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股份: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2020年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

2020-12-26 中財網

國光股份: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2020年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

時間:2020年12月22日 16:21:28&nbsp中財網

原標題:

國光股份

: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2020年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四川國光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

保薦機構名稱: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薦公司簡稱:

國光股份

保薦代表人姓名:胡志明

聯繫電話:18628162782

保薦代表人姓名:薛虎

聯繫電話:13666264257

現場檢查人員姓名:胡志明、薛虎、向陽、王晨宇

現場檢查對應期間: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現場檢查時間: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一、現場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意見

(一)公司治理

不適用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公司最新章程及與公司治理有關的管理制度;查閱本報告期內召開的歷次股

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會議文件及公告文件;對公司主要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實地走訪;與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進行訪談。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備、合規

2.公司章程和三會規則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3.三會會議記錄是否完整,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及會議內容等

要件是否齊備,會議資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會會議決議是否由出席會議的相關人員籤名確認

5.公司董監高是否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

文件和本所相關業務規則履行職責

6.公司董監高如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履行了相應程序和信息披露

義務

不適用

7.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如發生變化,是否履行了相應程

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不適用

8.公司人員、資產、財務、機構、業務等方面是否獨立

9.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業競爭

(二)內部控制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公司內控的相關制度文件;查閱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底稿;與

公司財務總監進行訪談。

1.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並設立內部審計部門

2.是否在股票上市後6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並設立內部審計

部門

3.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委員會的人員構成是否合規

4.審計委員會是否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審議內部審計部門

提交的工作計劃和報告等

5.審計委員會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一次內部審計工作進

度、質量及發現的重大問題等

6.內部審計部門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一次內部審計

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等

7.內部審計部門是否至少每季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進

行一次審計

8.內部審計部門是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前二個月內向審計委員

會提交次一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9.內部審計部門是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向審計委員

會提交年度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10.內部審計部門是否至少每年向審計委員會提交一次內部控制

評價報告

11.從事風險投資、委託理財、套期保值業務等事項是否建立了完

備、合規的內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公司報告期內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查閱公司與信息披露相關的管理制度和對

應的工作流程性文件;與公司董事會秘書訪談。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內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項是否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取得重要進展

4.是否不存在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5.重大信息的傳遞、披露流程、保密情況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6.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是否及時在本所互動易網站刊載

(四)保護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公司相關內控制度;查閱公司往來帳戶科目明細、100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

往來明細;查閱公司的銀行徵信記錄;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訪談;審閱

公司提供的說明。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直接或者間

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或者其他資源的制度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間接佔

用上市公司資金或者其他資源的情形

3.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是否合規且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4.關聯交易價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情形

6.對外擔保審議程序是否合規且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不適用

7.被擔保方是否不存在財務狀況惡化、到期不清償被擔保債務等

情形

不適用

8.被擔保債務到期後如繼續提供擔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應的審

批程序和披露義務

不適用

(五)募集資金使用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審閱每月募集資金對帳單;

審閱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臺帳,查閱大額資金支付的憑證、合同;對財務總監進行訪談;對公司募

投項目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審閱公司提供的說明。

1.是否在募集資金到位後一個月內籤訂三方監管協議

2.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是否有效執行

3.募集資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佔用或違規進行委託理財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審議程序擅自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暫時補充

流動資金、置換預先投入、改變實施地點等情形

5.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

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或者使用超募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或者償還銀

行貸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諾期間進行風險投資

不適用

6.募集資金使用與已披露情況是否一致,項目進度、投資效益是

否與募集說明書等相符

7.募集資金項目實施過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風險

(六)業績情況

現場檢查手段:對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進行訪談;與同行業上市公司業績進行對比分析;對公

司主要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1.業績是否存在大幅波動的情況

2.業績大幅波動是否存在合理解釋

不適用

3.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公司業績是否不存在明顯異常

(七)公司及股東承諾履行情況

現場檢查手段:與董事會秘書訪談;核查公司股東持股變動情況;審閱公司提供的說明。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關承諾

2.公司股東是否完全履行了相關承諾

(八)其他重要事項

現場檢查手段:查閱公司章程和新修訂的現金分紅制度;查閱大額資金往來明細;查閱公司金額

500萬元以上的投資、籌資、擔保、採購和銷售合同;對公司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與公司董

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總經理訪談。

1.是否完全執行了現金分紅制度,並如實披露

2.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是否合法合規,並如實披露

不適用

3.大額資金往來是否具有真實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資或者重大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變化或者風

5.公司生產經營環境是否不存在重大變化或者風險

6.前期監管機構和保薦機構發現公司存在的問題是否已按相關要

求予以整改

二、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說明

國光股份

本次

可轉債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預計2021年3月開工建設,目前

可轉債

募投項目新

增用地尚在辦理組件報徵程序,原因系受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實施影響,2020年四

川省自然資源廳調整建設用地組件報徵工作涉及的具體流程、資料要求等具體操作細節,公司重

新辦理新增用地組件報徵手續,目前仍在審核中。

國光股份

IPO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進入試生

產階段,「年產1.9萬噸環保型農藥製劑生產線項目」、「年產6,000噸植物營養產品生產線項

目」已具備正式投產條件,「年產2,100噸植物生長調節劑原藥生產線項目」待清水試驗發現的

安全隱患整改完成,sis系統完善等程序完成後可進入正式生產。

(本頁無正文,為《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四川國光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報告》之籤署頁)

保薦代表人籤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志明 薛虎

國都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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