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聽英文歌的網友,對Post Malone(馬龍)這個名字肯定不陌生,他是美國Billboard公告牌的常客。
馬龍的不按套路出牌和小可愛作風上升到了新高度,他竟然穿上裙子玩自拍,並配文:我好可愛。還得到了威爾.史密斯兒子賈登和賈斯汀.比伯的點讚。
馬龍原名叫奧斯汀.理察.波茲,雖說名頭叫rapper,但饒舌界覺得馬龍就是個搞流行歌曲的,一直頗有爭議。
馬龍向來做自己,歌曲好聽,才華橫溢,在娛樂圈結識了不少好兄弟。這其中就包括賈登和比伯,馬龍與二位都有過合作,私交甚篤。
馬龍從白面少年到如今滿臉刺青的「小花貓」造型,就是受比伯的影響。
兩人合作專輯期間,剛好錄音室來了一位紋身師傅。馬龍突發奇想,說自己遠比小賈想像中的堅強,於是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個紋身,此後一發不可收拾。
原本馬龍是很怕痛的,渴望紋身卻一直不敢。可能是看到比伯的刺青很帥氣,也可能是大男孩之間那種幼稚的小比賽。
比伯多次在公開場合應援馬龍,一見面眼神裡都是bromance。馬龍曬裙裝,比伯必然要無條件支持一下好兄弟,小賈評論到:好萌啊~(adorable)
賈登對馬龍的支持就更容易懂了,因為他也穿裙子。自從前幾年為「驢牌」拍攝了女裝廣告,便開始了「女裝大佬」的道路。不管是日常穿搭還是出席活動,某知名時尚雜誌還點評過賈登的裙裝品味,說是很有借鑑意義。
既然馬龍愛穿裙子,那以後大家就是「姐妹」了。只不過賈登的留言更肉麻些,他寫道:可愛不足以形容你,寶貝~
有時候男孩子的友情就是這麼gay裡gay氣,賈登公開自己取向告白男友泰勒的時候,比伯也開過玩笑,說他以為自己才是賈登的男朋友。
而賈登和比伯又算得上發小級別的戰友情,小團體吸收一個馬龍,很正常。
要說馬龍為什麼要穿裙子呢?可能是個人愛好吧,反正這也不是他第一次穿女裝。所謂中性風在好萊塢正當紅,不跟彩虹圈沾點邊,好像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藝術家了。
馬龍還相信外星人,說自己曾經親眼見到過兩次。就這天馬行空的腦洞,他穿裙子,真是一點都不驚訝。
娛樂圈是個殘酷卻又包容性很強的地方,它允許各種形態但拒絕平庸。就好比很多博眼球的真人秀明星,網友一邊嗤之以鼻,人家一邊吃著紅利。更別說這種能寫能唱,真有才華的藝人了。
人均優秀全員努力,【好看好聽好玩】圈的基本是路人緣,有個性夠特別才能擁有大批忠實粉絲。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白淨版馬龍的時候總是魂穿貝克漢姆女兒小七。如果馬龍嘗試純女裝,應該也是蠻好看吧。