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科技水平很是發達,能夠通過DNA比對在資料庫中查找樣本,就能夠找到一個人。
或者通過手機信號的定位就能夠追蹤到一個人。
但是19年前,也就是2001年,那時候的技術可沒有現在好,所以那時候很多證據特別特別少的案件基本上都查不出來,只能夠等待技術突破的時候,才能夠斷案。
再加上以前不僅是DNA技術不行,那時候大街小巷上面的攝像頭覆蓋也不廣,很多地方基本上沒有攝像頭,那時候想要追蹤一個人,就只能夠通過查詢到一個人大概的活動範圍,然後採用人海戰術一 一排查,運氣好很快就能抓到嫌疑人,如果運氣不好的話,很久很久才能抓到,或者根本抓不到。
2001年8月11日,在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接到了一起報警,報警的內容是:有民眾在鐵西區南十二西路勞動公園樹叢裡面發現了一具屍體。
這個屍體是女性,渾身赤裸沒有穿任何衣物。
由於2001年很多技術都不夠完善,雖然當時在第一時間警方成立了偵破小組,但是一直沒有能夠在這個案件上面取得突破。
時間跳轉到2020年12月份。
鐵西分局利用現在的高科技手段,對於當時案發現場遺留的證物進行比對,在資料庫中查找到了一個人:高某。
高某具有非常高的作案嫌疑。
2020年12月13日,民警根據手中掌握的線索,很快就把在海城市馬鳳村的高某抓獲。
經過一系列的審訊之後,高某承認了他對受害者先強姦,後殺人的犯罪事實。
對於高某的口供,對現場的還原。
19年前,那時候高某正在勞動公園附近閒逛,走著走著他發現了一個女子,於是心裏面就起了壞心思,偷偷的跑在女子後面,用力的抱住女子打算做一些壞事,當時女子有劇烈的反抗,但是這一切都毫無作為。
身為男人的高某在相同水平下,力量普遍大於女性。
於是受害者就被高某強姦了,高某害怕受害者事後報警,於是就一不做二不休殺害了。隨後把受害者的屍體拖動到公園的景觀樹叢後一個人逃跑。
目前高某已經被刑事拘留,這個案件還在進一步的辦理中!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當一個人做了壞事之後,必定會留下一些線索,可能在當時你因為很小心或者是當時受限於技術水平,沒能夠第一時間把你給抓捕歸案,但是你犯了錯誤就是犯了錯誤,無論時間過了多久,我們正義的警方都會把你抓捕歸案。
所以不要有任何僥倖心理!做人嘛,還是要坦坦蕩蕩,不要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因為那樣子真的是得不償失。
即使你萬一不小心真的犯了錯誤,第一時間報警自首,不要違背了作為人的第一個準則:道德!
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