還要求『求職者』不吸毒、無犯罪前科、身體健康,很多無辜人員落入該求職陷阱,直到發現周邊出現的車輛是緬甸牌照,才意識到被帶到了境外。想要逃,為時已晚。」承辦民警介紹,被帶到國外後,這些「求職者」很快被控制,統一關押,集中看管,每天被迫用削好的蘋果、蘿蔔等練習,為吞毒運毒做準備。「這些人員受到販毒團夥的恐嚇毆打,甚至其家人生命安全也受到威脅,不得不當淪為『背毒馬仔』。」
此外,辦案機關發現,該犯罪組織還存在強迫未成年人充當「背毒馬仔」的犯罪行為,且部分「背毒馬仔」排毒時因毒品包裝破裂致死,在走私、販賣毒品犯罪中形成重大影響,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健康權和生命權,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該案經法院經審理後,首要分子白友日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走私、販賣毒品罪,非法拘禁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等罪名,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骨幹成員陳東海、曹亮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組織成員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或罰金。
(川觀新聞記者任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